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南區養護工程分局 |
|---|---|
| 機關代碼 | 3.15.28.3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8672 - 工程服務 |
| 決標方式 |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
| 聯絡人 | 鍾育正 |
| 聯絡電話 | (06)6856126#3214 |
| 機關地址 | 701臺南市東區裕農路991號 |
| 傳真號碼 | (06)6855195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未達公告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49條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預計金額 | 1,499,741元 |
|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否 |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
| 是否電子報價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更正序號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公開取得 |
| 公告日 | 114/02/27 |
| 原公告日 | 114/02/25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 是 |
|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是 |
|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 7台南市白河區崁頭里崁子頭段65-37號白河工務段 |
|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 100元,現金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 是 |
| 截止投標 | 114/03/05 17:00 |
| 開標時間 | 114/03/06 14:00 |
| 開標地點 | 白河工務段會議室(台南市白河區崁頭里崁子頭65-37號)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否 |
|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 否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701臺南市東區裕農路991號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 否 |
| 履約地點 |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一.耐震評估初稿:決標次日起30日曆天內。 二.細部設計初稿:決標次日起45日曆天內。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
| 廠商資格摘要 |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1、政府登記有案之建築師事務所、土木或結構技師事務所、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未受停業處分者。 2、完納最近一期稅金。 |
|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否 |
| 其他: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1140226補上傳整修後平面圖A03 CAD檔 二.應提送證件: 1. 資格證明文件審查表 2. 電子領標憑據(非電子領標者免) 3. 廠商登記或證明文件 3.1建築師事務所:a.開業證書。b.建築師公會會員證。 3.2、 土木或結構技師事務所:a.技師執業執照。 b.技師公會會員證。 3.3、工程技術顧問公司(I101061):a.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b. 技師執業執照。c.中華民國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之會員證。 註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影本:如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該證明,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註2依據中華民國98年4月2日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函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4. 納稅證明文件(或免納稅證明) 最近一期之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影本〕(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建築師事務所請提供所得稅繳納證明。 5. 計畫主持人資格保證及聲明書。 6. 信用證明文件 7. 投標廠商聲明書 8. 技術招標公告及技術服務招標書指定之證件(或影本):規定應檢附之公(認)證書、會員證、執業有效期限內之技師執業執照等文件者。 9. (1)無採購法規定不得參與採購之情形切結書、(2)廠商參與公共工程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切結書:切結書1或切結書2、(3)查詢繳款廠商同意書、(4)高速公路局南區養護工程分局廠商廉政相關規定告知書。 10. 授權書(得裝入本封內或於開標當場提出,負責人親自參與開標或不授權出席開標者不需填寫) 11. 服務建議書正本1份 12. 報價單(納入評選項目者,請附於技術服務建議書內) |
|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南區養護工程分局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50號、電話:02-23492790、傳真:02-23895930)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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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南區養護工程分局 歷年「勞務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