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L0508P1027T 已決標公告

108年度臺北工務段轄內鋼軌削正工程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 決標日:108/06/27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汎嬴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359,350
原始預算
$ 2,996,213
底價金額
$ 2,756,000
決標折數
85.61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
機關代碼 3.15.18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31 - 快速道路(不含高架快速道路), 街道, 馬路, 鐵路及機場跑道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臺北工務段柯先生/材料處蘇小姐
聯絡電話 (02)23815226#3473/3156
機關代碼 3.15.18
單位名稱 材料處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北平西路3號5樓
聯絡人 臺北工務段柯先生/材料處蘇小姐
聯絡電話 (02)23815226#3473/3156
傳真號碼 (02)23313267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工程計畫編號 08MTW11024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否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是
後續擴充 否
是否受機關補助 否
是否含特別預算 否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否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08/05/27
原公告日 108/05/17
是否複數決標 否
是否訂有底價 是
是否屬特殊採購 否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否
是否屬統包 否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9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1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 /材料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041 臺北市中正區北平西路3號5樓5075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請至郵局劃撥新臺幣150元整(帳號00156735‧戶名: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招標文件)並持劃撥正本收據領取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否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是
截止投標 108/06/13 14:00
開標時間 108/06/13 15:00
開標地點 臺北市中正區北平西路3號6樓6086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14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地址:10041 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 (餘詳附加說明)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否
履約地點 其他
履約期限 詳採購契約或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公報 是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否
廠商資格摘要 (一)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 1.CA01010鋼鐵冶鍊業或2.CA01030鋼鐵鑄造業或3.JA02990其他修理業(具有鐵路車輛機具及軌道材料零件維修等項目者)或4.CD01020軌道車輛及其零件製造業者或5.E101011綜合營造業6.土木包工業(E102011)。 (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CA01010鋼鐵冶鍊業或CA01030鋼鐵鑄造業或JA02990其他修理業或CD01020軌道車輛及其零件製造業: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納稅證明 E101011綜合營造業:複查期限內綜合營造業登記證、臺灣區綜合營造業同業公會會員證、納稅證明、承攬工程手冊 E102011土木包工業:複查期限內土木包工業登記證、土木包工業商業同業公會會員證、納稅證明、承攬工程手冊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否
附加說明 如下所示: ◎【郵購領標】: 請至郵局劃撥新台幣150元整(帳號00156735‧戶名: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招標文件),將劃撥正本收據註明招標案號、內附72元郵票及大型信封(26乘34公分以上尺寸)寫明地址、電話、收件人,寄到10042臺北市中正區北平西路3號5樓5075室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材料處財物採購科(標單購買)。 ◎【本局檢舉受理單位】: 1、本局採購稽核小組(地址: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電話:02-23899436、傳真:02-23899564) 2、本局政風室(地址: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電話:02-23899554、傳真:02-23899548) ◎【投標文件收受地點】: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材料處工程勞務採購科) 1、以專人送達者:臺鐵大樓(臺北車站)西二門(警衛室) 地址:10041台北市北平西路3號 2、以郵遞送達者:臺鐵大樓(臺北車站)東二門(總收發室) 地址:10041台北市北平西路3號 3、以快遞送達者: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材料處工程勞務採購科) 地址:10041 台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5053室) ◎【其他】: 1、履約期限:自簽約日起20工作天內召開職業安全衛生協議會議,依協調會決議之開工日起50日封鎖工作天竣工 2、履約地點:基隆市~新竹市香山區 3、履約執行單位/電話:臺北工務段柯建龍/02-26817840 ◎108.5.17公告內容與前次差異如下: 一、工程採購契約第2條(二)廠商應給付之標的及工作事項(一)一般規定及說明(二)施工細則 1、一般 原為 [(6)每日平均研磨作業長度即當天所有研磨回次之總長度必須達8000公尺以上,原則上每處以量測結果核算之研磨為基準,但本局工程司得視鋼軌磨耗程度增減之。] 修正為 [(6)每夜施工以養護時間帶為之,複線區間約4小時為施工時間(包含進、出現場及整備工作),單線區間得視運轉情況而定。] 2、施工程序與標準 (1)施工程序 原為 [A.每一排定施工研磨作業之區段,應先行以非接觸雷射波狀磨耗量測與鋼軌斷磨耗量測與記錄裝置進行研磨前量測,依量測結果核算該區段所需之來回研磨回次可符合施工標準之要求後,再進行研磨作業。B.每一區段完成後,需以非接觸雷射波狀磨耗量測、鋼軌斷面磨耗量測與記錄裝置進行研磨後量測,依量測結果判定合格與否 並作為計價依據。C.立約商於作業日研磨前及後需使用波狀磨耗量測器丈量,取樣標準以每200公尺1處為原則,不足200公尺者亦取1處。] 修正為[A.每一排定施工研磨作業之區段,應先行辦理研磨前之波狀磨耗、鋼軌斷面磨耗量測,並依量測結果核算該區段所需之來回研磨次數可符合施工標準之要求後,再進行研磨作業,依量測結果判定合格與否並作為計價依據。B.立約商於作業日研磨前及後需使用波狀磨耗量測器丈量,取樣標準以每200公尺1處為原則,不足200公尺者亦取1處。] (2)施工標準 原為 [D.短波波長在30mm< λ< 300mm時,容許誤差在±0.02mm以下(指基準線之波峰至基準線之波谷之高度值)。E.長波波長在300mm< λ< 1000mm時,容許誤差在±0.13mm以下(指基準線之波峰至基準線之波谷之高度值)。] 修正為[D.短波波長在30mm< λ< 300mm時,容許誤差在±0.02mm以下(指基準線之波峰至基準線之波谷之高度值),容許不合格率為10%以下。E.中波波長在300mm< λ< 1000mm時,容許誤差在±0.13mm以下(指基準線之波峰至基準線之波谷之高度值),容許不合格率為10%以下。] 二、原訂於108年5月7日第1次開標,因修改招標文件內容,改為108年5月30日第1次開標。 三、採購契約、三用表格、標封皆有修正,請重新下載。 ◎108.5.27公告內容與前次差異如下: 一、工程採購契約第2條(二)廠商應給付之標的及工作事項(一)一般規定及說明(二)施工細則 (2)施工標準 原為 [E.中波波長在300mm< λ< 1000mm時,容許誤差在±0.13mm以下(指基準線之波峰至基準線之波谷之高度值),容許不合格率為10%以下。] 修正為[E.長波波長在300mm< λ< 1000mm時,容許誤差在±0.13mm以下(指基準線之波峰至基準線之波谷之高度值),容許不合格率為10%以下。] 二、採購契約、三用表格、標封皆有修正,請重新下載。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6/13 14: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5.18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臺北工務段柯先生/材料處蘇小姐
聯絡電話
(02)23815226#3473/3156
機關代碼
3.15.18
單位名稱
材料處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北平西路3號5樓
聯絡人
臺北工務段柯先生/材料處蘇小姐
聯絡電話
(02)23815226#3473/3156
傳真號碼
(02)23313267
電子郵件信箱
工程計畫編號
08MTW11024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否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是
後續擴充
否
是否受機關補助
否
是否含特別預算
否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否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08/05/27
原公告日
108/05/17
是否複數決標
否
是否訂有底價
是
是否屬特殊採購
否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否
是否屬統包
否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9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1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 /材料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041 臺北市中正區北平西路3號5樓5075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請至郵局劃撥新臺幣150元整(帳號00156735‧戶名: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招標文件)並持劃撥正本收據領取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否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是
截止投標
108/06/13 14:00
開標時間
108/06/13 15:00
開標地點
臺北市中正區北平西路3號6樓6086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14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地址:10041 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 (餘詳附加說明)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否
履約地點
其他
履約期限
詳採購契約或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公報
是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否
廠商資格摘要
(一)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 1.CA01010鋼鐵冶鍊業或2.CA01030鋼鐵鑄造業或3.JA02990其他修理業(具有鐵路車輛機具及軌道材料零件維修等項目者)或4.CD01020軌道車輛及其零件製造業者或5.E101011綜合營造業6.土木包工業(E102011)。 (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CA01010鋼鐵冶鍊業或CA01030鋼鐵鑄造業或JA02990其他修理業或CD01020軌道車輛及其零件製造業: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納稅證明 E101011綜合營造業:複查期限內綜合營造業登記證、臺灣區綜合營造業同業公會會員證、納稅證明、承攬工程手冊 E102011土木包工業:複查期限內土木包工業登記證、土木包工業商業同業公會會員證、納稅證明、承攬工程手冊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否
附加說明
如下所示: ◎【郵購領標】: 請至郵局劃撥新台幣150元整(帳號00156735‧戶名: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招標文件),將劃撥正本收據註明招標案號、內附72元郵票及大型信封(26乘34公分以上尺寸)寫明地址、電話、收件人,寄到10042臺北市中正區北平西路3號5樓5075室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材料處財物採購科(標單購買)。 ◎【本局檢舉受理單位】: 1、本局採購稽核小組(地址: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電話:02-23899436、傳真:02-23899564) 2、本局政風室(地址: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電話:02-23899554、傳真:02-23899548) ◎【投標文件收受地點】: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材料處工程勞務採購科) 1、以專人送達者:臺鐵大樓(臺北車站)西二門(警衛室) 地址:10041台北市北平西路3號 2、以郵遞送達者:臺鐵大樓(臺北車站)東二門(總收發室) 地址:10041台北市北平西路3號 3、以快遞送達者: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材料處工程勞務採購科) 地址:10041 台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5053室) ◎【其他】: 1、履約期限:自簽約日起20工作天內召開職業安全衛生協議會議,依協調會決議之開工日起50日封鎖工作天竣工 2、履約地點:基隆市~新竹市香山區 3、履約執行單位/電話:臺北工務段柯建龍/02-26817840 ◎108.5.17公告內容與前次差異如下: 一、工程採購契約第2條(二)廠商應給付之標的及工作事項(一)一般規定及說明(二)施工細則 1、一般 原為 [(6)每日平均研磨作業長度即當天所有研磨回次之總長度必須達8000公尺以上,原則上每處以量測結果核算之研磨為基準,但本局工程司得視鋼軌磨耗程度增減之。] 修正為 [(6)每夜施工以養護時間帶為之,複線區間約4小時為施工時間(包含進、出現場及整備工作),單線區間得視運轉情況而定。] 2、施工程序與標準 (1)施工程序 原為 [A.每一排定施工研磨作業之區段,應先行以非接觸雷射波狀磨耗量測與鋼軌斷磨耗量測與記錄裝置進行研磨前量測,依量測結果核算該區段所需之來回研磨回次可符合施工標準之要求後,再進行研磨作業。B.每一區段完成後,需以非接觸雷射波狀磨耗量測、鋼軌斷面磨耗量測與記錄裝置進行研磨後量測,依量測結果判定合格與否 並作為計價依據。C.立約商於作業日研磨前及後需使用波狀磨耗量測器丈量,取樣標準以每200公尺1處為原則,不足200公尺者亦取1處。] 修正為[A.每一排定施工研磨作業之區段,應先行辦理研磨前之波狀磨耗、鋼軌斷面磨耗量測,並依量測結果核算該區段所需之來回研磨次數可符合施工標準之要求後,再進行研磨作業,依量測結果判定合格與否並作為計價依據。B.立約商於作業日研磨前及後需使用波狀磨耗量測器丈量,取樣標準以每200公尺1處為原則,不足200公尺者亦取1處。] (2)施工標準 原為 [D.短波波長在30mm< λ< 300mm時,容許誤差在±0.02mm以下(指基準線之波峰至基準線之波谷之高度值)。E.長波波長在300mm< λ< 1000mm時,容許誤差在±0.13mm以下(指基準線之波峰至基準線之波谷之高度值)。] 修正為[D.短波波長在30mm< λ< 300mm時,容許誤差在±0.02mm以下(指基準線之波峰至基準線之波谷之高度值),容許不合格率為10%以下。E.中波波長在300mm< λ< 1000mm時,容許誤差在±0.13mm以下(指基準線之波峰至基準線之波谷之高度值),容許不合格率為10%以下。] 二、原訂於108年5月7日第1次開標,因修改招標文件內容,改為108年5月30日第1次開標。 三、採購契約、三用表格、標封皆有修正,請重新下載。 ◎108.5.27公告內容與前次差異如下: 一、工程採購契約第2條(二)廠商應給付之標的及工作事項(一)一般規定及說明(二)施工細則 (2)施工標準 原為 [E.中波波長在300mm< λ< 1000mm時,容許誤差在±0.13mm以下(指基準線之波峰至基準線之波谷之高度值),容許不合格率為10%以下。] 修正為[E.長波波長在300mm< λ< 1000mm時,容許誤差在±0.13mm以下(指基準線之波峰至基準線之波谷之高度值),容許不合格率為10%以下。] 二、採購契約、三用表格、標封皆有修正,請重新下載。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6/13 14:00
機關採購慣性 免費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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