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北平西路3號6樓6044-1室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22.以轉售或供生產銷售目的之財物或服務之採購。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22.以轉售或供生產銷售目的之財物或服務之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為因應市場變化需求,機關得依原契約條件及價金後續擴充新臺幣4,662萬元,並以換文方式辦理。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0230臺北市中正區北平西路3號6樓6044-1室
開標地點
100230臺北市中正區北平西路3號6樓6044-1室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餐旅服務總所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餐旅服務總所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230臺北市中正區北平西路3號6樓6044-1室
履約期限
自機關通知指定日起為期1年或提前用罄預算金額止,二者以先屆者為契約屆滿之基準(預估履約開始日為112年8月2日,惟履約開始日期仍依機關通知指定日為準)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A102060糧商業、A101020農作物栽培業、A102020農產品整理業、F201010農產品零售業、F102170食品什貨批發業或糧食、食米之加工買賣業務等相關業者)。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餐旅服務總所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