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擬增購項目:2362c.c.以上汽油、四輪傳動旅行式5人座小客貨車(不含駕駛)1輛。
2.保留後續增購新臺幣94萬8,780元。
3.保留後續增購權利期限至107年12月31日止。
4.依原契約條件及單價以換文方式增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70宜蘭縣蘇澳鎮蘇新路101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70宜蘭縣蘇澳鎮蘇新路101號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1.廠商基本資格:持有合法登記之小客車租賃業者(營業項目代碼G101041),對本處招標文件規定事項採購標的有履約能力,且未受停業處分者。
2.附具之證明文件:
(1)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得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2)最近1期或前1期納稅證明。
(3)供規格審查之車輛型錄。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1.預算金額新臺幣1,135萬8,900元,含保留後續增購金額新臺幣94萬8,780元。
2.預計金額新臺幣1,041萬0,120元,為本採購標的(不含後續增購項目)預估決標金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公路總局蘇花公路改善工程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宜蘭縣調查站(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津梅路52號;宜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92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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