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北區養護工程分局 |
|---|---|
| 機關代碼 | 3.15.28.1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886 - 附帶於金屬產品、機械及設備維修之服務 |
| 決標方式 | 準用最有利標 |
| 聯絡人 | 林欽祥 |
| 聯絡電話 | (02)27936555#2303 |
| 機關地址 | 114臺北市內湖區成功路2段193巷12號 |
| 傳真號碼 | (02)27923718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巨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 03.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維護公共道德、秩序或安全而採取之必要措施。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 03.符合ANZTEC第4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公共道德、秩序或安全而採取之必要措施。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是 |
|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 一、契約期滿後,必要時甲方得要求乙方依契約同一條件繼續維護工作至多4個月,維護費依契約單價實作計價。 二、甲方具本維護工作後續擴充之權利,本項預計擴充金額上限為新臺幣600萬元,乙方具有優先議約權,辦理坪林交控中心轄區空調設備改善、提升、更新等工作,或依甲方需求配合辦理與本案有關之工作,後續擴充議約內容由甲乙雙方依採購行政程序另契約辦理。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 否 |
| 招標方式 |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3 |
| 招標狀態 | 第二次及以後限制性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15/10/16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 是 |
|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15/10/21 10:00 |
| 開標時間 | 115/10/21 14:00 |
| 開標地點 | 114臺北市內湖區成功路2段193巷12號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223萬 |
|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北區養護工程分局 |
|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 國道建設管理基金-北分局 404 專戶 |
|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 防止廠商非法參與投標並確保得標廠商能確實訂約、履行 |
|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 是 |
|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 確保得標廠商依契約規定履行 |
| 投標文字 | 中文(正體字)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114臺北市內湖區成功路2段193巷12號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1096日曆天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
| 廠商資格摘要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投標廠商基本資格應符合之各項條件臚列如下: (一) 符合政府登記有案之冷凍空調相關行業,且未受停業處分者。 (二) 領有經濟部頒發之冷凍空調業登記證書。 (三) 領有加入台灣區冷凍空調工程工業同業公會之會員證書。 (四) 具備甲級承裝業或空調技師執業證照。 (五) 無「政府採購法」第15條第4項、第38條、第39條、第103條第1項及「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38條不得參與採購之情形者。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
|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 是 |
|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2.具有相當財力。 |
| 附加說明 | 一、領標廠商如對本標案招標文件有任何疑義,應於115年10月19日下班前按投標須知第二十條規定方式與格式提出請求釋疑,逾期本分局得不受理。 二、廠商疑義之釋疑涉及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或本分局自行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者將以補充說明發送若有補充說明將於截止投標期限前一日政府採購公報上公告,請各領標者憑圖說費收據自該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期限止至原領標處無記名領取。 |
| 其他 | : (1)截標期限及開標日期若逢重大事故,該日本分局所在地因故停止上班時,截標期限及開標日期依上述日期之次一辦公日同時間為準。 (2)投標地點說明:臺北市內湖區成功路二段193巷12號,郵遞區號:11467。 (3)開標地點說明:臺北市內湖區成功路二段193巷12號三樓或四樓開標室。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是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北區養護工程分局 |
| 申訴受理單位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7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
| 檢舉受理單位 |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50號、電話:02-23492790、傳真:02-2389593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7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
|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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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北區養護工程分局 歷年「勞務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