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7B120P042 已決標公告 巨額採購

107-109年度國道3號埔頂以北隧道機電設施維護及後續擴充工作

🏆 本案已決標公告 已決標
得標廠商名冊與決標金額已更新,可查閱下方決標報告 | 截標:2019/02/21 10:00 | 開標:2019/02/21 14:00
採購特徵雷達 投標門檻與工項規格速覽 (Structure Feature Cards)
押標金要求
須繳押標金
4,500,000元
投標前須完成擔保繳納
履約保證金
常規條款
依契約範本辦理
通常為決標金額 5%~10%
廠商資格門檻
特殊門檻
⚠️ 訂有特定資格門檻
⚠️ 特定資格 📐 須技師簽證 ⚡ 電器承裝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工項物料與物調
契約規格
常規工料規範
常規規範
無特殊指定規格限制
⚠️ 本案曾於 2019/01/07 流標(原因:流標(無廠商投標或未達法定開標家數))
歷史無法決標累計 3 次
【投標先機研判】 前次係因投標家數不足而流標。依《政府採購法》第48條第2項規定,若本案本次屬第二次(含以上)招標,依法不受三家合格廠商之限制,僅一家投標即可開標,競爭阻力顯著降低!
歷史流廢標詳細履歷
公告日期 結果 投標家數 詳細原因 原文
2019/01/07 流標 0 家 流標(無廠商投標或未達法定開標家數) 檢視
2018/12/20 流標 0 家 流標(無廠商投標或未達法定開標家數) 檢視
2018/11/23 廢標 0 家 廢標 檢視
採購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振鎬工程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88,500,000
原始預算
$ 90,310,349
底價金額
$ 88,500,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北區養護工程分局
機關代碼 3.15.28.1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86 - 附帶於金屬產品、機械及設備維修之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林金賢
聯絡電話 (02)27936555#2302
機關地址 114臺北市內湖區成功路2段193巷12號
傳真號碼 (02)27923718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03.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維護公共道德、秩序或安全而採取之必要措施。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03.符合ANZTEC第4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公共道德、秩序或安全而採取之必要措施。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否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是
後續擴充 是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於維護期執行至第20個月時,經甲方依附件後續擴充之評分(附件十四)方式評分通過時,乙方得依本契約同一條件及維護費用,續為甲方延長維護二年;如契約期滿且甲方未能如期發包完成,乙方得依原契約工作項目續為延長維護1~4個月。
是否受機關補助 否
是否含特別預算 否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4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01/17
是否複數決標 否
是否訂有底價 是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
是否屬特殊採購 否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否
是否屬統包 否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14臺北市內湖區成功路2段193巷12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每份300元現購或附貼足回郵郵資之回郵信封郵購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否
截止投標 108/02/21 10:00
開標時間 108/02/21 14:00
開標地點 114臺北市內湖區成功路2段193巷12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4,500,000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4臺北市內湖區成功路2段193巷12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否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甲方通知開工日(含)起計2年
是否刊登公報 是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設立變更登記證明文件: 經政府核准登記在案,且未受停業處分和無不良紀錄之公司、法人、團體、技術顧問機構。 2.納稅證明文件 最近一期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徴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明相關文件取代。 3.信用證明: 票據交換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或一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文件影本。 4.至截止投標日前5年內,完成與本案同性質或相當之工程、財物或勞務契約,其單次契約金額不低於本案公告預算金額之五分之二,或累計金額不低於本案公告預算金額,並得含採購機關(構)出具之驗收證明或啟用後功能正常之使用情形證明。 5.實收資本額不低於本案公告預算金額之十分之一,或經會計師簽證或審計機關審定之上一會計年度或最近一年度財務報告及其所附報表,其內容合於規定者: 6.未受停業處分且無不良紀錄之甲級電器承裝業、用電設備檢驗維護業、工程技術顧問業(電機工程)或曾承包國內機電(含國道、公路、高速鐵路、鐵路或捷運等)工程之廠商。 7.餘詳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附加說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一、自108年1月17日起至截止投標期限前於辦公時間(AM9:00~12:00,PM1:30~4:30)至本分局秘書室洽購。 二、郵購者,請於截止投標期限前以限時掛號寄達本分局。信封外請註明郵購採購標的名稱,信內附填妥收信人住址、姓名之限時掛號回郵信封貼足郵票 72 元及圖說費。郵政匯票應以【國道建設管理基金-北分局404專戶】或本分局全銜【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北區養護工程分局】開立,如有錯誤則退還廠商,因而無法及時購得標文件,概由廠商自行負責。購置者應自行考量本分局一天作業時間及郵遞時間,倘無法於截止投標期限前寄達,概由廠商自行負責。 三、本標案開放電子領、投標,電子領、投標網址:http://www.geps.gov.tw/,所需電子領標費用應依「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之公告費用及相關規定收取。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一、圖說費新臺幣 300 元整,得標與否概不退還。二、現金洽購或郵寄匯票。 〔押標金額度〕:押標金為新台幣肆佰伍拾萬元整(4,500,000元),有關押標金之繳納,務請詳閱投標補充須知第二十四條規定。 ﹝廠商疑義與釋疑補充說明領取﹞: 一、領標廠商如對本標案招標文件有任何疑義,應按投標補充須知第五條規定方式與格式於108年2月15日16時前提出請求釋疑,逾期本分局得不受理。 二、廠商疑義之釋疑涉及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或本分局自行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者將以補充說明方式發送若有補充說明將於108年2月20日政府採購公報上公告請各領標者憑圖說費收據自該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期限止至原領標處無記名領取。 〔其他〕: (1)截標期限及開標日期若逢重大事故,該日本分局所在地因故停止辦公時,截標期限及開標日期依上述日期之次一辦公日同時間為準。 (2)領、投標地點說明:臺北市內湖區成功路二段193巷12號,郵遞區號:11467。 (3)開標地點說明:臺北市內湖區成功路二段193巷12號四樓開標室。 〔決標方式〕:合於招標文件規定廠商標價在開標底價以內之最低標為得標廠商。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北區養護工程分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2/21 10: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5.28.1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林金賢
聯絡電話
(02)27936555#2302
機關地址
114臺北市內湖區成功路2段193巷12號
傳真號碼
(02)27923718
電子郵件信箱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03.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維護公共道德、秩序或安全而採取之必要措施。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03.符合ANZTEC第4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公共道德、秩序或安全而採取之必要措施。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否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是
後續擴充
是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於維護期執行至第20個月時,經甲方依附件後續擴充之評分(附件十四)方式評分通過時,乙方得依本契約同一條件及維護費用,續為甲方延長維護二年;如契約期滿且甲方未能如期發包完成,乙方得依原契約工作項目續為延長維護1~4個月。
是否受機關補助
否
是否含特別預算
否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4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01/17
是否複數決標
否
是否訂有底價
是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
是否屬特殊採購
否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否
是否屬統包
否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14臺北市內湖區成功路2段193巷12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每份300元現購或附貼足回郵郵資之回郵信封郵購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否
截止投標
108/02/21 10:00
開標時間
108/02/21 14:00
開標地點
114臺北市內湖區成功路2段193巷12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4,500,000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4臺北市內湖區成功路2段193巷12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否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甲方通知開工日(含)起計2年
是否刊登公報
是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設立變更登記證明文件: 經政府核准登記在案,且未受停業處分和無不良紀錄之公司、法人、團體、技術顧問機構。 2.納稅證明文件 最近一期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徴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明相關文件取代。 3.信用證明: 票據交換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或一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文件影本。 4.至截止投標日前5年內,完成與本案同性質或相當之工程、財物或勞務契約,其單次契約金額不低於本案公告預算金額之五分之二,或累計金額不低於本案公告預算金額,並得含採購機關(構)出具之驗收證明或啟用後功能正常之使用情形證明。 5.實收資本額不低於本案公告預算金額之十分之一,或經會計師簽證或審計機關審定之上一會計年度或最近一年度財務報告及其所附報表,其內容合於規定者: 6.未受停業處分且無不良紀錄之甲級電器承裝業、用電設備檢驗維護業、工程技術顧問業(電機工程)或曾承包國內機電(含國道、公路、高速鐵路、鐵路或捷運等)工程之廠商。 7.餘詳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附加說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一、自108年1月17日起至截止投標期限前於辦公時間(AM9:00~12:00,PM1:30~4:30)至本分局秘書室洽購。 二、郵購者,請於截止投標期限前以限時掛號寄達本分局。信封外請註明郵購採購標的名稱,信內附填妥收信人住址、姓名之限時掛號回郵信封貼足郵票 72 元及圖說費。郵政匯票應以【國道建設管理基金-北分局404專戶】或本分局全銜【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北區養護工程分局】開立,如有錯誤則退還廠商,因而無法及時購得標文件,概由廠商自行負責。購置者應自行考量本分局一天作業時間及郵遞時間,倘無法於截止投標期限前寄達,概由廠商自行負責。 三、本標案開放電子領、投標,電子領、投標網址:http://www.geps.gov.tw/,所需電子領標費用應依「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之公告費用及相關規定收取。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一、圖說費新臺幣 300 元整,得標與否概不退還。二、現金洽購或郵寄匯票。 〔押標金額度〕:押標金為新台幣肆佰伍拾萬元整(4,500,000元),有關押標金之繳納,務請詳閱投標補充須知第二十四條規定。 ﹝廠商疑義與釋疑補充說明領取﹞: 一、領標廠商如對本標案招標文件有任何疑義,應按投標補充須知第五條規定方式與格式於108年2月15日16時前提出請求釋疑,逾期本分局得不受理。 二、廠商疑義之釋疑涉及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或本分局自行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者將以補充說明方式發送若有補充說明將於108年2月20日政府採購公報上公告請各領標者憑圖說費收據自該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期限止至原領標處無記名領取。 〔其他〕: (1)截標期限及開標日期若逢重大事故,該日本分局所在地因故停止辦公時,截標期限及開標日期依上述日期之次一辦公日同時間為準。 (2)領、投標地點說明:臺北市內湖區成功路二段193巷12號,郵遞區號:11467。 (3)開標地點說明:臺北市內湖區成功路二段193巷12號四樓開標室。 〔決標方式〕:合於招標文件規定廠商標價在開標底價以內之最低標為得標廠商。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北區養護工程分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2/21 10:00
EZBid 採購情報 贊助合作
機關採購慣性
免費開放
決標折數分佈 (v7 LIVE) 共 594 案
決標方式分佈
決標折數分佈 (v7 LIVE) 共 184 案
決標方式分佈
EZBid 採購情報 贊助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