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本局北區供應廠採購課開標室(花蓮市富裕二街38號)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押標金專戶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局北區供應廠採購課(花蓮市富裕二街38號)
履約期限
決標後由機關通知召開協調會議,決定開工日期,並於開工之日起150工作天內竣工。
廠商資格摘要
(一)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
E601010電器承裝業或E701010電信工程業或E603080交通號誌安裝工程業或E603050自動控制設備工程業或 EZ05010儀器儀表安裝工程業。
(二) 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1)電器承裝業:
1.有效期限內電器承裝業登記執照。2.電氣工程工業同業公會會員證。3.納稅證明。4.曾完成與本招標標的類似之承做能力,並提供證明文件,例:驗收合格證明文件等。
(2)電信工程業:
1.有效期間內電信工程業登記執照。2.電信工程工業同業公會會員證。3.納稅證明。4.曾完成與本招標標的類似之承做能力,並提供證明文件,例:驗收合格證明文件等。
(3)交通號誌安裝工程業: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2.納稅證明。3.曾完成與本招標標的類似之承做能力,並提供證明文件,例:驗收合格證明文件等。
(4)自動控制設備工程業: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2.納稅證明。3.曾完成與本招標標的類似之承做能力,並提供證明文件,例:驗收合格證明文件等。
(5)儀器儀表安裝工程業: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2.納稅證明。3.曾完成與本招標標的類似之承做能力,並提供證明文件,例:驗收合格證明文件等。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製造、供應或承做之文件、招標文件規定之樣品、現有或得標後之可取得履約所需設備、技術、財力、人力或場所之說明或品質管制能力文件等
其他:檢舉受理單位
*本局採購稽核小組(地址:臺北市北平西路三號5樓、電話:02-23899436、傳真:02-23899564)
*本局政風室(地址:台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電話:02-23899554、傳真:23899548)
其他:其它
:1.有關採購招標疑義、異議,請洽本局北區供應廠採購課(花蓮市富裕二街38號)、電話及傳真:(03)8576140。
2.押標金選擇票據繳納者,票據抬頭請寫明: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押標金專戶。
3. 履約地點:和平電務分駐所(花蓮縣秀林鄉和工五路4巷5號)、花蓮電務分駐所(花蓮縣花蓮市富裕2街30號)、玉里電務分駐所(花蓮縣玉里鎮康樂街29號)、臺東電務分駐所(岩灣路101巷62號)。
※特別聲明:
為配合本局花蓮站站場管理及門禁車輛管制,廠商請由花蓮站西站(原花蓮後站)出入【往售票處手扶梯旁之小階梯進入站場後向北走】,請廠商衡量所需之交通時間及步行至本課時間,以免影響其權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