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理由
38.我國ANZTEC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採購資料: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招標資料: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招標資料: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招標資料: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招標資料: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資料: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用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701臺南市東區裕農路991號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招標文件總售價
100元
領投開標:截止投標
115/11/23 17:00
領投開標:開標時間
115/11/24 10:00
領投開標:開標地點
701臺南市東區裕農路991號
領投開標:是否須繳納押標金: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南區養護工程分局
領投開標:是否須繳納押標金: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國道建設管理基金-南分局406專戶
領投開標:是否須繳納押標金: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使廠商投標時更為審慎評估其執行能力
領投開標: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領投開標: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廠商能夠履行本契約
領投開標: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01臺南市東區裕農路991號
其他:履約期限
自機關通知開工日零時起至117年12月31日24時止
其他: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其他:為勞務案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具公司登記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資格:
1. 具公司登記
2. 具商業登記
2.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3.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 廠商資格:
1.「電⼦」、「電機」、「資訊」、「電信」、「資訊軟體」、「⾃動控制」
或「儀器、儀表安裝」任⼀之專業能⼒,合法設立之公司、合夥或獨資之⼯商
⾏號及其他依法令得提供本所⼯程之⾃然⼈、法⼈、機構或團體等相關業者且
未受停業處分者,其營業項⽬須具有下列其中⼀項者,⽅可參與投標:營利事
業登記證,不得做為證明文件其他詳如投標須知
2.完納最近⼀期稅⾦。
3.廠商信⽤之證明。
(⼆) 應提送資料:
1.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影本〕,證明文件並得以列印公開於⽬的事
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2.納稅證明:詳如投標須知。
3.廠商參與公共⼯程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切結書1(⾃⾏執業)。
4.查詢繳款廠商同意書。
5.信⽤證明:詳如投標須知。
6.投標廠商聲明書。
7.⾼速公路局南區養護⼯程分局廠商廉政相關規定告知書(得標廠商於決標⽇
起3⽇內提送)。
8.授權書(得裝入本封內或於開標當場提出,負責⼈親⾃參與開標或不授權出
席開標者不需填寫)。
9.電⼦領標廠商之投標封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憑據書⾯明細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信用之證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其他:附加說明
⼀、圖說費新臺幣 參佰 元整,得標與否概不退還。(光碟資料:壹佰元整)⼆、⾃公告⽇起⾄領標及投標期限前之上班時間內⾄本分局秘書室出納室現⾦洽購。三、郵購者,請於領標及投標期限前以限時掛號寄達本分局。信封外請註明『郵購採購標的名稱』,信內附填妥收信⼈住址、姓名之限時掛號回郵信封貼⾜郵票 元及圖說費匯票。郵政匯票應以「國道建設管理基⾦–南分局406專⼾」開立,如有錯誤則退還廠商,致無法及時購圖,概由廠商⾃⾏負責。購置者應⾃⾏考量本分局作業及郵遞時間,倘無法於領標及投標期限前寄達,概由廠商⾃⾏負責。四、得利⽤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下載招標文件。五、已繳納之圖說費,概不退還,惟因招標機關因素致招標停辦時,以前項第⼆、三款⽅式向招標機關洽購或郵購招標文件之廠商得於停辦之次⽇起七⽇內,將所購領之圖說全份繳還招標機關後,憑圖說費收據退還圖說費,逾期不退。〔檢舉不法〕:⾼公局南分局政風室,電話:(06)2363614、傳真:(06)2007648、70499臺南成功路郵局第734號信箱,地址:701臺南市東區裕農路991號。餘詳政府採購公報。〔其他〕:⼀、 領標及投標期限或開標⽇期,該⽇如因故停⽌辦公,領標及投標期限或開標⽇期依前述⽇期之次⼀辦公⽇之同⼀時間代之。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南區養護工程分局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7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50號、電話:02-23492790、傳真:02-23895930)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7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fetched_at
2026-11-05T01:51:01+08:00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其他:為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具公司登記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資格:
1. 具公司登記
2. 具商業登記
2.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3.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 廠商資格:
1.「電⼦」、「電機」、「資訊」、「電信」、「資訊軟體」、「⾃動控制」
或「儀器、儀表安裝」任⼀之專業能⼒,合法設立之公司、合夥或獨資之⼯商
⾏號及其他依法令得提供本所⼯程之⾃然⼈、法⼈、機構或團體等相關業者且
未受停業處分者,其營業項⽬須具有下列其中⼀項者,⽅可參與投標:營利事
業登記證,不得做為證明文件其他詳如投標須知
2.完納最近⼀期稅⾦。
3.廠商信⽤之證明。
(⼆) 應提送資料:
1.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影本〕,證明文件並得以列印公開於⽬的事
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2.納稅證明:詳如投標須知。
3.廠商參與公共⼯程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切結書1(⾃⾏執業)。
4.查詢繳款廠商同意書。
5.信⽤證明:詳如投標須知。
6.投標廠商聲明書。
7.⾼速公路局南區養護⼯程分局廠商廉政相關規定告知書(得標廠商於決標⽇
起3⽇內提送)。
8.授權書(得裝入本封內或於開標當場提出,負責⼈親⾃參與開標或不授權出
席開標者不需填寫)。
9.電⼦領標廠商之投標封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憑據書⾯明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