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資料:機關名稱
交通部公路總局第一區養護工程處
機關資料:機關地址
238新北市樹林區中正路212號
採購資料:標案名稱
幸福公路館110年度更新常設展區之規劃設計與改建工程
採購資料: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採購資料: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remind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金額新臺幣415,000元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採購資料: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招標資料: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公路總局幸福公路館於本案完成後,館內典藏設施動線優化調整,過往團體參訪導覽解說時民眾不易聚集情形將大幅度改善,相關展場裝修更新後,可提供近10年本局各項施政成果並對外呈現未來願景及歷史風華,另多元空間規劃亦使本館成為環境教育、藝文、演講、閱讀、聚會、展演等多元空間,將可發揮公路館最大效益。
招標資料: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招標資料: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招標資料: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資料: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公路總局第一區養護工程處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新北市樹林區中正路212號(本處發包中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詳附加說明
領投開標:截止投標
110/04/13 17:00
領投開標:開標時間
110/04/14 10:30
領投開標:開標地點
本處開標室(新北市樹林區中正路212號)
領投開標:是否須繳納押標金:押標金額度
370,000元
領投開標: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新北市樹林區中正路212號(本處秘書室)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一)基本資格
1.E101011綜合營造業
2.E801060室內裝修業
3.開業建築師
投標廠商須為可從事室內裝修施工與設計業務之組合,並以具有施工業務者為代表廠商。惟E801060室內裝修業者如兼具設計及施工業務者,方可單獨投標。投標廠商可投標搭配組合如下所列:
1.室內裝修業(含專業施工技術及專業設計技術)者,可單獨投標,亦可與綜合營造業或開業建築師共同投標。
2.綜合營造業及室內裝修業(專業設計技術)
3.綜合營造業及開業建築師
4.室內裝修業(專業施工技術)及開業建築師
(二)檢附證明文件:
1.綜合營造業
(1)營造業登記證。
(2)公司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3)納稅證明文件
2.室內裝修業:
(1)室內裝修業登記證。
(2)室內裝修業專業技術人員登記證(登記資格:專業施工技術人員或專業設計技術人員)。
(3)公司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4)納稅證明文件
(5)如兼具專業設計及專業施工專業技術人員登記證者,可單獨投標。
3.開業建築師:
(1)內政部核發之建築師證書且具有開業證書。
(2)納稅證明文件
(3)有效期限內之公會會員證明。
(三) 資格繳驗證件表:單獨投標廠商及共同投標廠商皆須檢附。
(四) 投標廠商聲明書 (採共同投標者,個別廠商皆需檢附)
(五) 採共同投標之廠商,應檢附經公證或認證之共同投標協議書。
其他:附加說明
1.發包中心(投標、開標疑義):電話02-86875116、02-86875365。(招標文件內容疑義請洽主辦科室聯絡人)
2.郵購招標文件限用國內匯票,信封上寫明標的名稱及註明「購領招標文件」字樣,掛號郵寄至本處購領;並附大型回郵信封(28×39公分以上),信封上應自行書妥收件人姓名地址並貼足限時掛號回信郵票,郵購及自購均以3份為限。
3.購領招標文件地點:
(1)紙本招標文件:本處(新北市樹林區中正路212號)。
(2)電子領標:自公告之日起至截止投標期限前逕至政府電子採購網站https://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惟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及篡改。
4.招標文件工本費
(1)紙本招標文件工本費新台幣300元。
5.郵購回信郵資(每份)招標文件新台幣139元。
6.交通部公路總局政風室檢舉電話:(02)2307-0445,檢舉傳真電話:(02)2307-0489,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7.本處檢舉專線電話02-26828220傳真02-26757571
8.押標金受款人名稱:交通部公路總局第一區養護工程處
9.履約地點:台北市萬華區。
10.履約期限:110年7月30日前完成(非可歸責廠商因素,依契約第7條第(三)項辦理)。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公路總局第一區養護工程處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fetched_at
2021-03-31T01:40:50+08:00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remind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金額新臺幣415,000元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公路總局幸福公路館於本案完成後,館內典藏設施動線優化調整,過往團體參訪導覽解說時民眾不易聚集情形將大幅度改善,相關展場裝修更新後,可提供近10年本局各項施政成果並對外呈現未來願景及歷史風華,另多元空間規劃亦使本館成為環境教育、藝文、演講、閱讀、聚會、展演等多元空間,將可發揮公路館最大效益。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公路總局第一區養護工程處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新北市樹林區中正路212號(本處發包中心)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詳附加說明
開標地點
本處開標室(新北市樹林區中正路212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新北市樹林區中正路212號(本處秘書室)
廠商資格摘要
(一)基本資格 1.E101011綜合營造業 2.E801060室內裝修業 3.開業建築師 投標廠商須為可從事室內裝修施工與設計業務之組合,並以具有施工業務者為代表廠商。惟E801060室內裝修業者如兼具設計及施工業務者,方可單獨投標。投標廠商可投標搭配組合如下所列: 1.室內裝修業(含專業施工技術及專業設計技術)者,可單獨投標,亦可與綜合營造業或開業建築師共同投標。 2.綜合營造業及室內裝修業(專業設計技術) 3.綜合營造業及開業建築師 4.室內裝修業(專業施工技術)及開業建築師 (二)檢附證明文件: 1.綜合營造業 (1)營造業登記證。 (2)公司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3)納稅證明文件 2.室內裝修業: (1)室內裝修業登記證。 (2)室內裝修業專業技術人員登記證(登記資格:專業施工技術人員或專業設計技術人員)。 (3)公司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4)納稅證明文件 (5)如兼具專業設計及專業施工專業技術人員登記證者,可單獨投標。 3.開業建築師: (1)內政部核發之建築師證書且具有開業證書。 (2)納稅證明文件 (3)有效期限內之公會會員證明。 (三) 資格繳驗證件表:單獨投標廠商及共同投標廠商皆須檢附。 (四) 投標廠商聲明書 (採共同投標者,個別廠商皆需檢附) (五) 採共同投標之廠商,應檢附經公證或認證之共同投標協議書。
附加說明
1.發包中心(投標、開標疑義):電話02-86875116、02-86875365。(招標文件內容疑義請洽主辦科室聯絡人) 2.郵購招標文件限用國內匯票,信封上寫明標的名稱及註明「購領招標文件」字樣,掛號郵寄至本處購領;並附大型回郵信封(28×39公分以上),信封上應自行書妥收件人姓名地址並貼足限時掛號回信郵票,郵購及自購均以3份為限。 3.購領招標文件地點: (1)紙本招標文件:本處(新北市樹林區中正路212號)。 (2)電子領標:自公告之日起至截止投標期限前逕至政府電子採購網站https://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惟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及篡改。 4.招標文件工本費 (1)紙本招標文件工本費新台幣300元。 5.郵購回信郵資(每份)招標文件新台幣139元。 6.交通部公路總局政風室檢舉電話:(02)2307-0445,檢舉傳真電話:(02)2307-0489,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7.本處檢舉專線電話02-26828220傳真02-26757571 8.押標金受款人名稱:交通部公路總局第一區養護工程處 9.履約地點:台北市萬華區。 10.履約期限:110年7月30日前完成(非可歸責廠商因素,依契約第7條第(三)項辦理)。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公路總局第一區養護工程處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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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公路館110年度更新常設展區之規劃設計與改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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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類5127-教育用建築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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