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名稱
交通部公路總局西部濱海公路南區臨時工程處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613嘉義縣朴子市朴子七路29號5樓
履約期限
詳招標文件「採購契約」第七條履約期限規定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資格:公司合夥或獨資之工商行號及法人、機構或團體。(請附具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公私立院校及公私立研究機構得以組織條例或規程之影本代替設立證明文件)。
詳投標須知第六十四條規定。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3.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採電子領標:自106年9月21日至106年10月23日17時0分前逕至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index.htm)下載招標文件,惟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及篡改。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公路總局西部濱海公路南區臨時工程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內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樓、電話:02-23565307、傳真:02-2397687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嘉義縣調查站(地址:613嘉義縣朴子市朴子一路1號;朴子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3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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