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名稱
業務承辦人-夏其錚02-8978-6809/ 採購:蔡宗和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四維路236巷6號3樓301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四維路236巷6號7樓(總收發)
履約期限
(詳契約)決標次日起30日內完成出貨及運送
廠商資格摘要
(一)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經政府登記立案之公司行號、法人,其營業項目或設立宗旨應與採購案標的之供應 相關。):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之證明文件、或立案證明等,廠商亦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資料代之。
(二)廠商納稅之證明:最近一期或上一期營業稅繳稅證明(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 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欺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 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三)油漆項目之產品型號與檢驗報告。檢驗報告上須清楚標示產品型號,各品項之檢驗報告(除招標規範-第六表第6項紅丹漆、第15項松香水、第17項二甲苯及第23~26項油性彈性水泥漆等項外,契約其他各類品項檢驗報告詳招標規範-第六表需求規格)
(四)投標廠商聲明書、切結書、廉政相關規定告知書等(正本)。
其他
1.對於公告招標規範內容有疑問者請洽詢電話(02)8978-6809 夏其錚。2.招標文件容如有不相符以本公告為主。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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