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第四辦公室1樓會議(開標)室(新北市泰山區黎明里半山雅70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第四辦公室3樓綜合組採購科(24303新北市泰山區黎明里半山雅70號)
廠商資格摘要
一、投標廠商之資格應無「政府採購法」第15條第4項、第38條、第39條、第103條第1項及「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38條規定不得參與採購之情形,且應符合下列規定:
1.依本國法律合法設立之公司或行號,或;
2.前項以外已依我國法律合法立案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並得以承辦本案設計企劃及印製工作服務者。
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登記或設立證明。
2.納稅證明。
3.信用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修正說明
本次修正公告共修正3招標文件資料(修正部分皆用紅色粗體加底線),並補充增加「局徽」AI檔供廠商製作投標文件使用,3修正招標文件資料分別為「02-投標表單1129-費用編列分析表」、「03-需求說明書1129」及「04-2精要版文件稿1129」3檔案,請原已領標廠商自行下載更新異動檔案,說明如下:
一、「02-投標表單1129」檔案僅修正「費用編列分析表」內容,說明如下(修正部分皆用紅色粗體加底線):
1.「一、3.專書封面封底設計」項次「內容」:增加「(含1款本局50周年局慶識別標誌[logo]設計)」。
2.「一、3.專書封面封底設計」項次「數量」:修正為「1式」,內容包含完整版及精要版專書之封面封底設計。
3. 「二、2.完整版書盒(殼)」項次「數量」:誤植為300個,修正為500個。
二、「03-需求說明書1129」檔案,修正說明如下(修正部分皆用紅色粗體加底線):
1.專書封面封底設計含1款本局50周年局慶識別標誌(Logo)設計。
2.第參、一、(三)點(包裝書盒(殼)設計及製作:數量誤植為300個,修正為500個。
3第參、二、 (二)點,其他注意事項增加:「廠商得標後至少須提供2款不同設計稿方案(本局50周年活動識別標誌[Logo]應至少3款)供機關選擇,並於工作計劃書中提出」文字。
三、「04-2精要版文件稿1129」檔案,說明如下(補充部分皆用紅色粗體加底線):備註第2點增加「因精要版專書文稿內容須待完整版定稿後始得確認,故試編稿可依「04-1完整版文件稿」之「主題一、章節文稿」或自行加入任意文字製作」文字。
注意事項
本案因考慮廠商備標時間,故延長等標期1日,還請投標廠商注意本案投標截止及開標時間,特此公告。
附記救濟程序
廠商如認為本局就本招標文件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於自本採購案公告之次日起10日內,以書面向本局提出異議。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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