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9B010P083 已決標公告

110年度橋梁檢測委託專業技術服務

工程全生命週期
決標金額
$ 66,000,000
原始預算
$ 67,357,286
底價金額
$ 66,000,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北區養護工程分局
機關代碼 3.15.28.1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2 - 工程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梁立忠
聯絡電話 (02)27936555#2209
機關代碼 3.15.28.1
單位名稱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北區養護工程分局
機關地址 114臺北市內湖區成功路2段193巷12號
聯絡人 梁立忠
聯絡電話 (02)27936555#2209
傳真號碼 (02)27928260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得標廠商辦理110年度檢測,業主經審查後,得依政府採購法後續擴充之規定辦理本案之後續擴充,檢測範圍、內容及單價與110年度檢測契約內容相同,如有新增項目,另依契約變更規定辦理。如依政府採購法後續擴充之規定,繼續委託廠商辦理111年度檢測工作,工作期限由業主另行發文通知,原則與110年作業時間相同。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9/12/1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0/01/12 10:00
開標時間 110/01/12 15:30
開標地點 114臺北市內湖區成功路2段193巷12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4臺北市內湖區成功路2段193巷12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0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機關已有自訂契約
廠商資格摘要 經政府機關核准登記,可提供符合契約要求技術性服務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技師事務所或法人(土木工程或結構工程領域)。 無「政府採購法」第15條第4項、第38條、第39條、第103條第1項及「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38條不得參與採購之情形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2.具有相當人力。
附加說明 1.工程技術顧問機構及技師事務所指派之計畫主持人須有5年以上相關橋梁檢測、規劃、設計或施工等工作經驗,並具土木或結構其中一項之執業技師資格擔任,由廠商授予全權代表廠商專責執行本案之工程檢測、設計及評估工作,並聲明目前參與主持計畫情形(含各級政府機關之計畫)。計畫協同主持人應有1名5年以上工作經驗之土木或結構專業人員擔任(或3年以上工作經驗並具土木或結構其中一項之執業技師資格擔任),執行工作並協助計畫主持人。如計畫主持人因事不克主持時,廠商應即通知機關,並另指派計畫主持人,繼續負責計畫主持人權責。 2.學術單位及法人之計畫主持人,可由不具技師資格人員擔任,惟本工作成果及報告仍有執業技師簽證需求,故參與本案之土木或結構專長人員,必須具備1名執業技師。 3.參與本案之現場檢測人員至橋檢人員應符合交通部所訂公路橋梁檢測人員資格與培訓要點資格,辦理橋梁檢測作業前,需取得本局進階訓練課程結業證書。 4.資格審查 (一)時間及地點:以本招標公告為準。 5.委託技術服務建議書評選 (一)本處就廠商所提送之委託技術服務建議書,由評選委員會評選出優勝廠商及優勝序位。評分項目及配分,詳見本處遴選廠商評選作業程序。 (二)經資格審查合格後,評選時間與評選地點由本機關以書面通知,有權參加委託技術服務建議書評選之每一投標廠商人數上限為5人。出席開標之代表,應為該廠商之負責人或投標授權書所指定之被授權代表人,授權書須加蓋廠商印信,並由負責人簽名或蓋章(未依此規定辦理者視同無效)。參加開標代表須攜帶身分證。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北區養護工程分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品項編號 1
品項名稱 110年度頭城、木柵及關西段橋梁檢測委託專業技術服務
預估數量 1
單位
預算金額_2 29,705,279元
品項編號_2 2
預算金額_3 37,652,007元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0/01/12 10: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5.28.1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梁立忠
聯絡電話
(02)27936555#2209
機關代碼
3.15.28.1
單位名稱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北區養護工程分局
機關地址
114臺北市內湖區成功路2段193巷12號
聯絡人
梁立忠
聯絡電話
(02)27936555#2209
傳真號碼
(02)27928260
電子郵件信箱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得標廠商辦理110年度檢測,業主經審查後,得依政府採購法後續擴充之規定辦理本案之後續擴充,檢測範圍、內容及單價與110年度檢測契約內容相同,如有新增項目,另依契約變更規定辦理。如依政府採購法後續擴充之規定,繼續委託廠商辦理111年度檢測工作,工作期限由業主另行發文通知,原則與110年作業時間相同。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9/12/1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0/01/12 10:00
開標時間
110/01/12 15:30
開標地點
114臺北市內湖區成功路2段193巷12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4臺北市內湖區成功路2段193巷12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0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機關已有自訂契約
廠商資格摘要
經政府機關核准登記,可提供符合契約要求技術性服務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技師事務所或法人(土木工程或結構工程領域)。 無「政府採購法」第15條第4項、第38條、第39條、第103條第1項及「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38條不得參與採購之情形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2.具有相當人力。
附加說明
1.工程技術顧問機構及技師事務所指派之計畫主持人須有5年以上相關橋梁檢測、規劃、設計或施工等工作經驗,並具土木或結構其中一項之執業技師資格擔任,由廠商授予全權代表廠商專責執行本案之工程檢測、設計及評估工作,並聲明目前參與主持計畫情形(含各級政府機關之計畫)。計畫協同主持人應有1名5年以上工作經驗之土木或結構專業人員擔任(或3年以上工作經驗並具土木或結構其中一項之執業技師資格擔任),執行工作並協助計畫主持人。如計畫主持人因事不克主持時,廠商應即通知機關,並另指派計畫主持人,繼續負責計畫主持人權責。 2.學術單位及法人之計畫主持人,可由不具技師資格人員擔任,惟本工作成果及報告仍有執業技師簽證需求,故參與本案之土木或結構專長人員,必須具備1名執業技師。 3.參與本案之現場檢測人員至橋檢人員應符合交通部所訂公路橋梁檢測人員資格與培訓要點資格,辦理橋梁檢測作業前,需取得本局進階訓練課程結業證書。 4.資格審查 (一)時間及地點:以本招標公告為準。 5.委託技術服務建議書評選 (一)本處就廠商所提送之委託技術服務建議書,由評選委員會評選出優勝廠商及優勝序位。評分項目及配分,詳見本處遴選廠商評選作業程序。 (二)經資格審查合格後,評選時間與評選地點由本機關以書面通知,有權參加委託技術服務建議書評選之每一投標廠商人數上限為5人。出席開標之代表,應為該廠商之負責人或投標授權書所指定之被授權代表人,授權書須加蓋廠商印信,並由負責人簽名或蓋章(未依此規定辦理者視同無效)。參加開標代表須攜帶身分證。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北區養護工程分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品項編號
1
品項名稱
110年度頭城、木柵及關西段橋梁檢測委託專業技術服務
預估數量
1
單位
預算金額_2
29,705,279元
品項編號_2
2
預算金額_3
37,652,007元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0/01/12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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