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7-Y721-4 已決標公告

106年度業務檢討會暨餐敘委外服務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金宴翔餐廳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40,000
原始預算
$ 140,00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交通部鐵路改建工程局東部工程處
機關代碼 3.15.24.1
標的分類 勞務類 642 - 提供食物服務
決標方式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聯絡人 韓麗敏
聯絡電話 (03)9389115#355
機關代碼 3.15.24.1
單位名稱 交通部鐵路改建工程局東部工程處
機關地址 260宜蘭縣宜蘭市林森路25號
聯絡人 韓麗敏
聯絡電話 (03)9389115#355
傳真號碼 (03)9381754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12/2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鐵路改建工程局東部工程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60宜蘭縣宜蘭市林森路25號(本處二樓採購小組)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詳招標公告附加說明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7/01/09 09:00
開標時間 107/01/09 10:00
開標地點 本處2樓開標室(宜蘭市林森路25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宜蘭郵政第192號信箱或本處總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宜蘭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暫訂於107年1月29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經中華民國各級政府核准經營之餐飲事業。2.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及納稅證明。3.應檢附:投保「公共意外責任保險丙類(各類餐飲店)」基本保險金額及自負額之保單正本或影本(請加蓋與正本相符章戳)4.餐敘地點:以宜蘭市區餐廳為限。可參加本勞務之投標。 (1)受停業處分。 (2)「政府採購法」第15條第4項、第38條、第103條第1 項不得參與採購之情形。 (3)「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38條不得參與採購之情形。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投標廠商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 二、廠商資格: (一)基本資格:1.經中華民國各級政府核准經營之餐飲事業。2.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及納稅證明。3.應檢附:投保「公共意外責任保險丙類(各類餐飲店)」基本保險金額及自負額之保單正本或影本(請加蓋與正本相符章戳)4.餐敘地點:以宜蘭市區餐廳為限。可參加本勞務之投標。 (1)受停業處分。 (2)「政府採購法」第15條第4項、第38條、第103條第1 項不得參與採購之情形。 (3)「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38條不得參與採購之情形。 三、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一)領標地址:本處二樓採購小組 (二)文件及費用:招標文件光碟 1 片,新台幣 100 元(持匯款單收據 ,核後附還) (三) 匯款戶名:交通部鐵路改建工程局東部工程處 帳號:24290102121168 銀行:中央銀行國庫局(代號:0000022) (四)請檢附匯款單收據正本(核後附還)、中型回郵信封(請註明欲購之標案名稱、收件人、地址並附回郵 37 元郵票,郵購地址:26058宜蘭市林森路25號)(廠商自行估計投遞時間,逾時本處不負責) (五)領標時間:上午:8:30-12:30,下午:13:30-17:30(例假日不辦理該項作業) (六)電子領標:請逕至政府採購電子領投標系統(www.geps.gov.tw)下載。 四、疑義澄清:領標廠商對招標文件規定如有疑義,應於 107 年 1月 2日前以書面提出,逾期不予處理。 五、餘詳本採購案投標須知及其他附件。 六、本機關有關檢舉受理單位: 1.新北市調查處 (1)檢舉電話:(02) 2962-8888、 (2)檢舉信箱: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 2.鐵工局政風室 (1)電話:(02) 8969-1830、 (2)傳真:(02) 8969-1821、(3)信箱:板橋郵政30-18號信箱 3.東工處政風室 (1)電話:(03) 938-9084、 (2)傳真:(03) 938-2608、 (3)信箱:宜蘭郵政66號信箱 七、本案依政府採購法:「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3條規定,如未能取得三家以上廠商之企劃書者,得經機關首長核准,改採限制性招標辦理。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鐵路改建工程局東部工程處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宜蘭縣調查站(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津梅路52號;宜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92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7/01/09 09: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5.24.1
聯絡人
韓麗敏
聯絡電話
(03)9389115#355
機關代碼
3.15.24.1
單位名稱
交通部鐵路改建工程局東部工程處
機關地址
260宜蘭縣宜蘭市林森路25號
聯絡人
韓麗敏
聯絡電話
(03)9389115#355
傳真號碼
(03)9381754
電子郵件信箱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12/2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鐵路改建工程局東部工程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60宜蘭縣宜蘭市林森路25號(本處二樓採購小組)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詳招標公告附加說明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7/01/09 09:00
開標時間
107/01/09 10:00
開標地點
本處2樓開標室(宜蘭市林森路25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宜蘭郵政第192號信箱或本處總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宜蘭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暫訂於107年1月29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經中華民國各級政府核准經營之餐飲事業。2.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及納稅證明。3.應檢附:投保「公共意外責任保險丙類(各類餐飲店)」基本保險金額及自負額之保單正本或影本(請加蓋與正本相符章戳)4.餐敘地點:以宜蘭市區餐廳為限。可參加本勞務之投標。 (1)受停業處分。 (2)「政府採購法」第15條第4項、第38條、第103條第1 項不得參與採購之情形。 (3)「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38條不得參與採購之情形。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投標廠商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 二、廠商資格: (一)基本資格:1.經中華民國各級政府核准經營之餐飲事業。2.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及納稅證明。3.應檢附:投保「公共意外責任保險丙類(各類餐飲店)」基本保險金額及自負額之保單正本或影本(請加蓋與正本相符章戳)4.餐敘地點:以宜蘭市區餐廳為限。可參加本勞務之投標。 (1)受停業處分。 (2)「政府採購法」第15條第4項、第38條、第103條第1 項不得參與採購之情形。 (3)「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38條不得參與採購之情形。 三、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一)領標地址:本處二樓採購小組 (二)文件及費用:招標文件光碟 1 片,新台幣 100 元(持匯款單收據 ,核後附還) (三) 匯款戶名:交通部鐵路改建工程局東部工程處 帳號:24290102121168 銀行:中央銀行國庫局(代號:0000022) (四)請檢附匯款單收據正本(核後附還)、中型回郵信封(請註明欲購之標案名稱、收件人、地址並附回郵 37 元郵票,郵購地址:26058宜蘭市林森路25號)(廠商自行估計投遞時間,逾時本處不負責) (五)領標時間:上午:8:30-12:30,下午:13:30-17:30(例假日不辦理該項作業) (六)電子領標:請逕至政府採購電子領投標系統(www.geps.gov.tw)下載。 四、疑義澄清:領標廠商對招標文件規定如有疑義,應於 107 年 1月 2日前以書面提出,逾期不予處理。 五、餘詳本採購案投標須知及其他附件。 六、本機關有關檢舉受理單位: 1.新北市調查處 (1)檢舉電話:(02) 2962-8888、 (2)檢舉信箱: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 2.鐵工局政風室 (1)電話:(02) 8969-1830、 (2)傳真:(02) 8969-1821、(3)信箱:板橋郵政30-18號信箱 3.東工處政風室 (1)電話:(03) 938-9084、 (2)傳真:(03) 938-2608、 (3)信箱:宜蘭郵政66號信箱 七、本案依政府採購法:「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3條規定,如未能取得三家以上廠商之企劃書者,得經機關首長核准,改採限制性招標辦理。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鐵路改建工程局東部工程處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宜蘭縣調查站(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津梅路52號;宜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92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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