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4段5巷55號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後續擴充條件為履約期限屆滿或因實際需要調整既有工項之數量。
2.後續擴充期間以2個月為限,後續擴充金額上限新臺幣40萬元整。
3.按原契約工項單價(或契約規定)計算及條件施作。
4.招標機關保有決定後續擴充與否之權利。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中區養護工程分局
開標地點
407026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4段5巷55號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使得標廠商擔保履約品質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07026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4段5巷55號
履約期限
設計時程50日曆天,監造時程至工程驗收合格日,保固期至工程保固期滿驗收合格為止,餘詳工作說明書。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是
物價指數調整規定說明:依契約主文相關規定辦理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 經政府機關核准登記,可提供符合契約要求技術及專業性服務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或技師事務所(均須為土木或結構等相關領域)且未受停業處分者;專業技師須具有土木或結構工程技師執業資格。
(二) 無「政府採購法」第38條、第39條第2項及第3項、第103條第1項及「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38條第1項不得參與採購之情形者。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詳下列附加說明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詳下列附加說明
投標應檢附證明文件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1.工程技術顧問業
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請至經濟部商工登記資料下載列印(網址:https://findbiz.nat.gov.tw/fts/query/QueryBar/queryInit.do);或設立登記核准函或有限公司設立登記表;或公司變更登記表
影本
二、廠商納稅之證明
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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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技師事務所
執業執照:主管機關核發之執業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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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1.工程技術顧問業:工程技術顧問全國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會員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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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主管機關核發之技師證書(具備土木或結構執業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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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廠商信用之證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無退票紀錄證明,如有退票但已辦妥清償註記者,視同無退票紀錄。機關有證據顯示廠商於截止投標期限前,係拒絕往來戶或有退票紀錄者,依證據處理。
正本
七、切結書
1.工程技術顧問業:切結書1、2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本招標案採電子領標,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pishtml/pisindex.html。
廠商疑義、釋疑及補充說明領取
1.領標廠商如對本招標文件有任何疑義,應按招標文件規定格式於112年10月14日前提出請求釋疑,逾期招標機關得不受理。
2.廠商疑義之釋疑涉及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或招標機關自行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者,將於112年10月17日政府採購公報上公告其補充說明內容,或領取方式,請各領標者注意;如未公告者即無補充說明。
報價方式
採一般方式報價,單價分析表為填寫詳細價目表參考,報價時無須檢附,餘詳投標須知規定。
其他
1.預算如未獲立法院審議通過或經部分刪減,得依採購法第64條規定辦理。
2.交易或補助對象屬公職人員或關係人者,請填寫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並與投標文件一併提出。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中區養護工程分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中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福順路500號;臺中市郵政76號信箱、電話:04-246155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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