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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總金額
18,836,200元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否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健全臺北車站特定區防救災體系及提升公共安全。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 /材料處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041 臺北市中正區北平西路3號5樓5075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請至郵局劃撥新臺幣150元整(帳號00156735‧戶名: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招標文件)並持劃撥正本收據領取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西二門(警衛室)/地址:10041 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
廠商資格摘要
※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一)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
(E603050)自動控制設備工程業;或(EZ05010)儀器、儀表安裝工程業;或(I301030)電子資訊供應服務業。
(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納稅證明。
3.投標廠商為外國廠商,須檢附具經我國政府認許之分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影本乙份。
※ 投標廠商之特定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一)投標廠商之特定資格:
具有相當財力,其範圍得包括實收資本額不低於招標標的預算金額之十分之一,或經會計師簽證或審計機關審定之上一會計年度或最近一年度財務報告及其所附報表,其內容合於下列規定者:
1.權益不低於公告預算金額十二分之一;
2.流動資產不低於流動負債;
3.總負債金額不超過權益4 倍(但配合民營化政策之公營事業參加投標者不在此限)。
所稱實收資本額,於有限公司、無限公司或兩合公司指資本總額。總負債金額,應扣除依其他法律政府獎勵民間投資金額。
(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1.年度財務報告及其所附報表或其他財務證明文件等(須為中文)。
附加說明
◎【郵購領標】:
請至郵局劃撥新台幣150元整(帳號00156735‧戶名: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招標文件),將劃撥正本收據註明招標案號、內附72元郵票及大型信封(26乘34公分以上尺寸)寫明地址、電話、收件人,寄到10042臺北市中正區北平西路3號5樓5075室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材料處財物採購科(標單購買)。
◎【本局檢舉受理單位】:
1、本局採購稽核小組(地址: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電話:02-23899436、傳真:02-23899564)
2、本局政風室(地址: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電話:02-23899554、傳真:02-23899548)
◎【其他】:
1、履約期限:
(1)工程之設計應於決標日之次日起90日內完成。
(2)工程之施工:應於108年2月28日以前全部完成。
2、履約地點:臺北車站大樓全區(臺鐵局轄區,含東西側停車場、主變電站及東輔大樓等)與周邊聯通道緩衝區暨特定區周邊事業體部分轄區(配線經過至其端點接入之相關處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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