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交通部鐵路改建工程局中部工程處 |
|---|---|
| 機關代碼 | 3.15.24.3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872 - 人力派遣服務(勞動派遣服務)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蕭素珍 |
| 聯絡電話 | (04)22150408#562 |
| 機關地址 | 401臺中市東區自由路三段30號3樓 |
| 傳真號碼 | (04)22150488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 38.我國ANZTEC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派遣勞工之固定費用金額 | 是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更正序號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公開招標 |
| 公告日 | 105/11/17 |
| 原公告日 | 105/11/16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10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5元 |
| 總計 | 125元 |
|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 交通部鐵路改建工程局中部工程處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是 |
|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 本處材料課 |
|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 詳附加說明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 是 |
| 截止投標 | 105/11/29 09:00 |
| 開標時間 | 105/11/29 10:00 |
| 開標地點 | 本處4樓開標室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新臺幣39萬元整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台中郵政第18-1號信箱或本處秘書室總收發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106.1.1~106.12.31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廠商資格摘要 | 從事人力派遣之法人、機構、團體。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否 |
| 附加說明 | 一、本案屬勞動派遣(指派遣事業單位指派所僱用之勞工至機關提供勞務,接受各該機關指揮監督管理之行為):派遣勞工(指受派遣事業單位僱用,並向各機關提供勞務者)之薪資(內含勞工依法自行負擔之勞、健保費用)與廠商應負擔之勞、健保費用及提繳之勞工退休金等費用,採固定金額支付,不列入報價範圍。廠商僅需就管理費用(含利潤、相關稅捐、積欠工資墊償基金及管理所需一切費用等)報價。決標後,廠商報價與前述固定金額合計為契約總價,詳如附件詳細價目表。 二、投標單標價及詳細價目表(9)廠商報價之金額,請投標廠商就「管理利潤及營業稅」報價,如以「契約總價」填列金額,則判定為不合格標。 三、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一)文件及費用:招標文件光碟1片,新臺幣100元(限匯款收據正本,核後附還)。 (二)匯款帳戶:中央銀行國庫局交通部鐵路改建工程局中部工程處帳號24290102121155。 (三)郵購:請檢附匯款收據正本(核後附還)、中型回郵信封(請註明欲購之標案名稱、收件人、地址並貼足回郵郵資) (四)領標時間: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 四、疑義澄清:領標廠商對招標文件規定如有疑義,應於105年11月23日上午12點前以書面提出,逾期不予處理。 五、檢舉單位:本處政風室:電話(04)2215-0417,傳真(04) 2215-4333。 六、餘詳本案投標須知及其他附件。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交通部鐵路改建工程局中部工程處 |
| 申訴受理單位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
| 檢舉受理單位 |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05/11/29 09: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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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交通部鐵路改建工程局中部工程處 歷年「勞務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