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9D010P047 已決標公告

新營工務段轄區橋梁箱涵檢測工作(110)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佺葉工程顧問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6,290,000
原始預算
$ 16,379,462
底價金額
$ 16,290,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南區養護工程分局
機關代碼 3.15.28.3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6 - 技術檢定與分析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王柏仁
聯絡電話 (06)2363201#2208
機關代碼 3.15.28.3
單位名稱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南區養護工程分局
機關地址 701臺南市東區裕農路991號
聯絡人 王柏仁
聯絡電話 (06)2363201#2208
傳真號碼 (06)2363771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得視需求增加當年度契約金額50%。 2.視後續標案獲檢測動員需求當年度契約再展延1~6個月。 3.經評估廠商履約情形增加後續擴充1年。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9/10/0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701臺南市東區裕農路991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100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9/10/29 17:00
開標時間 109/10/30 10:00
開標地點 701臺南市東區裕農路991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01臺南市東區裕農路991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工作說明書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基本資料: 投標廠商之資格應符合下列規定: A.未受停業處分之廠商。 B.無「政府採購法」第15條、第38條、第39條、第103條第1項及「政府 採購法施行細則」第38條規定不得參與採購之情形。 C.本採購不接受廠商共同投標。 D.經政府機關核准登記有案,提供土木工程科或結構工程科等技術性 服務之公司、法人、專業技師事務所。 E.計畫主持人及副主持人,均需為土木工程或結構工程技師資格執業 人員(可執行簽證人員) 2.特定資格: 最近5年內承攬國內橋梁檢測、規劃、設計及監造工作,且具有下列條 件之一者 A單一受委託契約金額不低於預算金額2/5。 B.承攬國內橋梁檢測、規劃、設計及監造等工作,契約金額累積達新 台幣3,000萬(含)以上。 C.以上須提出結算驗收證明文件,如提送工作證明含非橋梁部分、須 提出橋梁部分所占費用金額百分比,如有共同部分須依比例換算。 3.人員資格: A.計畫主持人須有8年以上相關橋梁檢測、規劃、設計或施工等工作經 驗,並具土木或結構其中一項之技師資格擔任,由承包商授予全權代 表承包商專責執行本案之工程檢測、設計及評估工作,並聲明目前參 與主持計畫情形(含各級政府機關之計畫)。 B.計畫副主持人應有6年以上工作經驗並具土木或結構其中一項之技師 資格擔任。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附加說明 廠商資格 1.政府機關核發之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影本) (1)公司:應檢附「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 關核發得提供技術服務之合法登記或設立證明」。廠商以「工程技術 顧問公司登記證」投標者,應檢附依該管理條例申請之登記證,其登 記證所載營業範圍之技師科別應已涵蓋廠商資格所定技師科別,並檢 附「中華民國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之會員證」 影本。 (2)專業技師事務所:應檢附「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 或其授權機關核發得提供技術服務之合法登記或設立證明」、「執業 有效期限內之技師執業執照(科別:土木或結構)」。 2.廠商納稅證明,檢附下列證件之一: (1)最近一期須繳營業稅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 (2)最近一期免繳營業稅者,為主管稅捐稽徵機關核章之營業人銷售額 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應繳交申報書影本。 (3)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 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4)其他證明文件:免稅證明等。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 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 3.信用證明: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 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等。 4.切結書、同意書及告知書:「廠商參與公共工程可能涉及之法律責 任」切結書1或切結書2、無採購法規定不得參與採購之情形切結書、 查詢繳款廠商同意書。 5.計畫主持人資格保證及聲明書:請檢附「計畫主持人資格保證及聲 明書」、「計畫副主持人資格保證及聲明書」。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南區養護工程分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9/10/29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5.28.3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王柏仁
聯絡電話
(06)2363201#2208
機關代碼
3.15.28.3
單位名稱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南區養護工程分局
機關地址
701臺南市東區裕農路991號
聯絡人
王柏仁
聯絡電話
(06)2363201#2208
傳真號碼
(06)2363771
電子郵件信箱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得視需求增加當年度契約金額50%。 2.視後續標案獲檢測動員需求當年度契約再展延1~6個月。 3.經評估廠商履約情形增加後續擴充1年。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9/10/0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701臺南市東區裕農路991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100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9/10/29 17:00
開標時間
109/10/30 10:00
開標地點
701臺南市東區裕農路991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01臺南市東區裕農路991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工作說明書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基本資料: 投標廠商之資格應符合下列規定: A.未受停業處分之廠商。 B.無「政府採購法」第15條、第38條、第39條、第103條第1項及「政府 採購法施行細則」第38條規定不得參與採購之情形。 C.本採購不接受廠商共同投標。 D.經政府機關核准登記有案,提供土木工程科或結構工程科等技術性 服務之公司、法人、專業技師事務所。 E.計畫主持人及副主持人,均需為土木工程或結構工程技師資格執業 人員(可執行簽證人員) 2.特定資格: 最近5年內承攬國內橋梁檢測、規劃、設計及監造工作,且具有下列條 件之一者 A單一受委託契約金額不低於預算金額2/5。 B.承攬國內橋梁檢測、規劃、設計及監造等工作,契約金額累積達新 台幣3,000萬(含)以上。 C.以上須提出結算驗收證明文件,如提送工作證明含非橋梁部分、須 提出橋梁部分所占費用金額百分比,如有共同部分須依比例換算。 3.人員資格: A.計畫主持人須有8年以上相關橋梁檢測、規劃、設計或施工等工作經 驗,並具土木或結構其中一項之技師資格擔任,由承包商授予全權代 表承包商專責執行本案之工程檢測、設計及評估工作,並聲明目前參 與主持計畫情形(含各級政府機關之計畫)。 B.計畫副主持人應有6年以上工作經驗並具土木或結構其中一項之技師 資格擔任。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附加說明
廠商資格 1.政府機關核發之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影本) (1)公司:應檢附「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 關核發得提供技術服務之合法登記或設立證明」。廠商以「工程技術 顧問公司登記證」投標者,應檢附依該管理條例申請之登記證,其登 記證所載營業範圍之技師科別應已涵蓋廠商資格所定技師科別,並檢 附「中華民國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之會員證」 影本。 (2)專業技師事務所:應檢附「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 或其授權機關核發得提供技術服務之合法登記或設立證明」、「執業 有效期限內之技師執業執照(科別:土木或結構)」。 2.廠商納稅證明,檢附下列證件之一: (1)最近一期須繳營業稅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 (2)最近一期免繳營業稅者,為主管稅捐稽徵機關核章之營業人銷售額 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應繳交申報書影本。 (3)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 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4)其他證明文件:免稅證明等。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 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 3.信用證明: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 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等。 4.切結書、同意書及告知書:「廠商參與公共工程可能涉及之法律責 任」切結書1或切結書2、無採購法規定不得參與採購之情形切結書、 查詢繳款廠商同意書。 5.計畫主持人資格保證及聲明書:請檢附「計畫主持人資格保證及聲 明書」、「計畫副主持人資格保證及聲明書」。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南區養護工程分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9/10/29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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