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4段5巷55號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後續擴充條件為履約期限屆滿或因實際需要調整既有工項之數量。
2.後續擴充金額上限為新臺幣157萬元整。
3.按原契約工項單價(或契約規定)計算及條件施作。
4.招標機關保有決定後續擴充與否之權利。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中區養護工程分局
開標地點
407026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4段5巷55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07026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4段5巷55號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經政府機關核准登記有案之建築師事務所且投標廠商現況無暫停營業、停業、歇業、解散或清算之情況。
(二)無「政府採購法」第38條、第39條第2項及第3項、第103條第1項及「政府採購法施⾏細則」第38條第1項不得參與採購之情形者。
(三)餘詳技術服務招標書。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投標應檢附資格證明文件
(一)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其他:正本或影本
(五) 切結書1。
上述應繳驗證明文件,若依政府機關組織法律組成之非公司組織事業機構,依法令免聲請核發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繳稅證明文件或加入商業團體者,參加投標時,得免繳驗該證明文件。但應繳交依法免附之依據及證明文件。
其他: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一、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pishtml/pisindex.html。
其他:廠商疑義、釋疑及補充說明領取
一、領標廠商如對本案招標文件有任何疑義,應按招標文件規定格式於113年11月15日前提出請求釋疑,逾期招標機關得不受理。
二、廠商疑義之釋疑涉及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或招標機關自行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者,將於113年11月18日政府採購公報上公告其補充說明內容,或領取方式,請各領標者注意;如未公告者即無補充說明。
其他:報價方式
:採一般方式報價,餘詳投標須知規定。
1.領標及投標期限或開標日期,該日如因故停止辦公,領標及投標期限或開標日期依前述日期之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時間代之。
2.預算如未獲立法院審議通過或經部分刪減,得依採購法第64條規定辦理。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中區養護工程分局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50號、電話:02-23492790、傳真:02-23895930)
中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福順路500號;臺中市郵政76號信箱、電話:04-246155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