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 履約期間自111年1月1日起至111年12月31日止;契約期滿後,經本所評估執行業務表現優良,雙方得以後續擴充方式,依原契約條件、價金(以新台幣156萬元為限)辦理續約12個月(112年1月1日起至112年12月31日止)。
2. 本標案因合約屆期辦理跨年度招標在未決標前,本案經雙方協議,以跨年度1、2月(2個月)金額24萬元為限,可繼續辦理公庫駐收作業至新年度完成決標。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20213 桃園市中壢區延平路394號
開標地點
320213 桃園市中壢區延平路394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20213 桃園市中壢區延平路394號
履約期限
自111年1月1日起至111年12月31日止。
廠商資格摘要
各級公庫代理銀行、代辦機構及代收稅款金融機構,並同時檢具效期內「委託代收地方稅費契約」證明文件、廠商登記(設立)證明及繳稅證明(餘詳投標廠商資格審查表),均可投標。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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