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4段5巷55號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NZTEC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後續擴充⾦額上限為77萬元,展延期限1個⽉。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407026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4段5巷55號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 ,全部文件電子投標。廠商應依招標文件規定,於投標截止期限前,將電子投標文件傳輸至主管機關指定之資訊系統
開標地點
407026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4段5巷55號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中區養護工程分局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國道建設管理基金-中分局405專戶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4/12/31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確保得標廠商之勞務⼯作服務品質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07026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4段5巷55號。電子投標文件請於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s://web.pcc.gov.tw)線上投標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符合政府登記有案之資料處理服務業(I301020)或⼈⼒派遣業(IZ12010),且未受停業處分者。
⼆、無「政府採購法」第38條、第39條、第103條第1項及「政府採購法施⾏細則」第38條不得參與採購之情形者。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附加說明
⼀、公司/商業登記證明文件(請⾄經濟部網址https://gcis.nat.gov.tw/mainNew/商⼯登記資料下載列印)。
⼆、最近1期之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營業⼈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影本(不及提出最近1期證明者,得以前1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1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三、⾃本案截⽌投標⽇之前半年內,由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融機構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或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影本。
〔招標文件售價、領取⽅式及地點〕:
⼀、⾃公告⽇⾄截⽌投標期限前於上班時間內(AM8:30~12:00,PM1:30~4:30)⾄招標機關領取且每⼀廠商限領1份招標文件(本案得上網領標下載及電⼦投標)。
⼆、郵購者,請於截⽌投標期限前以限時掛號寄達招標機關。信封外請註明郵購採購標的名稱,信內附填妥收信⼈住址、姓名之限時掛號回郵信封貼⾜郵票72元。購置者應⾃⾏考量招標機關作業及郵遞時間,倘無法於截⽌投標期限前寄達,概由廠商⾃⾏負責。
三、電⼦領標網址:https://web.pcc.gov.tw/pis/
其他:廠商疑義、釋疑及補充說明領取
⼀、領標廠商如對本採購招標文件有任何疑義,應按招標文件規定格式於114年12⽉11⽇前提出請求釋疑,逾期招標機關得不受理。
⼆、廠商疑義之釋疑涉及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或招標機關⾃⾏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者,將於「政府電⼦採購網—政府採購資訊公告系統」公告補充說明內容,或領取⽅式,請各領標者注意;如未公告者即無補充說明。
⼀、截⽌收件期限或開標⽇期,該⽇如因故停⽌辦公,截⽌收件期限或開標⽇期依前述⽇期之次⼀辦公⽇之同⼀時間代之。
⼆、預算如未獲立法院審議通過或經部分刪減,得依政府採購法第64條規定辦理。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中區養護工程分局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50號、電話:02-23492790、傳真:02-23895930)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中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福順路500號;臺中市郵政76號信箱、電話:04-246155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