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MPB1141002B032 已決標公告

安平燈塔園區藝術與再生計畫工程

交通部航港局 決標日:114/11/20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旭磐營造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2,820,000
原始預算
$ 13,154,997
底價金額
$ 12,820,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交通部航港局
機關代碼 3.15.26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39 - 其他土木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賴亞群
聯絡電話 (02)89788091
機關代碼 3.15.26
單位名稱 航安組
機關地址 106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3段1巷1號
聯絡人 賴亞群
聯絡電話 (02)89788091
傳真號碼 (02)27018492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總金額 860,040元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預計擴充金額上限為新臺幣500萬元;且該擴充之期間為自決標日起至甲方通知乙方履行達契約後續擴充金額上限或全部工程驗收合格,先屆者為止。 2、後續擴充項目為(1)倘屬新增項目者,將依規定辦理議價。(2)倘屬原契約既有項目者,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因後續擴充致原契約所列項目之數量有所增加逾30%時,其逾30%之部分,應以契約變更合理調整契約單價及計算契約價金。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10/2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10/29 17:00
開標時間 114/10/30 10:30
開標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四維路236巷6號1樓(本局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650000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航港局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航港建設基金404專戶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106臺北市大安區四維路236巷6號7樓總收發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應於機關通知日起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180日內竣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是 依特定個別項目:預拌混凝土、鋼筋、鋼板、型鋼及瀝青混凝土 ,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10% 依特定中分類項目:營造工程物價指數所列中分類項目 ,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5% 依總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2.5%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廠商之基本資格:專業營造業(登記之專業工程項目為「施工塔架吊裝及模板工程」、「預拌混凝土工程」、「庭園、景觀工程」或「防水工程」)或丙等綜合營造業以上。 (二)如屬專業營造業或丙等綜合營造業以上,應檢具營造業登記證及當年度營造業公會會員證。廠商不及提出當年度之前揭公會會員證者,得以前一期會員證代之。 (三)服務建議書1式12份。 餘詳投標須知第64點規定。
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1.對於招標採購程序有疑問者,請洽詢電話(02)89782859 陳先生。 2.招標文件有不一致時以公告為主。 3.電子領標憑據請放入標封甲(資格標)內或當場提出。 4.本案押標金新臺幣65萬元、履約保證金為契約金額之一定比率:10%及保固保證金為工程結算總價3%。(帳號:045-056-000082,戶名:航港建設基金404專戶,詳投標須知第53點) 5.本採購案採一次投標分段開標,請將資格文件(含押標金支票或領標電子憑據)、服務建議書1式12份及價格文件分別密封,未依規定分別密封者,為不合格標。 6.
補充 受理廠商檢舉單位:交通部航港局政風室受理檢舉電話:02-89782892;傳真:02-27059642;電子郵件檢舉信箱:[email protected];檢舉地址:10669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3段1巷1號。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航港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50號、電話:02-23492790、傳真:02-23895930)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4/10/29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交通部航港局
機關代碼 3.15.26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賴亞群
聯絡電話
(02)89788091
機關代碼
3.15.26
單位名稱
航安組
機關地址
106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3段1巷1號
聯絡人
賴亞群
聯絡電話
(02)89788091
傳真號碼
(02)27018492
電子郵件信箱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總金額
860,040元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預計擴充金額上限為新臺幣500萬元;且該擴充之期間為自決標日起至甲方通知乙方履行達契約後續擴充金額上限或全部工程驗收合格,先屆者為止。 2、後續擴充項目為(1)倘屬新增項目者,將依規定辦理議價。(2)倘屬原契約既有項目者,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因後續擴充致原契約所列項目之數量有所增加逾30%時,其逾30%之部分,應以契約變更合理調整契約單價及計算契約價金。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10/2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10/29 17:00
開標時間
114/10/30 10:30
開標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四維路236巷6號1樓(本局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650000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航港局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航港建設基金404專戶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106臺北市大安區四維路236巷6號7樓總收發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應於機關通知日起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180日內竣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是 依特定個別項目:預拌混凝土、鋼筋、鋼板、型鋼及瀝青混凝土 ,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10% 依特定中分類項目:營造工程物價指數所列中分類項目 ,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5% 依總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2.5%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廠商之基本資格:專業營造業(登記之專業工程項目為「施工塔架吊裝及模板工程」、「預拌混凝土工程」、「庭園、景觀工程」或「防水工程」)或丙等綜合營造業以上。 (二)如屬專業營造業或丙等綜合營造業以上,應檢具營造業登記證及當年度營造業公會會員證。廠商不及提出當年度之前揭公會會員證者,得以前一期會員證代之。 (三)服務建議書1式12份。 餘詳投標須知第64點規定。
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1.對於招標採購程序有疑問者,請洽詢電話(02)89782859 陳先生。 2.招標文件有不一致時以公告為主。 3.電子領標憑據請放入標封甲(資格標)內或當場提出。 4.本案押標金新臺幣65萬元、履約保證金為契約金額之一定比率:10%及保固保證金為工程結算總價3%。(帳號:045-056-000082,戶名:航港建設基金404專戶,詳投標須知第53點) 5.本採購案採一次投標分段開標,請將資格文件(含押標金支票或領標電子憑據)、服務建議書1式12份及價格文件分別密封,未依規定分別密封者,為不合格標。 6.
補充
受理廠商檢舉單位:交通部航港局政風室受理檢舉電話:02-89782892;傳真:02-27059642;電子郵件檢舉信箱:[email protected];檢舉地址:10669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3段1巷1號。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航港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50號、電話:02-23492790、傳真:02-23895930)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4/10/29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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