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交通部公路總局 |
|---|---|
| 機關代碼 | 3.15.25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8672 - 工程服務 |
| 決標方式 | 準用最有利標 |
| 聯絡人 | 張和子或5321洪工程司 |
| 聯絡電話 | (02)23070123#5503 |
| 機關地址 | 108臺北市萬華區東園街65號 |
| 傳真號碼 | (02)23070121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巨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是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是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是 |
|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 否 |
|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預計金額 | 20,450,000元 |
|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是 |
|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 新增施工說明書超過5章或資訊查詢平台系統功能數超過5%者,每章或每%之費用依本契約第三條規定;另本局各項會議所提其它各項需求,得交付廠商配合辦理,費用得經雙方另行議定之。擴充金額為4,550,000元整。期限為決標之次日起至驗收後1年內。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更正序號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
| 公告日 | 108/07/05 |
| 原公告日 | 108/06/12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否 |
|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 是 |
|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 否 |
|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 是 |
|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 否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 是 |
| 截止投標 | 108/07/18 17:00 |
| 開標時間 | 108/07/19 10:00 |
| 開標地點 | 108臺北市萬華區東園街65號5樓開標室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否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或英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108臺北市萬華區東園街65號1樓收發室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簽約之次日起算690日曆天(預估690日曆天,不包含機關審查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廠商資格摘要 | (一) 與提供招標標的有關之基本資格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廠商納稅證明(學術及非營利研究機構免提)。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二) 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1. 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1) 計畫主持人應具備下列資格之一: A. 大專院校應為相關科系副教授以上。 B. 技術顧問機構應具專業技師資格(結構技師或土木技師)。 C. 研究機構、財團法人或公、協、學會團體應具相關科系博士學歷。 (2) 計畫主持人須提送符合前述基本資格之證明文件(如教授(副教授)聘書影本或技師執業影本或學歷證書影本),其餘參與人員須於「廠商資格證明文件審查表」附件「廠商人員名單及學經歷保證書」中登錄人員履歷表及相關證明文件影本,前揭相關證明文件包括: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專業、專技或特許證書、執照、考試及格證書、合格證書、檢定證明或其他類似文件。 2. 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服務團隊需具施工規範相關修編及規範查詢系統建置等相關研究或實際應用工作經驗。須提送成果報告封面、摘要,或業主完工證明。 3.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服務團隊需具施工規範相關修編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3.廠商信用之證明。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 否 |
| 附加說明 | 本案若有以傳真或 e-mail給本局訊息,請再以電話告知經辦人,避免遺漏辦理。 108/7/4傳送招標文件-06招標規範修改版。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是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交通部公路總局 |
| 申訴受理單位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
| 檢舉受理單位 |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
|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08/07/18 17: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
根據 交通部公路總局 歷年「勞務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