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106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3段1巷1號10樓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擴充金額以新臺幣30萬元為上限,後續擴充之單價比照原契約單價,以107年11月30日為最後期限。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3段1巷1號208會議室(資格)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3段1巷1號2樓
履約期限
廠商於決標日起300日內完成系統測試等(詳契約及規範)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資格摘要如下(請詳投標須知):
(一)其營業項目或設立宗旨應與採購標的之供應相關,合法設立之證明文件影本乙件,應附具公司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二)最近一期納稅證明或免稅證明影本1件(投標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不需納稅或免稅者得免檢附,但須出具蓋妥印鑑之聲明文件)。
附加說明
對於公告招標規範內容有疑問者請洽詢電話(02)8978-6801 科長 吳才煜。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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