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24B043 已決標公告

台9線太魯閣大橋、新豐平大橋及台11線新長虹橋鋼索監測工作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昇榤科技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6,947,171
原始預算
$ 6,947,171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交通部公路總局第四區養護工程處
機關代碼 3.15.25.4
標的分類 勞務類 522 - 土木工程施工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養護科陳貽瑱
聯絡電話 (03)9962501#2312
機關代碼 3.15.25.4
單位名稱 花蓮工務段
機關地址 270宜蘭縣蘇澳鎮中山路2段3號
聯絡人 養護科陳貽瑱
聯絡電話 (03)9962501#2312
傳真號碼 (03)9972652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NZTEC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工作為簡化採購程序,對於委託橋梁監測及分析廠商,適用採購法第22條第一項第7款辦理後續擴充1年,且預計擴充金額總價不超過1,999萬元為限(以不超過巨額為原則),並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核算付款,另廠商執行績優與否,由甲方進行績效考評並邀集相關單位召開評核會議,據以認定該廠商是否符合後續擴充條件。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2/06/0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公路總局第四區養護工程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06/26 17:00
開標時間 112/06/27 10:00
開標地點 270宜蘭縣蘇澳鎮中山路2段3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維護標案品質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70宜蘭縣蘇澳鎮中山路2段3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宜蘭縣南澳鄉(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甲方通知之日起 15 日內正式開工,開工後 24 個月(約 730 天)完成契約規定之全 部工作項目。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廠商資格1.經政府核准登記在案,且未在停業處分期間之營業範圍包括土木或結構工程之設計或規劃之技術顧問公司(I101061)或計師事務所或聯合技師事務所、營業項目登記有案之資訊軟體服務業(I301010)或非破壞檢測業(IF04010)之廠商、國內各大專院校、研究機構、財團法人或公、協、學會團體。2.詳本須知82條。備註:經濟部98年4月2日公告,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不再作為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http://gcis.nat.gov.tw/index.jsp)網站之商工登記資料查詢之資料代之。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附加說明 1.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pishtml/pisindex.html下載招標文件,惟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及篡改。 2.請自行考量投遞時間,如因投標文件延誤無法按時寄達(視為無效標)。
其他:領標期限 :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止。 4.廠商對本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請詳「交通部公路總局財物暨勞務採購投標須知及附件」。
其他:廠商資格審查時間 :112年06月27日上午10時00分在本處開標室公開辦理廠商資格審查,召開評選時間及議價日期另訂。 6.投標廠商應依規定,將服務建議書15份與資格標一併投標,資格審查合於規定者,其服務建議書始提交評選委員會辦理評選作業(評選日期另通知),不合規定者所送資料不予退還。 7.(1)交通部檢舉信箱:台北郵局第177-17號信箱。(2)交通部公路總局政風室檢舉電話:02-23070445,傳真電話:02-23070489,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3)本處政風室:檢舉電話:03-9964284,傳真電話:03-9969221,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公路總局第四區養護工程處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宜蘭縣調查站-(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津梅路52號;宜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92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5.25.4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養護科陳貽瑱
聯絡電話
(03)9962501#2312
機關代碼
3.15.25.4
單位名稱
花蓮工務段
機關地址
270宜蘭縣蘇澳鎮中山路2段3號
聯絡人
養護科陳貽瑱
聯絡電話
(03)9962501#2312
傳真號碼
(03)9972652
電子郵件信箱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NZTEC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工作為簡化採購程序,對於委託橋梁監測及分析廠商,適用採購法第22條第一項第7款辦理後續擴充1年,且預計擴充金額總價不超過1,999萬元為限(以不超過巨額為原則),並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核算付款,另廠商執行績優與否,由甲方進行績效考評並邀集相關單位召開評核會議,據以認定該廠商是否符合後續擴充條件。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2/06/0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公路總局第四區養護工程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06/26 17:00
開標時間
112/06/27 10:00
開標地點
270宜蘭縣蘇澳鎮中山路2段3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維護標案品質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70宜蘭縣蘇澳鎮中山路2段3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宜蘭縣南澳鄉(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甲方通知之日起 15 日內正式開工,開工後 24 個月(約 730 天)完成契約規定之全 部工作項目。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廠商資格1.經政府核准登記在案,且未在停業處分期間之營業範圍包括土木或結構工程之設計或規劃之技術顧問公司(I101061)或計師事務所或聯合技師事務所、營業項目登記有案之資訊軟體服務業(I301010)或非破壞檢測業(IF04010)之廠商、國內各大專院校、研究機構、財團法人或公、協、學會團體。2.詳本須知82條。備註:經濟部98年4月2日公告,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不再作為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http://gcis.nat.gov.tw/index.jsp)網站之商工登記資料查詢之資料代之。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附加說明
1.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pishtml/pisindex.html下載招標文件,惟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及篡改。 2.請自行考量投遞時間,如因投標文件延誤無法按時寄達(視為無效標)。
其他:領標期限
: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止。 4.廠商對本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請詳「交通部公路總局財物暨勞務採購投標須知及附件」。
其他:廠商資格審查時間
:112年06月27日上午10時00分在本處開標室公開辦理廠商資格審查,召開評選時間及議價日期另訂。 6.投標廠商應依規定,將服務建議書15份與資格標一併投標,資格審查合於規定者,其服務建議書始提交評選委員會辦理評選作業(評選日期另通知),不合規定者所送資料不予退還。 7.(1)交通部檢舉信箱:台北郵局第177-17號信箱。(2)交通部公路總局政風室檢舉電話:02-23070445,傳真電話:02-23070489,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3)本處政風室:檢舉電話:03-9964284,傳真電話:03-9969221,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公路總局第四區養護工程處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宜蘭縣調查站-(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津梅路52號;宜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92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機關採購慣性 免費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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