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8A010P002 已決標公告

「高速公路局50年誌」設計企劃及印製工作委託專業服務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 決標日:109/01/08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左右設計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3,025,000
原始預算
$ 3,058,00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98.92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
機關代碼 3.15.28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79 - 其他商業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採購科劉尚育
聯絡電話 (02)29096141#3227
機關代碼 3.15.28
單位名稱 綜合組
機關地址 243新北市泰山區黎明里半山雅70號
聯絡人 採購科劉尚育
聯絡電話 (02)29096141#3227
傳真號碼 (02)29092251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08/12/03
原公告日 108/11/2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8/12/10 17:00
開標時間 108/12/11 14:00
開標地點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第四辦公室1樓會議(開標)室(新北市泰山區黎明里半山雅70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第四辦公室3樓綜合組採購科(24303新北市泰山區黎明里半山雅70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次日起至109年5月15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投標廠商之資格應無「政府採購法」第15條第4項、第38條、第39條、第103條第1項及「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38條規定不得參與採購之情形,且應符合下列規定: 1.依本國法律合法設立之公司或行號,或; 2.前項以外已依我國法律合法立案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並得以承辦本案設計企劃及印製工作服務者。 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登記或設立證明。 2.納稅證明。 3.信用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修正說明 本次修正公告共修正3招標文件資料(修正部分皆用紅色粗體加底線),並補充增加「局徽」AI檔供廠商製作投標文件使用,3修正招標文件資料分別為「02-投標表單1129-費用編列分析表」、「03-需求說明書1129」及「04-2精要版文件稿1129」3檔案,請原已領標廠商自行下載更新異動檔案,說明如下: 一、「02-投標表單1129」檔案僅修正「費用編列分析表」內容,說明如下(修正部分皆用紅色粗體加底線): 1.「一、3.專書封面封底設計」項次「內容」:增加「(含1款本局50周年局慶識別標誌[logo]設計)」。 2.「一、3.專書封面封底設計」項次「數量」:修正為「1式」,內容包含完整版及精要版專書之封面封底設計。 3. 「二、2.完整版書盒(殼)」項次「數量」:誤植為300個,修正為500個。 二、「03-需求說明書1129」檔案,修正說明如下(修正部分皆用紅色粗體加底線): 1.專書封面封底設計含1款本局50周年局慶識別標誌(Logo)設計。 2.第參、一、(三)點(包裝書盒(殼)設計及製作:數量誤植為300個,修正為500個。 3第參、二、 (二)點,其他注意事項增加:「廠商得標後至少須提供2款不同設計稿方案(本局50周年活動識別標誌[Logo]應至少3款)供機關選擇,並於工作計劃書中提出」文字。 三、「04-2精要版文件稿1129」檔案,說明如下(補充部分皆用紅色粗體加底線):備註第2點增加「因精要版專書文稿內容須待完整版定稿後始得確認,故試編稿可依「04-1完整版文件稿」之「主題一、章節文稿」或自行加入任意文字製作」文字。
注意事項 本案因考慮廠商備標時間,故延長等標期1日,還請投標廠商注意本案投標截止及開標時間,特此公告。
附記救濟程序 廠商如認為本局就本招標文件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於自本採購案公告之次日起10日內,以書面向本局提出異議。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12/10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5.28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採購科劉尚育
聯絡電話
(02)29096141#3227
機關代碼
3.15.28
單位名稱
綜合組
機關地址
243新北市泰山區黎明里半山雅70號
聯絡人
採購科劉尚育
聯絡電話
(02)29096141#3227
傳真號碼
(02)29092251
電子郵件信箱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08/12/03
原公告日
108/11/2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8/12/10 17:00
開標時間
108/12/11 14:00
開標地點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第四辦公室1樓會議(開標)室(新北市泰山區黎明里半山雅70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第四辦公室3樓綜合組採購科(24303新北市泰山區黎明里半山雅70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次日起至109年5月15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投標廠商之資格應無「政府採購法」第15條第4項、第38條、第39條、第103條第1項及「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38條規定不得參與採購之情形,且應符合下列規定: 1.依本國法律合法設立之公司或行號,或; 2.前項以外已依我國法律合法立案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並得以承辦本案設計企劃及印製工作服務者。 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登記或設立證明。 2.納稅證明。 3.信用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修正說明
本次修正公告共修正3招標文件資料(修正部分皆用紅色粗體加底線),並補充增加「局徽」AI檔供廠商製作投標文件使用,3修正招標文件資料分別為「02-投標表單1129-費用編列分析表」、「03-需求說明書1129」及「04-2精要版文件稿1129」3檔案,請原已領標廠商自行下載更新異動檔案,說明如下: 一、「02-投標表單1129」檔案僅修正「費用編列分析表」內容,說明如下(修正部分皆用紅色粗體加底線): 1.「一、3.專書封面封底設計」項次「內容」:增加「(含1款本局50周年局慶識別標誌[logo]設計)」。 2.「一、3.專書封面封底設計」項次「數量」:修正為「1式」,內容包含完整版及精要版專書之封面封底設計。 3. 「二、2.完整版書盒(殼)」項次「數量」:誤植為300個,修正為500個。 二、「03-需求說明書1129」檔案,修正說明如下(修正部分皆用紅色粗體加底線): 1.專書封面封底設計含1款本局50周年局慶識別標誌(Logo)設計。 2.第參、一、(三)點(包裝書盒(殼)設計及製作:數量誤植為300個,修正為500個。 3第參、二、 (二)點,其他注意事項增加:「廠商得標後至少須提供2款不同設計稿方案(本局50周年活動識別標誌[Logo]應至少3款)供機關選擇,並於工作計劃書中提出」文字。 三、「04-2精要版文件稿1129」檔案,說明如下(補充部分皆用紅色粗體加底線):備註第2點增加「因精要版專書文稿內容須待完整版定稿後始得確認,故試編稿可依「04-1完整版文件稿」之「主題一、章節文稿」或自行加入任意文字製作」文字。
注意事項
本案因考慮廠商備標時間,故延長等標期1日,還請投標廠商注意本案投標截止及開標時間,特此公告。
附記救濟程序
廠商如認為本局就本招標文件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於自本採購案公告之次日起10日內,以書面向本局提出異議。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12/10 17:00
機關採購慣性 免費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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