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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後續擴充2次,每次1年,每年金額不超過新臺幣80萬元。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本局第4辦公室1樓會議室(24303新北市泰山區黎明里半山雅70號,汽車僅能從國道1號(平面)里程34k匝道進入本局。)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局第4辦公室3樓綜合組採購科(24303新北市泰山區黎明里半山雅70號,汽車僅能從國道1號里程34k匝道進入本局。)
廠商資格摘要
一、營業登記包含資訊軟體服務業之業者。
二、投標應檢附資格證明文件:廠商登記或設立資格證明文件、納稅證明、信用證明、廠商聲明書、切結書、建議書等,詳投標須知第六十四項。
三、不適用我國締結之條約或協定,外國廠商不可參與投標,詳投標須知第十六項。
四、本採購不允許廠商共同投標。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投標廠商之標價高於公告之預算者,其投標文件內容視為不符合招標文件之規定,為不合格標。
二、廠商疑義應按規定於108年12月30日17時前提出,逾期提出本局得不予受理。
三、自招標公告日起,購標廠商應隨時特別注意,如有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者,將予公告之,並視情況發給補充說明,請自「政府電子採購網」下載。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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