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不含水管、電氣工程,或係已與水管、電氣工程分開招標之建築工程(建築標)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交通部鐵路改建工程局南部工程處鐵道工程館,現係利用南工處1樓多功能展示空間,展示轄內高雄計畫、鳳山計畫、左營計畫、屏潮計畫、林邊計畫之地下鐵路、高架鐵路、電氣化及站場工程。
鐵道工程館雖有其原先所設定之服務目標,惟因受限設置地點,以致與民眾互動性明顯不足,為加強與社會大眾間的接觸效果,擬選擇其他交通便利人潮匯集處所,作為展示活化、優化之新址。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履約期限
457日曆天(不含設計成果審查時間),詳招標文件說明。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本案採購契約係參考主管機關之範本,並配合本案特性所訂定之。
廠商資格摘要
符合交通部鐵路改建工程局南部工程處(以下簡稱南工處)招標公告、招標文件規定,經政府核准登記或設立之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E801010室內裝潢業」、「E801060室內裝修業」或「I503010景觀、室內設計業」,且無下列各項情事之廠商,可參加本工程之投標。
(一)未受停業處分。
(二)「政府採購法」第15條第4項、第38條、第39條、第103條第1項不得參與採購之情形。
(三)「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38條不得參與採購之情形。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本標案履約地點為高雄市及屏東縣,確切地點由業主指定。
二、招標文件之領取方式,請投標廠商逕自政府採購電子領投標系
統下載招標文件(網址:http://www.geps.gov.tw/),惟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及篡改。
三、領標廠商對招標文件規定有疑義者,依採購法規定應有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本案等標期5天(106/9/15~106/9/19),釋疑期限為公告日起2天內(106/9/15-106/9/16)以書面提出,逾期不予處理。
四、本標案疑義澄清統一公告說明時間為截止投標日之前1日,領標廠商應於公告日起至開標日,密切注意政府採購公報有關本標案之相關公告。
五、截止收件日或開標日若遇颱風來襲(或其他天然災害)經當地政府宣布停止上班或中央主管機關公佈放假,則延至次一上班日同一時間截止收件及開標。
六、本公告如有未盡事宜,均從投標須知及其他附件規定。
七、檢舉單位:本處政風室:左營郵政126號信箱,電話:(07)5887503,傳真:(07)5886129。
八、經濟部98年4月2日公告,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九、投標廠商如對本案招標文件有任何問題,請電洽本處運務課李先生,聯絡電話:(07)5888216分機302。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鐵路改建工程局南部工程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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