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106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3段1巷1號10樓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3段1巷1號2樓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免費,以電子領標為主或請攜帶隨身碟或光碟
開標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3段1巷1號2樓208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3段1巷1號2樓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次日起285日曆天(不含審查期間)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僅須符合下列任一項)
(1)專業技師事務所:a.技師執業執照。b.技師公會會員證。
(2)技術顧問公司:a.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b.技師執業執照。c.同業公會之會員證。
(3)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或團體:a.依法核准設立之登記證明文件。b.章程。
(4)學校:經其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設立證明文件。
(5)其他得提供專業或技術性服務之法人。
(二)廠商納稅證明:
(1)營業稅繳稅證明:(本項適用於依營業稅法須報繳營業稅者之情形)
(2)綜合所得稅證明:(本項適用於以自然人名義投標之情形)
(3)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4)依法免繳納營業稅或綜合所得稅者,應繳交核定通知書影本或其他依法免稅之證明文件影本。 (若為學校則免附納稅證明)
(三)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四)投標廠商切結書(正本)。
(五)服務建議書一式12份。
(六)餘請詳參投標須知。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本案以電子領標方式領取招標文件,網址為http://web.pcc.gov.tw/。
其他
對於公告招標規範內容有疑問者請洽詢電話(02)8978-2604 鄒勤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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