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64E001 已決標公告

「新舊台9線蘇花公路交控中心暨交控及機電系統」委託民間營運管理服務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台灣世曦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560,000,000
原始預算
$ 573,969,187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97.57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交通部公路總局第四區養護工程處
機關代碼 3.15.25.4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2 - 工程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防災暨交管中心范夣葳
聯絡電話 (03)9962501#1907
機關代碼 3.15.25.4
單位名稱 南澳工務段
機關地址 270宜蘭縣蘇澳鎮中山路2段3號
聯絡人 防災暨交管中心范夣葳
聯絡電話 (03)9962501#1907
傳真號碼 (03)9972652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03.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維護公共道德、秩序或安全而採取之必要措施。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03.符合ANZTEC第4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公共道德、秩序或安全而採取之必要措施。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03.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維護公共道德、秩序或安全而採取之必要措施。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自契約結束後(6年)後續擴充兩年,以不超過契約金額總價1.5倍為上限。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06/05/11
原公告日 106/05/1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500元
系統使用費 50元
文件代收費 25元
總計 57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公路總局第四區養護工程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6/06/05 17:00
開標時間 106/06/06 10:00
開標地點 270宜蘭縣蘇澳鎮中山路2段3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2800萬元整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6/08/11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70宜蘭縣蘇澳鎮中山路2段3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宜蘭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通知後7日內開工履行合約,履約期間為六年。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資格:廠商應符合以下資格之一者始可投標。A.技術顧問機構:廠商營業項目應包括規劃、設計或監造等工程顧問業,並具備完成國內外道路交通資訊蒐集或交控或控制或監控或機電等相關系統之規劃或設計或監造業績者,且無政府採購法第103條情形,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a.經中央主管機關核發登記證之技術顧問機構或工程技術顧問公司。b.技師事務所或聯合技師事務所。B.系統工程承包商a.政府登記合格且未受停業處分之交通、電腦、通訊、電子、電力、電機、控制等廠商;營業項目有E603050自動控制設備工程業或E701010電信工程業或EZ05010儀器、儀表安裝工程業,並且未受停業處分者。b.無「政府採購法」第15條第4項、第38條、第39條、第103條第1項及「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38條不得參與採購之情形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附加說明 1.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pishtml/pisindex.html下載招標文件,惟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及篡改。 2.請自行考量投遞時間,如因投標文件延誤無法按時寄達(視為無效標)。 3.
領標期限 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止。 4.如書寫押標金票據抬頭應寫明:交通部公路總局第四區養護工程處(書寫錯誤視為無效標)。 5.廠商對本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請詳「交通部公路總局投標須知及附件」 6.
廠商資格審查時間 106年6月6日上午10時00分在本處開標室公開辦理廠商資格審查,召開評選時間及議價日期另訂。 7.投標廠商應依規定,將服務建議書12份與資格標一併投標,資格審查合於規定者,其服務建議書始提交評選委員會辦理評選作業(評選日期另通知),不合規定者所送資料不予退還。 8.(1)交通部檢舉信箱:台北郵局第177-17號信箱。(2)交通部公路總局政風室檢舉電話:02-23070445,傳真電話:02-23070489,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3)本處政風室:檢舉電話:03-9964284,傳真電話:03-9969221,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公路總局第四區養護工程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宜蘭縣調查站(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津梅路52號;宜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92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6/05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5.25.4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防災暨交管中心范夣葳
聯絡電話
(03)9962501#1907
機關代碼
3.15.25.4
單位名稱
南澳工務段
機關地址
270宜蘭縣蘇澳鎮中山路2段3號
聯絡人
防災暨交管中心范夣葳
聯絡電話
(03)9962501#1907
傳真號碼
(03)9972652
電子郵件信箱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03.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維護公共道德、秩序或安全而採取之必要措施。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03.符合ANZTEC第4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公共道德、秩序或安全而採取之必要措施。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03.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維護公共道德、秩序或安全而採取之必要措施。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自契約結束後(6年)後續擴充兩年,以不超過契約金額總價1.5倍為上限。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06/05/11
原公告日
106/05/1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500元
系統使用費
50元
文件代收費
25元
總計
57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公路總局第四區養護工程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6/06/05 17:00
開標時間
106/06/06 10:00
開標地點
270宜蘭縣蘇澳鎮中山路2段3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2800萬元整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6/08/11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70宜蘭縣蘇澳鎮中山路2段3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宜蘭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通知後7日內開工履行合約,履約期間為六年。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資格:廠商應符合以下資格之一者始可投標。A.技術顧問機構:廠商營業項目應包括規劃、設計或監造等工程顧問業,並具備完成國內外道路交通資訊蒐集或交控或控制或監控或機電等相關系統之規劃或設計或監造業績者,且無政府採購法第103條情形,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a.經中央主管機關核發登記證之技術顧問機構或工程技術顧問公司。b.技師事務所或聯合技師事務所。B.系統工程承包商a.政府登記合格且未受停業處分之交通、電腦、通訊、電子、電力、電機、控制等廠商;營業項目有E603050自動控制設備工程業或E701010電信工程業或EZ05010儀器、儀表安裝工程業,並且未受停業處分者。b.無「政府採購法」第15條第4項、第38條、第39條、第103條第1項及「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38條不得參與採購之情形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附加說明
1.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pishtml/pisindex.html下載招標文件,惟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及篡改。 2.請自行考量投遞時間,如因投標文件延誤無法按時寄達(視為無效標)。 3.
領標期限
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止。 4.如書寫押標金票據抬頭應寫明:交通部公路總局第四區養護工程處(書寫錯誤視為無效標)。 5.廠商對本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請詳「交通部公路總局投標須知及附件」 6.
廠商資格審查時間
106年6月6日上午10時00分在本處開標室公開辦理廠商資格審查,召開評選時間及議價日期另訂。 7.投標廠商應依規定,將服務建議書12份與資格標一併投標,資格審查合於規定者,其服務建議書始提交評選委員會辦理評選作業(評選日期另通知),不合規定者所送資料不予退還。 8.(1)交通部檢舉信箱:台北郵局第177-17號信箱。(2)交通部公路總局政風室檢舉電話:02-23070445,傳真電話:02-23070489,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3)本處政風室:檢舉電話:03-9964284,傳真電話:03-9969221,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公路總局第四區養護工程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宜蘭縣調查站(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津梅路52號;宜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92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6/05 17:00
機關採購慣性 免費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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