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3段1巷1號2樓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免費,以電子領標為主或請攜帶隨身碟或光碟
開標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3段1巷1號2樓208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3段1巷1號2樓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如允許依法令免申請核發本項基本資格證明文件之廠商參與投標,一併載明該等廠商免繳驗之證明文件):
(1)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a.投標廠商公司行號之營業項目與「資訊服務業」相關者或列有「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之字樣者。
b.投標廠商屬立案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之登記或設立文件列有前開內容者或得以承辦關於資訊軟體之規劃、設計開發、研究、分析、建置、組合、測試、維護、整合業務之業務者。
(2)投標廠商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a.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b.廠商納稅之證明:
c.廠商信用之證明:
(3)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4)投標廠商切結書(正本)。
(5)契約廠商廉政相關規定告知書(正本)。
(6)服務建議書一式15份。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本案以電子領標方式領取招標文件,網址為http://web.pcc.gov.tw/。
其他
對於公告招標規範內容有疑問者請洽詢電話(02)8978-8064 姚佳億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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