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9A050P023 已截止

國道後續路段橋梁耐震補強工程(區段2-2)第M38F1標-高屏溪河川橋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 公告日:109/11/20 截止日:109/12/23
工程全生命週期
最低標
預算金額
$ 253,268,340

押標金
$ 2,600,000
履約保證金
--
截止投標
109/12/23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
機關代碼 3.15.28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32 - 橋樑, 高架快速道路, 隧道及地鐵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陳小姐
聯絡電話 (02)29096141#3225
機關代碼 3.15.28
單位名稱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
機關地址 243新北市泰山區黎明里半山雅70號
聯絡人 陳小姐
聯絡電話 (02)29096141#3225
傳真號碼 (02)29092251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3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9/11/2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適用條款 適用政府採購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9/12/23 16:00
開標時間 109/12/24 09:30
開標地點 本局第5辦公室3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260萬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局第5辦公室3樓採購科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屏東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開工日起820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本局工程採購文件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1.政府登記合格且未受停業處分之「甲等綜合營造業」。 2.應無「政府採購法」及「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規定不得參與投標之情形。 3.不允許共同投標。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不訂定特定資格之理由 本工程雖達巨額門檻,惟規模較小,是以本案僅訂基本資格,不訂定特定資格。
附加說明 一、本案第3次公告招標,招標文件調整如下: 1.調整預算:原225,863,936元調整為253,268,340元,增加27,404,404元。 2.調整工期:原730日曆天調整為820日曆天,增加90日曆天。 3.調整押標金:原為1,000萬元調整為260萬元。 4.更改決標方式:原最有利標改採評分及格最低標方式辦理。 5.取消投標廠商特定資格。 以上均屬招標文件重大變更情形,等標期限及投標廠商家數限制,均同第1次招標規定。 二、廠商如有疑義,應填寫「廠商疑義電傳表」於109年11月30日前提出,逾期提出本局得不予受理。 三、購標廠商應隨時注意政府採購公報,如有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者將予公告,並視情況發給補充說明,請廠商於「政府電子採購網」自行下載。 四、對採購內容如有疑問請洽本局劉工程司,聯絡電話02-29096141分機2133。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9/12/23 16: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5.28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陳小姐
聯絡電話
(02)29096141#3225
機關代碼
3.15.28
單位名稱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
機關地址
243新北市泰山區黎明里半山雅70號
聯絡人
陳小姐
聯絡電話
(02)29096141#3225
傳真號碼
(02)29092251
電子郵件信箱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3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9/11/2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適用條款
適用政府採購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9/12/23 16:00
開標時間
109/12/24 09:30
開標地點
本局第5辦公室3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260萬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局第5辦公室3樓採購科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屏東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開工日起820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本局工程採購文件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1.政府登記合格且未受停業處分之「甲等綜合營造業」。 2.應無「政府採購法」及「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規定不得參與投標之情形。 3.不允許共同投標。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不訂定特定資格之理由
本工程雖達巨額門檻,惟規模較小,是以本案僅訂基本資格,不訂定特定資格。
附加說明
一、本案第3次公告招標,招標文件調整如下: 1.調整預算:原225,863,936元調整為253,268,340元,增加27,404,404元。 2.調整工期:原730日曆天調整為820日曆天,增加90日曆天。 3.調整押標金:原為1,000萬元調整為260萬元。 4.更改決標方式:原最有利標改採評分及格最低標方式辦理。 5.取消投標廠商特定資格。 以上均屬招標文件重大變更情形,等標期限及投標廠商家數限制,均同第1次招標規定。 二、廠商如有疑義,應填寫「廠商疑義電傳表」於109年11月30日前提出,逾期提出本局得不予受理。 三、購標廠商應隨時注意政府採購公報,如有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者將予公告,並視情況發給補充說明,請廠商於「政府電子採購網」自行下載。 四、對採購內容如有疑問請洽本局劉工程司,聯絡電話02-29096141分機2133。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9/12/23 16:00
機關採購慣性 免費開放
決標折數分佈 (v7 LIVE) 共 64 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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