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5AZ031 已決標公告

「基隆南港間通勤軌道建設計畫」可行性研究及配合工作

交通部鐵路改建工程局 決標日:105/12/26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中興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9,902,965
原始預算
$ 19,902,965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交通部鐵路改建工程局
機關代碼 3.15.24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2 - 工程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陳紹昀
聯絡電話 (02)89691900#2312
機關代碼 3.15.24
單位名稱 工管組
機關地址 220新北市板橋區縣民大道二段7號19樓
聯絡人 陳紹昀
聯絡電話 (02)89691900#2312
傳真號碼 (02)89691809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19,902,965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5/10/2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鐵路改建工程局 /工管組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20新北市板橋區縣民大道二段7號19樓(工管組一科)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台幣100元(銀行:中央銀行國庫局、帳戶:交通部鐵路改建工程局、帳 號:24290102121010)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5/12/06 17:00
開標時間 105/12/07 10:00
開標地點 220新北市板橋區縣民大道二段7號19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20新北市板橋區縣民大道二段7號20樓(總收發室)或板橋郵政第30—19號信箱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基隆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契約生效日起12個月提送期末報告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案採購契約係參考主管機關之範本,並配合本單位工程特性所訂定之。
廠商資格摘要 一、基本資格 (一)經政府機關核准登記有案,且未受停業處分之廠商,得提供可行性研究、規劃、設計、監造或專案管理等服務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技師事務所、建築師事務所、法人或團體、自然人。 (二)無政府採購法第15條第4項、38條、39條、103條第1項及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38條不得參與採購之情形者。 (三)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曾履約服務含有鐵路工程或捷運工程或輕軌工程等鐵道系統之運輸規劃技術服務業績,提出履約完成證明。運輸規劃技術服務係指交通運輸規劃、工程技術評估、可行性研究、先期規劃、綜合規劃等任何技術服務契約。 二、特定資格:無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地點、售價及付款方式: (一)面購:自公告日起至投標期限前,於上午8時30分至12時30分,下午1時30分至5時,持匯款單收據正本至本局19樓工管組(採購科)領取。(文件費: 新臺幣100元;受款銀行:中央銀行國庫局,戶名:交通部鐵路改建工程局,帳號:24290102121010)。 (二)郵購:請檢附匯款單收據正本(核後附還)及中型回郵信封(請註明欲購之標案名稱、收件人、地址並附回郵130元郵票),寄至本局工管組(一科)。 (三)電子領標:請逕至政府採購電子領投標系統(web.pcc.gov.tw)下載。 二、疑義澄清: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5年11月7日前,以書面向本局提出,逾期提出本局得不予受理。 三、檢舉單位:本局政風室:板橋郵政30~18號信箱,電話 02-89691830,傳真02-89691821。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鐵路改建工程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5/12/06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5.24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陳紹昀
聯絡電話
(02)89691900#2312
機關代碼
3.15.24
單位名稱
工管組
機關地址
220新北市板橋區縣民大道二段7號19樓
聯絡人
陳紹昀
聯絡電話
(02)89691900#2312
傳真號碼
(02)89691809
電子郵件信箱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19,902,965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5/10/2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鐵路改建工程局 /工管組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20新北市板橋區縣民大道二段7號19樓(工管組一科)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台幣100元(銀行:中央銀行國庫局、帳戶:交通部鐵路改建工程局、帳 號:24290102121010)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5/12/06 17:00
開標時間
105/12/07 10:00
開標地點
220新北市板橋區縣民大道二段7號19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20新北市板橋區縣民大道二段7號20樓(總收發室)或板橋郵政第30—19號信箱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基隆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契約生效日起12個月提送期末報告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案採購契約係參考主管機關之範本,並配合本單位工程特性所訂定之。
廠商資格摘要
一、基本資格 (一)經政府機關核准登記有案,且未受停業處分之廠商,得提供可行性研究、規劃、設計、監造或專案管理等服務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技師事務所、建築師事務所、法人或團體、自然人。 (二)無政府採購法第15條第4項、38條、39條、103條第1項及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38條不得參與採購之情形者。 (三)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曾履約服務含有鐵路工程或捷運工程或輕軌工程等鐵道系統之運輸規劃技術服務業績,提出履約完成證明。運輸規劃技術服務係指交通運輸規劃、工程技術評估、可行性研究、先期規劃、綜合規劃等任何技術服務契約。 二、特定資格:無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地點、售價及付款方式: (一)面購:自公告日起至投標期限前,於上午8時30分至12時30分,下午1時30分至5時,持匯款單收據正本至本局19樓工管組(採購科)領取。(文件費: 新臺幣100元;受款銀行:中央銀行國庫局,戶名:交通部鐵路改建工程局,帳號:24290102121010)。 (二)郵購:請檢附匯款單收據正本(核後附還)及中型回郵信封(請註明欲購之標案名稱、收件人、地址並附回郵130元郵票),寄至本局工管組(一科)。 (三)電子領標:請逕至政府採購電子領投標系統(web.pcc.gov.tw)下載。 二、疑義澄清: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5年11月7日前,以書面向本局提出,逾期提出本局得不予受理。 三、檢舉單位:本局政風室:板橋郵政30~18號信箱,電話 02-89691830,傳真02-89691821。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鐵路改建工程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5/12/06 17:00
機關採購慣性 免費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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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標方式分佈
決標折數分佈 (v7 LIVE) 共 9 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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