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 | 結果 | 投標家數 | 詳細原因 | 原文 |
|---|---|---|---|---|
| 無法決標 | 0 家 | 未公開具體原因 | 檢視 |
| 單位名稱 |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北區養護工程分局 |
|---|---|
| 機關代碼 | 3.15.28.1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522 - 土木工程施工服務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吳孟育 |
| 聯絡電話 | (02)27936555#2314 |
| 機關地址 | 114臺北市內湖區成功路2段193巷12號 |
| 傳真號碼 | (02)27923718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巨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 38.我國ANZTEC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是 |
|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 本契約於執行期限屆滿前4個月進行評鑑作業,若經甲方評分通過(總評80分以上)即可依原契約範圍內之作業調整,續為甲方延長維護1年,估驗及驗收均照本契約規定辦理。另必要時經書面通知依原契約工項單價延長1至3個月,後續擴充金額上限為新臺幣2,770萬元整,本分局保有決定後續擴充與否之權利。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2 |
| 招標狀態 |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15/09/10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15/09/15 10:00 |
| 開標時間 | 115/09/15 14:00 |
| 開標地點 | 114臺北市內湖區成功路2段193巷12號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1105000 |
|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北區養護工程分局 |
|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 國道建設管理基金-北分局 404 專戶 |
|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 確保廠商履約 |
|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 是 |
|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 確保廠商履約 |
| 投標文字 | 中文(正體字)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114臺北市內湖區成功路2段193巷12號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自本契約執行期限自訂約後由工務段通知規定開工之日起至完成契約金額或1年止,或實作金額接近契約金額經工務段通知之日止。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
| 廠商資格摘要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 1.具有甲級電器承裝業或交通號誌安裝⼯程業之廠商。 2.未受停業處分,無不良紀錄。 ⼆、最近⼀期之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影本〕(不及提出最近⼀期證明者得以前⼀期之納稅證明〔影本〕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影本〕代之)。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否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 否 |
| 附加說明 | 【投標應檢附資料證明文件】 公司/商業登記證明文件(請⾄經濟部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 下載列印⼯商登記資料)。 【廠商疑義與釋疑補充說明領取】 ⼀、領標廠商如對本標案招標文件有任何疑義,應按投標須知第⼆⼗條規定⽅ 式與格式於115年9⽉11⽇17時前提出請求釋疑,逾期本分局得不受理。 ⼆、廠商疑義之釋疑涉及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或本分局⾃⾏變更或補充招 標文件內容者將以補充說明⽅式發送若有補充說明截⽌投標⽇前⼀⽇於政府採 購公報上公告請各領標者憑圖說費收據⾃該公告⽇起⾄截⽌投標期限⽌⾄原領 標處無記名領取。 【其它】 ⼀、截標期限及開標⽇期若逢重⼤事故,該⽇本分局所在地因故停⽌辦公時, 截標期限及開標⽇期依上述⽇期之次⼀辦公⽇同時間為準。 ⼆、投標地點說明:臺北市內湖區成功路⼆段193巷12號,郵遞區號: 11467。 三、開標地點說明:臺北市內湖區成功路⼆段193巷12號開標室。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北區養護工程分局 |
| 申訴受理單位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
| 檢舉受理單位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50號、電話:02-23492790、傳真:02-23895930)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15/09/15 10: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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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北區養護工程分局 歷年「勞務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