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1-02011 已截止

台61線85K+829~212K+634苗栗至彰化局部路段改善工程委託可行性工作

交通部公路總局第二區養護工程處 公告日:111/07/28 截止日:111/08/02
工程全生命週期
準用最有利標
預算金額
$ 6,003,889

押標金
免押標金
履約保證金
--
截止投標
111/08/02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交通部公路總局第二區養護工程處
機關代碼 3.15.25.2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2 - 工程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邱仲賜
聯絡電話 (04)23715030#515
機關代碼 3.15.25.2
單位名稱 企劃科
機關地址 403臺中市西區大全街127號
聯絡人 邱仲賜
聯絡電話 (04)23715030#515
傳真號碼 (04)23714314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3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1/07/2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公路總局第二區養護工程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403臺中市西區大全街127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1.現場領購招標文件:30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8/02 16:00
開標時間 111/08/03 09:45
開標地點 本處(臺中市大全街129號本處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臺中郵政50-26號信箱。2.專人送達:臺中市大全街129號(本處開標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苗栗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日開工,113年2月1日前完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廠商資格 廠商營業範圍應包括土木工程或交通工程等,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 a.經中央主管機關核發登記證工程技術顧問公司。 b.技師事務所或聯合技師事務所。 2.人員資格 a.參與本案之工程人員需其專業應包含土木、結構、大地、交通、環工及機電等項目。 b.計畫主持人須為相關執業技師。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訖投標日止正履行中之所有契約尚未完成部分之總量說明、此等契約有逾期履約情形者之清單、逾期情形及逾期責任之說明、律師所出具之訖投標日止廠商涉及賠償責任之訴訟中案件之清單及說明或廠商如得標則是否確可如期履約及如何能如期履約之說明等
附加說明 選擇書寫押標金票據抬頭者請寫明:交通部公路總局第二區養護工程處(否則錯漏字者視為無效標)未填寫受款人者,以執票之機關為受款人。
領購地點 1.本處(臺中市大全街129號)。2.本處臺中工務段(臺中市大肚區沙田路2段356巷6號)。3.本處彰化工務段(彰化市彰興路一段6號)。4.提供電子領標:自公告之日起至截止投標期限前逕至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惟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及篡改。
領購費 1.現場領購招標文件:300元。2.電子領標:150元。(各項工本費不論得標與否概不退還)。招標詳細資料可自行參閱交通部公路總局網站http://www.thb.gov.tw之公告訊息→招標文件下載。
郵購回郵郵資 郵購招標文件回郵郵票150元。
郵購說明 郵購招標文件限用國內匯票,匯票受款人為:交通部公路總局第二區養護工程處;信封內寫明標購工程名稱,郵寄至本處發包中心購買;並附大型回郵信封,書妥收件人姓名地址並貼足回信郵票,郵購及自購均以三份為限。
備註 1.交通部檢舉信箱:臺北郵局第177-17號信箱。2.交通部公路總局政風室 檢舉電話:(02)23070445,傳真電話:(02)23070489,電子郵件信箱:[email protected],檢舉信箱:臺北市郵政652號信箱。3.本處政風室檢舉電話:(04)23716814,檢舉傳真電話:(04)23715453,電子郵件信箱:[email protected],檢舉信箱:臺中郵政50-23號信箱。 ※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開標日如機關所在地停止上班,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時間辦理開標。
其他 ︰本標案案名因採購網系統字數限制,原標案名稱:台61線85K+829~212K+634(苗栗至彰化)局部路段改善工程委託可行性評估及綜合規劃服務工作。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公路總局第二區養護工程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中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福順路500號;臺中市郵政76號信箱、電話:04-24615588)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8/02 16: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5.25.2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邱仲賜
聯絡電話
(04)23715030#515
機關代碼
3.15.25.2
單位名稱
企劃科
機關地址
403臺中市西區大全街127號
聯絡人
邱仲賜
聯絡電話
(04)23715030#515
傳真號碼
(04)23714314
電子郵件信箱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3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1/07/2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公路總局第二區養護工程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403臺中市西區大全街127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1.現場領購招標文件:30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8/02 16:00
開標時間
111/08/03 09:45
開標地點
本處(臺中市大全街129號本處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臺中郵政50-26號信箱。2.專人送達:臺中市大全街129號(本處開標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苗栗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日開工,113年2月1日前完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廠商資格 廠商營業範圍應包括土木工程或交通工程等,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 a.經中央主管機關核發登記證工程技術顧問公司。 b.技師事務所或聯合技師事務所。 2.人員資格 a.參與本案之工程人員需其專業應包含土木、結構、大地、交通、環工及機電等項目。 b.計畫主持人須為相關執業技師。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訖投標日止正履行中之所有契約尚未完成部分之總量說明、此等契約有逾期履約情形者之清單、逾期情形及逾期責任之說明、律師所出具之訖投標日止廠商涉及賠償責任之訴訟中案件之清單及說明或廠商如得標則是否確可如期履約及如何能如期履約之說明等
附加說明
選擇書寫押標金票據抬頭者請寫明:交通部公路總局第二區養護工程處(否則錯漏字者視為無效標)未填寫受款人者,以執票之機關為受款人。
領購地點
1.本處(臺中市大全街129號)。2.本處臺中工務段(臺中市大肚區沙田路2段356巷6號)。3.本處彰化工務段(彰化市彰興路一段6號)。4.提供電子領標:自公告之日起至截止投標期限前逕至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惟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及篡改。
領購費
1.現場領購招標文件:300元。2.電子領標:150元。(各項工本費不論得標與否概不退還)。招標詳細資料可自行參閱交通部公路總局網站http://www.thb.gov.tw之公告訊息→招標文件下載。
郵購回郵郵資
郵購招標文件回郵郵票150元。
郵購說明
郵購招標文件限用國內匯票,匯票受款人為:交通部公路總局第二區養護工程處;信封內寫明標購工程名稱,郵寄至本處發包中心購買;並附大型回郵信封,書妥收件人姓名地址並貼足回信郵票,郵購及自購均以三份為限。
備註
1.交通部檢舉信箱:臺北郵局第177-17號信箱。2.交通部公路總局政風室 檢舉電話:(02)23070445,傳真電話:(02)23070489,電子郵件信箱:[email protected],檢舉信箱:臺北市郵政652號信箱。3.本處政風室檢舉電話:(04)23716814,檢舉傳真電話:(04)23715453,電子郵件信箱:[email protected],檢舉信箱:臺中郵政50-23號信箱。 ※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開標日如機關所在地停止上班,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時間辦理開標。
其他
︰本標案案名因採購網系統字數限制,原標案名稱:台61線85K+829~212K+634(苗栗至彰化)局部路段改善工程委託可行性評估及綜合規劃服務工作。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公路總局第二區養護工程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中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福順路500號;臺中市郵政76號信箱、電話:04-24615588)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8/02 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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