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1C120P009 已決標公告

中分局電腦設備維護工作 (111年10月-113年9月)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大同股份有限公司台中分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3,794,640
原始預算
$ 3,912,863
底價金額
$ 3,794,64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中區養護工程分局
機關代碼 3.15.28.2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45 - 辦公室機器及設備(包括電腦)之維修服務
決標方式 合於招標文件規定廠商標價在開標底價以內之最低標為得標廠商,餘詳投標須知規定。
聯絡人 蔡俊威
聯絡電話 (04)22529181#2321
機關代碼 3.15.28.2
單位名稱 機料及保養場
機關地址 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4段5巷55號
聯絡人 蔡俊威
聯絡電話 (04)22529181#2321
傳真號碼 (04)22511057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02.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國家基本安全利益,而對國家安全或國防目的所不可或缺之採購,採取必要之行動或不公開資訊。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02.符合ANZTEC第4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國家基本安全利益,而對國家安全或國防目的所不可或缺之採購,採取必要之措施或不公開資訊。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02.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國家基本安全利益,而對國家安全或國防目的所不可或缺之採購,採取必要之行動或不公開資訊。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後續擴充條件為履約期限屆滿或因實際需要調整既有工項之數量。 2.後續擴充期間以12個月為限,後續擴充金額上限為新臺幣195萬6,432元整。 3.按原契約工項單價計算及條件施作;工作項目一式計價者,除契約另有規定外依結算總價及原契約價金總額比例增減之。 4.招標機關保有決定後續擴充與否之權利。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1/07/0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中區養護工程分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7/11 17:00
開標時間 111/07/12 09:00
開標地點 407022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4段5巷55號電子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押標金為新臺幣19萬5,000元整,如以金融機構本票、支票、保付支票或郵政匯票繳納者,應為即期並依投標須知規定書寫抬頭。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中區養護工程分局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國道建設管理基金-中分局405專戶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廠商投標意願。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得標廠商履約品質。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07022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4段5巷55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1年10月1日~113年9月30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符合政府登記有案之資訊軟體服務業(I301010)或電腦設備安裝業(E605010)且未受停業處分者。 二、無「政府採購法」第38條、第39條、第103條第1項及「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38條不得參與採購之情形者。
投標應檢附資格證明文件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上開無退票紀錄證明,如有退票但已辦妥清償註記者,視同無退票紀錄。機關有證據顯示廠商於截止投標期限前,係拒絕往來戶或有退票紀錄者,依證據處理。
正本或影本 2.資訊服務業登記執照。
影本 二、廠商納稅之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
影本_2 三、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四、切結書1。「正本」 五、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正本」(非契約必要之點之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投標應檢附資格證明文件_2 1.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製造、供應或承做之文件。
影本_3 2.得標廠商須通過ISO / IEC 27001:2013認證資格,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影本提供審查。
影本_4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電子領標網址:https://web.pcc.gov.tw/pis/。
廠商疑義、釋疑及補充說明領取 一、領標廠商如對本工程招標文件有任何疑義,應按招標文件規定格式於111年7月6日前提出請求釋疑,逾期招標機關得不受理。 二、自招標公告日起,購標廠商應隨時特別注意,如有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者,將予公告之,並請自政府電子採購網下載。
其他 預算如未獲立法院審議通過或經部分刪減,得依政府採購法第64條規定辦理。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中區養護工程分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中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福順路500號;臺中市郵政76號信箱、電話:04-246155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7/11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5.28.2
聯絡人
蔡俊威
聯絡電話
(04)22529181#2321
機關代碼
3.15.28.2
單位名稱
機料及保養場
機關地址
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4段5巷55號
聯絡人
蔡俊威
聯絡電話
(04)22529181#2321
傳真號碼
(04)22511057
電子郵件信箱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02.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國家基本安全利益,而對國家安全或國防目的所不可或缺之採購,採取必要之行動或不公開資訊。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02.符合ANZTEC第4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國家基本安全利益,而對國家安全或國防目的所不可或缺之採購,採取必要之措施或不公開資訊。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02.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國家基本安全利益,而對國家安全或國防目的所不可或缺之採購,採取必要之行動或不公開資訊。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後續擴充條件為履約期限屆滿或因實際需要調整既有工項之數量。 2.後續擴充期間以12個月為限,後續擴充金額上限為新臺幣195萬6,432元整。 3.按原契約工項單價計算及條件施作;工作項目一式計價者,除契約另有規定外依結算總價及原契約價金總額比例增減之。 4.招標機關保有決定後續擴充與否之權利。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1/07/0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中區養護工程分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7/11 17:00
開標時間
111/07/12 09:00
開標地點
407022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4段5巷55號電子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押標金為新臺幣19萬5,000元整,如以金融機構本票、支票、保付支票或郵政匯票繳納者,應為即期並依投標須知規定書寫抬頭。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中區養護工程分局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國道建設管理基金-中分局405專戶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廠商投標意願。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得標廠商履約品質。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07022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4段5巷55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1年10月1日~113年9月30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符合政府登記有案之資訊軟體服務業(I301010)或電腦設備安裝業(E605010)且未受停業處分者。 二、無「政府採購法」第38條、第39條、第103條第1項及「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38條不得參與採購之情形者。
投標應檢附資格證明文件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上開無退票紀錄證明,如有退票但已辦妥清償註記者,視同無退票紀錄。機關有證據顯示廠商於截止投標期限前,係拒絕往來戶或有退票紀錄者,依證據處理。
正本或影本
2.資訊服務業登記執照。
影本
二、廠商納稅之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
影本_2
三、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四、切結書1。「正本」 五、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正本」(非契約必要之點之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投標應檢附資格證明文件_2
1.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製造、供應或承做之文件。
影本_3
2.得標廠商須通過ISO / IEC 27001:2013認證資格,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影本提供審查。
影本_4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電子領標網址:https://web.pcc.gov.tw/pis/。
廠商疑義、釋疑及補充說明領取
一、領標廠商如對本工程招標文件有任何疑義,應按招標文件規定格式於111年7月6日前提出請求釋疑,逾期招標機關得不受理。 二、自招標公告日起,購標廠商應隨時特別注意,如有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者,將予公告之,並請自政府電子採購網下載。
其他
預算如未獲立法院審議通過或經部分刪減,得依政府採購法第64條規定辦理。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中區養護工程分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中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福順路500號;臺中市郵政76號信箱、電話:04-246155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7/11 17:00
機關採購慣性 免費開放
決標折數分佈 (v7 LIVE) 共 590 案
決標方式分佈
決標折數分佈 (v7 LIVE) 共 689 案
決標方式分佈
決標折數分佈 (v7 LIVE) 共 99 案
決標方式分佈
- 廣告版位 (Google AdSense) -
延伸閱讀
暫無相關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