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交通部公路總局東西向快速公路高南區工程處 |
|---|---|
| 機關代碼 | 3.15.25.24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911 - 政府行政服務 |
| 決標方式 |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
| 聯絡人 | 戴清惠 |
| 聯絡電話 | (07)6112211#245 |
| 機關地址 | 825高雄市橋頭區里林東路公路巷122號 |
| 傳真號碼 | (07)6115500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未達公告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49條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預計金額 | 469,500元 |
|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 招標方式 |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
| 是否電子報價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公開取得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06/07/14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 是 |
|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5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3元 |
| 總計 | 73元 |
|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 交通部公路總局東西向快速公路高南區工程處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是 |
|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 825高雄市橋頭區里林東路公路巷122號 |
|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 如附加說明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06/07/20 17:00 |
| 開標時間 | 106/07/21 10:00 |
| 開標地點 | 825高雄市橋頭區里林東路公路巷122號3樓會議室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否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825高雄市橋頭區里林東路公路巷122號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 否 |
| 履約地點 | 屏東縣獅子鄉(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廠商應於機關簽約日起開工,各階段履約期限依機關公文通知為準。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廠商資格摘要 | 依法登記開業且執業中之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或聯合事務所),並依法加入不動產估價師公會,且無「政府採購法」第一○三條所載之不良紀錄者。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
|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圖說費】以下均以新臺幣為計價單位。 1.招標文件工本費:50元 2.電子領標:50元 ※各項工本費不論得標與否概不退還。 【郵購回郵(每份)】招標文件(限掛)72元;(快捷)120元。 【購領地點】公路總局東西向快速公路高南區工程處(高雄市橋頭區里林東路公路巷122號 07-6112211) 【附註】 1.郵購招標文件限用國內匯票,受款人為「交通部公路總局東西向快速公路高南區工程處」,信封上寫明標的名稱及註明「購買招標文件」字樣,掛號郵寄至本處出納室購買;並附大型回郵信封(28×39公分),信封應自行書妥收件人姓名地址,並附入足額限時掛號或快捷回信郵票,郵購及自購均以3份為限。 2.廠商以電子領標方式購買招標文件者,自公告日起至開標前1日止,應於「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領標繳費後,使用「檢驗電子憑據」功能列印書面明細,並附於證件封中。 【備 註】 1.餘詳投標須知及投標廠商評審須知。 2.截止投標日或開標日本府因故(如天然災害等)停止辦公時,其截止投標日與開標日均分別順延至該日之次辦公日。 3.本案經簽准開標時如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企劃書,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3條規定現場改採限制性招標。 4.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 |
| 電話 | (07)6112211轉272 |
| 傳真 | (049)2391508 |
| 地址 | 南投市中興新村省府路6號 5.本局高南區工程處檢舉 |
| 電子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交通部公路總局東西向快速公路高南區工程處 |
| 檢舉受理單位 |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06/07/20 17: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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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交通部公路總局東西向快速公路高南區工程處 歷年「勞務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