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所得視得標廠商之履約及驗收情形,保留至106年12月31日前續恰得標廠商辦理擴充增購之權利,預估擴充金額以預算金額為上限(本所得予以增減數量及保留是否洽原廠商增購之權利,如有需求則以每項決標單價乘以數量後付款),如因得標廠商履約不善而不續洽得標廠商辦理擴充增購時或經議價未能決標,本所得另案辦理公告招標。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38新北市樹林區中正路248巷7號(A棟行政大樓3樓秘書室)
開標地點
238新北市樹林區中正路248巷7號(A棟行政大樓3樓第2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38新北市樹林區中正路248巷7號(A棟行政大樓3樓秘書室)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公路總局依據主管機關範本所制定之採購契約
廠商資格摘要
經中華民國政府依法登記之合法廠商設立或登記證明、最近一期繳稅證明,餘詳如投標文件清單。
附加說明
1.本所得因政府組織名稱或相關法令變動,修正印製之版面格式及其內容,得標廠商須配合免費更改製版樣稿,並依修正後之版面格式及內容印製尚未交貨之履約項目,相關可能之變動費用皆包含投標之報價中,本所不另追加支付價金。
2.押標金抬頭:交通部公路總局臺北區監理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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