# 110A050P022 已決標公告

國道後續路段橋梁耐震補強工程(區段2-2)第M38F3標-高屏溪河川橋基礎補強工程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 決標日:111/04/19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宏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848,880,000
原始預算
$ 849,753,621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99.9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
機關代碼 3.15.28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32 - 橋樑, 高架快速道路, 隧道及地鐵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結構科林耿億/採購科劉尚育
聯絡電話 (02)29096141#2135/3227
機關代碼 3.15.28
單位名稱 規劃組/綜合組
機關地址 243新北市泰山區黎明里半山雅70號
聯絡人 結構科林耿億/採購科劉尚育
聯絡電話 (02)29096141#2135/3227
傳真號碼 (02)29092251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否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否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否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是
後續擴充 否
是否受機關補助 否
是否含特別預算 否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2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1/03/09
原公告日 111/02/11
是否複數決標 否
是否訂有底價 否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
是否屬特殊採購 否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否
適用條款 適用政府採購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屬統包 否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否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是
截止投標 111/03/24 17:00
開標時間 111/03/25 14:00
開標地點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第五辦公室3樓綜合組開標室(新北市泰山區黎明里半山雅70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850萬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43083新北市泰山區黎明里半山雅70號交通部高速公路局第五辦公室3樓綜合組採購科(汽車僅能從國道1號(中山高)平面南下里程34k或北上里程35k匝道進入本局,逾時投標視為無效標,請自行考量標單郵寄送達時間以免影響權益)。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否
履約地點 屏東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開工日起1,155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是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否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依本局採購文件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否
廠商資格摘要 一、基本資格及證明文件: (一)基本資格: 1.經政府登記合格且未受停業處分之「甲等綜合營造業」。 2.投標廠商應無「政府採購法」及「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不得參與投標之情形。 (二)證明文件: 1.投標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
影本 。 二、特定資格: (一)財力資格,應符合下列任一規定: 1.採用實收資本額者,投標廠商之實收資本額度不低於公告預算金額1/10。 2.採用經會計師簽證或審計機關審定之上1會計年度或最近1年度財務報告及其所附報表者,其內容合於下列規定: (1)權益不低於公告預算金額1/12。 (2)流動資產不低於流動負債。 (3)總負債金額不超過權益4倍。(但配合民營化政策之公營事業參加投標者,不在此限。) (二)工程實績:於截止投標日前10年內(以完工或驗收日期為準)完成之橋梁工程新建、拓寬、改建或補強工作,金額符合下列任一規定: (1)單次契約金額不低於招標公告預算金額之2/5。 (2)累計金額不低於招標公告預算金額。 詳如本案投標須知第64及66點規定。
影本_2 。 3.承攬工程手冊
影本_3 (應含1至12頁) 。 4.廠商納稅證明
影本_4 。 5.廠商信用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2.具有相當財力。
111年3月9日第2次更正公告 1.依據本局規劃組111年3月3日簽准辦理。 2.本次修正內容及補充說明詳如「廠商疑義說明對照表」,並更正招標文件「特訂條款」電子檔,特此說明。 3.本次新增「廠商疑義說明對照表」及「招標文件補充說明」電子檔,並更正招標文件「特訂條款」電子檔及其修正對照說明,其餘招標文件檔案皆無修正,請原已電子領標廠商自行至「政府電子採購網」之廠商端下載更新異動檔案。 4.本次變更因涉招標文件修正,本採購案並延長等標期2日,請投標廠商注意更正後之投標(收件)截止及開標時間,以免影響權益。 5.
附記救濟程序 廠商如認為本公告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於自本採購案公告之次日起10日內,以書面向本局提出異議。 -----------------------------------------------
111年2月22日第1次更正公告 1.依據本局規劃組111年2月18日簽准辦理。 2.經查本案招標公告之履約期限誤植為「自開工日起970日曆天」,正確應為「自開工日起1,155日曆天」,本更正公告僅將前揭履約期限誤植部分予以修正,其餘招標文件內容皆無調整及變更,特此說明。 3.本更正公告非屬重大改變,且於原定截止日前五日以上公告,不免延長等標期,符合招標期限標準第7條第2項之規定。 4.廠商如認為本公告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 者,得於自本採購案公告之次日起10日內,以書面向本局提出異議。 --------------------------------------------------
本案相關承辦人 1.主辦科室承辦人員:規劃組結構科林耿億、
電話 (02)2909-6141#2135。 2.採購(投標、開標疑義)承辦人員:綜合組採購科劉尚育、
電話_2 (02)2909-6141#3227(有關招標文件實質內容疑義,請洽主辦科室承辦人員)。
注意事項 1.廠商對招標文件之任何部分有疑義時,得於民國111年2月21日17時前填寫「廠商疑義電傳表」後電傳本局請求釋疑,超過前揭期限本局得不予受理。 2. 自本公告日起,購標廠商應隨時注意本案相關公告,如有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者,將予更正公告之(請另至「政府電子採購網」下載修正或變更之招標文件)。
附記救濟程序_2 廠商如認為本公告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自本採購案公告之次日起10日內,以書面向本局提出異議。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是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3/24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5.28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結構科林耿億/採購科劉尚育
聯絡電話
(02)29096141#2135/3227
機關代碼
3.15.28
單位名稱
規劃組/綜合組
機關地址
243新北市泰山區黎明里半山雅70號
聯絡人
結構科林耿億/採購科劉尚育
聯絡電話
(02)29096141#2135/3227
傳真號碼
(02)29092251
電子郵件信箱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否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否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否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是
後續擴充
否
是否受機關補助
否
是否含特別預算
否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2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1/03/09
原公告日
111/02/11
是否複數決標
否
是否訂有底價
否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
是否屬特殊採購
否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否
適用條款
適用政府採購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屬統包
否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否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是
截止投標
111/03/24 17:00
開標時間
111/03/25 14:00
開標地點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第五辦公室3樓綜合組開標室(新北市泰山區黎明里半山雅70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850萬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43083新北市泰山區黎明里半山雅70號交通部高速公路局第五辦公室3樓綜合組採購科(汽車僅能從國道1號(中山高)平面南下里程34k或北上里程35k匝道進入本局,逾時投標視為無效標,請自行考量標單郵寄送達時間以免影響權益)。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否
履約地點
屏東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開工日起1,155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是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否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依本局採購文件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否
廠商資格摘要
一、基本資格及證明文件: (一)基本資格: 1.經政府登記合格且未受停業處分之「甲等綜合營造業」。 2.投標廠商應無「政府採購法」及「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不得參與投標之情形。 (二)證明文件: 1.投標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
影本
。 二、特定資格: (一)財力資格,應符合下列任一規定: 1.採用實收資本額者,投標廠商之實收資本額度不低於公告預算金額1/10。 2.採用經會計師簽證或審計機關審定之上1會計年度或最近1年度財務報告及其所附報表者,其內容合於下列規定: (1)權益不低於公告預算金額1/12。 (2)流動資產不低於流動負債。 (3)總負債金額不超過權益4倍。(但配合民營化政策之公營事業參加投標者,不在此限。) (二)工程實績:於截止投標日前10年內(以完工或驗收日期為準)完成之橋梁工程新建、拓寬、改建或補強工作,金額符合下列任一規定: (1)單次契約金額不低於招標公告預算金額之2/5。 (2)累計金額不低於招標公告預算金額。 詳如本案投標須知第64及66點規定。
影本_2
。 3.承攬工程手冊
影本_3
(應含1至12頁) 。 4.廠商納稅證明
影本_4
。 5.廠商信用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2.具有相當財力。
111年3月9日第2次更正公告
1.依據本局規劃組111年3月3日簽准辦理。 2.本次修正內容及補充說明詳如「廠商疑義說明對照表」,並更正招標文件「特訂條款」電子檔,特此說明。 3.本次新增「廠商疑義說明對照表」及「招標文件補充說明」電子檔,並更正招標文件「特訂條款」電子檔及其修正對照說明,其餘招標文件檔案皆無修正,請原已電子領標廠商自行至「政府電子採購網」之廠商端下載更新異動檔案。 4.本次變更因涉招標文件修正,本採購案並延長等標期2日,請投標廠商注意更正後之投標(收件)截止及開標時間,以免影響權益。 5.
附記救濟程序
廠商如認為本公告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於自本採購案公告之次日起10日內,以書面向本局提出異議。 -----------------------------------------------
111年2月22日第1次更正公告
1.依據本局規劃組111年2月18日簽准辦理。 2.經查本案招標公告之履約期限誤植為「自開工日起970日曆天」,正確應為「自開工日起1,155日曆天」,本更正公告僅將前揭履約期限誤植部分予以修正,其餘招標文件內容皆無調整及變更,特此說明。 3.本更正公告非屬重大改變,且於原定截止日前五日以上公告,不免延長等標期,符合招標期限標準第7條第2項之規定。 4.廠商如認為本公告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 者,得於自本採購案公告之次日起10日內,以書面向本局提出異議。 --------------------------------------------------
本案相關承辦人
1.主辦科室承辦人員:規劃組結構科林耿億、
電話
(02)2909-6141#2135。 2.採購(投標、開標疑義)承辦人員:綜合組採購科劉尚育、
電話_2
(02)2909-6141#3227(有關招標文件實質內容疑義,請洽主辦科室承辦人員)。
注意事項
1.廠商對招標文件之任何部分有疑義時,得於民國111年2月21日17時前填寫「廠商疑義電傳表」後電傳本局請求釋疑,超過前揭期限本局得不予受理。 2. 自本公告日起,購標廠商應隨時注意本案相關公告,如有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者,將予更正公告之(請另至「政府電子採購網」下載修正或變更之招標文件)。
附記救濟程序_2
廠商如認為本公告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自本採購案公告之次日起10日內,以書面向本局提出異議。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是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3/24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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