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CMVO107103 已決標公告 公告金額

臺北市區監理所暨士林監理站清潔維護案

🏆 本案已決標公告 已決標
得標廠商名冊與決標金額已更新,可查閱下方決標報告 | 截標:2017/11/15 17:00 | 開標:2017/11/16 10:00
採購特徵雷達 投標門檻與工項規格速覽 (Structure Feature Cards)
押標金要求
須繳押標金
新臺幣177,000元
投標前須完成擔保繳納
履約保證金
常規條款
依契約範本辦理
通常為決標金額 5%~10%
廠商資格門檻
法定資格
常規基本資格
📐 須技師簽證
合法設立登記與納稅證明即可
工項物料與物調
契約規格
常規工料規範
常規規範
無特殊指定規格限制
採購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蒂鑽石材晶化科技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3,344,532
原始預算
$ 3,550,000
底價金額
$ 3,480,000
決標折數
96.11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交通部公路總局臺北市區監理所
機關代碼 3.15.25.36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74 - 建築物清潔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林小姐
聯絡電話 (02)27630155#603
機關地址 105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四段21號
傳真號碼 (02)27477599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03.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維護公共道德、秩序或安全而採取之必要措施。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03.符合ANZTEC第4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公共道德、秩序或安全而採取之必要措施。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03.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維護公共道德、秩序或安全而採取之必要措施。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是
後續擴充 是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廠商於契約存續期間如服務良好,無發生契約第7條規定,契約期滿後,得依原條件換文方式續約,最多以一次為限,續約時間1年至108年12月31日止。 2.若履約期限屆滿,機關新年度契約尚未訂定前,機關得要求廠商延長維護期限且廠商應配合,延長期限以不超過3個月為原則,每月維護費用依原訂契約計費。
是否受機關補助 否
是否含特別預算 否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否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11/02
是否複數決標 否
是否訂有底價 是
是否屬特殊採購 否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否
是否屬統包 否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5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四段21號4樓秘書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文件工本費免付,通信領標請附回郵信封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否
截止投標 106/11/15 17:00
開標時間 106/11/16 10:00
開標地點 105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四段21號3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177,000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561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四段21號4樓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否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107年1月1日起至107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是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
廠商資格摘要 一、持有政府主管機關核發登記證明文件之公司行號,營業項目與採購標的(清潔服務)相符,檢具投標廠商資格審查表規定之證明文件(押標金繳納憑據、投標廠商聲明書、納稅證明資料、廠商設立或登記證明證件影本、投標標價清單、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 二、本案清潔維護工作項目含消毒作業,廠商應符合:依環境用藥管理法第ll條規定:「環境用藥販賣業及病媒防治業,應向當地主管 機關申請,經審查核准登記,領得許可執照後,始得營業。」暨執行消毒作業之工作人員亦須符合相關規定。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否
附加說明 一、原訂開標日期若遇天候等不可抗力因素致本所停止上班時,順延於恢復上班之第一天同時間辦理開標,不另行通知;其餘注意事項詳招標文件。 二、本案年度預算尚在審議中,如未獲審議通過,本案應無條件不予執行,若經費經上級機關刪減,本所保留各項修訂及刪除權利,且不補償廠商因此所生損失。 三、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請於106年11月6日以前,以書面送達本所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依政府採購法第75條規定,對本案採購如認違法致損權利或利益,得向本所提出異議(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4段21號4樓秘書室,電話:27630155#603,傳真:27477599)。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公路總局臺北市區監理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11/15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5.25.36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林小姐
聯絡電話
(02)27630155#603
機關地址
105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四段21號
傳真號碼
(02)27477599
電子郵件信箱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03.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維護公共道德、秩序或安全而採取之必要措施。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03.符合ANZTEC第4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公共道德、秩序或安全而採取之必要措施。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03.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維護公共道德、秩序或安全而採取之必要措施。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是
後續擴充
是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廠商於契約存續期間如服務良好,無發生契約第7條規定,契約期滿後,得依原條件換文方式續約,最多以一次為限,續約時間1年至108年12月31日止。 2.若履約期限屆滿,機關新年度契約尚未訂定前,機關得要求廠商延長維護期限且廠商應配合,延長期限以不超過3個月為原則,每月維護費用依原訂契約計費。
是否受機關補助
否
是否含特別預算
否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否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11/02
是否複數決標
否
是否訂有底價
是
是否屬特殊採購
否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否
是否屬統包
否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5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四段21號4樓秘書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文件工本費免付,通信領標請附回郵信封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否
截止投標
106/11/15 17:00
開標時間
106/11/16 10:00
開標地點
105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四段21號3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177,000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561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四段21號4樓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否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107年1月1日起至107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是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
廠商資格摘要
一、持有政府主管機關核發登記證明文件之公司行號,營業項目與採購標的(清潔服務)相符,檢具投標廠商資格審查表規定之證明文件(押標金繳納憑據、投標廠商聲明書、納稅證明資料、廠商設立或登記證明證件影本、投標標價清單、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 二、本案清潔維護工作項目含消毒作業,廠商應符合:依環境用藥管理法第ll條規定:「環境用藥販賣業及病媒防治業,應向當地主管 機關申請,經審查核准登記,領得許可執照後,始得營業。」暨執行消毒作業之工作人員亦須符合相關規定。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否
附加說明
一、原訂開標日期若遇天候等不可抗力因素致本所停止上班時,順延於恢復上班之第一天同時間辦理開標,不另行通知;其餘注意事項詳招標文件。 二、本案年度預算尚在審議中,如未獲審議通過,本案應無條件不予執行,若經費經上級機關刪減,本所保留各項修訂及刪除權利,且不補償廠商因此所生損失。 三、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請於106年11月6日以前,以書面送達本所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依政府採購法第75條規定,對本案採購如認違法致損權利或利益,得向本所提出異議(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4段21號4樓秘書室,電話:27630155#603,傳真:27477599)。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公路總局臺北市區監理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11/15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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