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MPB11330927A 已決標公告

114年度商港服務費金融機構帳戶約定轉帳案

交通部航港局 決標日:113/11/06
工程全生命週期
決標金額
$ 3,780,000
原始預算
$ 4,725,000
底價金額
$ 3,780,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交通部航港局
機關代碼 3.15.26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11 - 金融中介服務,不包括保險及退休基金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翁巧紜
聯絡電話 (02)89788063
機關代碼 3.15.26
單位名稱 港務組
機關地址 106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3段1巷1號
聯絡人 翁巧紜
聯絡電話 (02)89788063
傳真號碼 (02)27013367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4,725,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如廠商履約期間與機關配合良好,機關得依採購法規定,依原契約條件單價決標金額,辦理後續擴充1年(115年1月1日至115年12月31日止),預計擴充金額新台幣472萬5,000元,預計代收70萬件,惟實際支付得標廠商手續費金額依實作數量乘以決標單價計算。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3/10/3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11/05 17:00
開標時間 113/11/06 14:30
開標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四維路236巷6號1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四維路236巷6號7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4年1月1日至114年12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詳投標須知第64點。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1.已參加中央存款保險、媒體交換(ACH)機制扣款及具有100個以上營業據點承作能力之金融機構(若為得標後具有者,請於投標時檢附切結書)。
附加說明 一、外國廠商之投標資格及應提出之資格文件,附經公證或認證之中文譯本: (一)投標資格:參加中央存款保險,並在我國設有營業據點之GPA簽署國之金融機構。 (二)應檢附文件: 1. 經我國政府認許之分公司或分支機構或辦事處之登記證明文件。 2. 外國廠商於我國納稅之證明。 詳如投標須知68點。 二、交通部航港局政風室:臺北市和平東路三段1巷1號,電話:02-89782892;傳真:02-2705-9642;電子郵件檢舉信箱:[email protected];檢舉地址:10669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3段1巷1號。 三、本案第二次公告,僅更改截止時間、開標時間等(三用文件、投標須知、外標封部分。)另招標文件時間有不一致時請以公告為主。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航港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50號、電話:02-23492790、傳真:02-2389593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3/11/05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交通部航港局
機關代碼 3.15.26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翁巧紜
聯絡電話
(02)89788063
機關代碼
3.15.26
單位名稱
港務組
機關地址
106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3段1巷1號
聯絡人
翁巧紜
聯絡電話
(02)89788063
傳真號碼
(02)27013367
電子郵件信箱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4,725,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如廠商履約期間與機關配合良好,機關得依採購法規定,依原契約條件單價決標金額,辦理後續擴充1年(115年1月1日至115年12月31日止),預計擴充金額新台幣472萬5,000元,預計代收70萬件,惟實際支付得標廠商手續費金額依實作數量乘以決標單價計算。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3/10/3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11/05 17:00
開標時間
113/11/06 14:30
開標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四維路236巷6號1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四維路236巷6號7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4年1月1日至114年12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詳投標須知第64點。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1.已參加中央存款保險、媒體交換(ACH)機制扣款及具有100個以上營業據點承作能力之金融機構(若為得標後具有者,請於投標時檢附切結書)。
附加說明
一、外國廠商之投標資格及應提出之資格文件,附經公證或認證之中文譯本: (一)投標資格:參加中央存款保險,並在我國設有營業據點之GPA簽署國之金融機構。 (二)應檢附文件: 1. 經我國政府認許之分公司或分支機構或辦事處之登記證明文件。 2. 外國廠商於我國納稅之證明。 詳如投標須知68點。 二、交通部航港局政風室:臺北市和平東路三段1巷1號,電話:02-89782892;傳真:02-2705-9642;電子郵件檢舉信箱:[email protected];檢舉地址:10669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3段1巷1號。 三、本案第二次公告,僅更改截止時間、開標時間等(三用文件、投標須知、外標封部分。)另招標文件時間有不一致時請以公告為主。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航港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50號、電話:02-23492790、傳真:02-2389593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3/11/05 17:00
機關採購慣性 免費開放
決標折數分佈 (v7 LIVE) 共 103 案
決標方式分佈
- 廣告版位 (Google AdSense) -
延伸閱讀
暫無相關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