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MPB10740112 已截止

107年度自由貿易港區服務網(FTZNet)支援決策應用計畫

交通部航港局 公告日:107/01/12 截止日:107/01/25
工程全生命週期
等待中
準用最有利標
預算金額
$ 3,000,000

押標金
免押標金
履約保證金
--
截止投標
107/01/25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交通部航港局
機關代碼 3.15.26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11 - 政府行政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陳文婷
聯絡電話 (02)89786831
機關代碼 3.15.26
單位名稱 交通部航港局港務組
機關地址 106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3段1巷1號10樓
聯絡人 陳文婷
聯絡電話 (02)89786831
傳真號碼 (02)27058701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7/01/1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7/01/25 17:00
開標時間 107/01/26 10:00
開標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3段1巷1號2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3段1巷1號2樓總收發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日之次日起至107年10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須符合下列任一項) (1)專業技師事務所: a.技師執業執照。 b.技師公會會員證。 (2)技術顧問公司: a.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 b.技師執業執照。 c.同業公會之會員證。 (3)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或團體: a.依法核准設立之登記證明文件。 b.章程。 (4)學校:經其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設立證明文件。 (5)其他得提供專業或技術性服務之法人。 (二)廠商納稅證明: (1)營業稅繳稅證明: 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1期或前1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新設立且未屆第1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依營業稅法須報繳營業稅者) (2)綜合所得稅證明: 最近1年或前1年綜合所得稅納稅證明或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繳費收執聯。(以自然人名義投標者) (3)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4)依法免繳納營業稅或綜合所得稅者,應繳交核定通知書影本或其他依法免稅之證明文件影本。(學校免附納稅證明) (三)投標廠商聲明書。 (四)投標廠商切結書。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履約保證金額度 無。
保固金額度 無。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免費。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本案以電子領標方式領取招標文件,網址為http://web.pcc.gov.tw/。
其他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廠商附具之證明文件,其內容與招標文件之規定有異,但截止投標前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該廠商最新資料符合招標文件規定者,本機關得允許廠商列印該最新資料代之。 2.對於招標採購程序有疑問者請洽詢電話(02)89782859 林恆宇先生 3.招標文件有出入時以公告為主。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航港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7/01/25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交通部航港局
機關代碼 3.15.26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陳文婷
聯絡電話
(02)89786831
機關代碼
3.15.26
單位名稱
交通部航港局港務組
機關地址
106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3段1巷1號10樓
聯絡人
陳文婷
聯絡電話
(02)89786831
傳真號碼
(02)27058701
電子郵件信箱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7/01/1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7/01/25 17:00
開標時間
107/01/26 10:00
開標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3段1巷1號2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3段1巷1號2樓總收發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日之次日起至107年10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須符合下列任一項) (1)專業技師事務所: a.技師執業執照。 b.技師公會會員證。 (2)技術顧問公司: a.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 b.技師執業執照。 c.同業公會之會員證。 (3)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或團體: a.依法核准設立之登記證明文件。 b.章程。 (4)學校:經其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設立證明文件。 (5)其他得提供專業或技術性服務之法人。 (二)廠商納稅證明: (1)營業稅繳稅證明: 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1期或前1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新設立且未屆第1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依營業稅法須報繳營業稅者) (2)綜合所得稅證明: 最近1年或前1年綜合所得稅納稅證明或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繳費收執聯。(以自然人名義投標者) (3)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4)依法免繳納營業稅或綜合所得稅者,應繳交核定通知書影本或其他依法免稅之證明文件影本。(學校免附納稅證明) (三)投標廠商聲明書。 (四)投標廠商切結書。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履約保證金額度
無。
保固金額度
無。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免費。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本案以電子領標方式領取招標文件,網址為http://web.pcc.gov.tw/。
其他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廠商附具之證明文件,其內容與招標文件之規定有異,但截止投標前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該廠商最新資料符合招標文件規定者,本機關得允許廠商列印該最新資料代之。 2.對於招標採購程序有疑問者請洽詢電話(02)89782859 林恆宇先生 3.招標文件有出入時以公告為主。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航港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7/01/25 17:00
機關採購慣性 免費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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