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L0212S1037P 已決標公告

113年高雄機廠PP客車車輛電氣設備除塵、單元式軔缸分解清洗、油壓避震器維修及滾軸承分解清洗組立勞務外包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 決標日:112/11/16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同煜企業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938,367
原始預算
$ 2,280,432
底價金額
$ 1,938,367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
機關代碼 3.15.18
標的分類 勞務類 61 - 機動車輛及機器腳踏車銷售、維修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李先生/高雄機廠林琬純08-7894719#657
聯絡電話 (07)5884060
機關代碼 3.15.18
單位名稱 南區供應廠採購課
機關地址 813高雄市左營區站前路5號4樓
聯絡人 李先生/高雄機廠林琬純08-7894719#657
聯絡電話 (07)5884060
傳真號碼 (07)5884060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2/11/0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11/16 09:30
開標時間 112/11/16 10:30
開標地點 本局南區供應廠採購課開標室 地址:高雄市左營區站前路5號之4(臺鐵新左營站聯合辦公大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履約品質,保證廠商履行保固責任。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局南區供應廠採購課 地址:高雄市左營區站前路5號之4(臺鐵新左營站聯合辦公大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機廠(即潮州機廠,屏東縣潮州鎮光春里光復路461號)
履約期限 1.本案工作期間:113年1月2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 2.開工日期:各輛(批)之開工日期為本廠勞務採購通知單所填具之開工日期。 3.客車車輛電氣設備除塵、除鏽、清潔及油潤:2工作日/輛,改正期限為驗收不合格日次工作日。 4.單元式軔缸除鏽、分解及清洗:2工作日/輛,改正期限為驗收不合格日次工作日。 5.油壓避震器除鏽、分解、清洗、組裝、注油及測試:5工作日/批。 6.滾軸承除鏽、分解、清洗及組立工作完工期限:5工作日/批。 7.改正期間所衍生各項費用由廠商負責。 8.廠商因天災或事變等不可抗力或不可歸責於契約當事人之事由,致未能依時履約者,應簽報本廠監修單位核准,方得准予按日扣除工期,監修單位於進度管制表敘明差異原因並檢附廠商簽報核准文件,送本廠工作組辦理核銷作業。除上開情事,應依本契約第十三條(一)逾期違約金辦理。 9.除休假日外,每日工作時間以本廠上班時間為原則。 (1)為配合修車進度,本廠得要求廠商配合加班或增加人力,廠商不得拒絕。 (2)如廠商有加班情事,應事先以書面向本廠監修人員(單位)提出加班申請,經核准後,以書面通知本廠總務室辦理門禁管制事宜,加班費用應由廠商自行負擔。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 以下擇一即可 1.CB01010機械設備製造業 2.CD01020軌道車輛及其零件製造業 3.CD01030汽車及其零件製造業 4.CD01040機車及其零件製造業 5.E601020電器安裝業 6.E603010電纜安裝工程業 7.E603050自動控制設備工程業 8.E604010機械安裝業 (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繳稅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 上網領取:網址http://web.pcc.gov.tw(政府電子採購網)。
其他 1.餘詳招標文件 2.本案於招標公告中已公開預算金額,投標廠商「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 3.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或於開標後當場提出說明。開標當場,經檢視投標廠商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為不合格標: (1)領標憑據序號重複者或提供之領標憑據非本標案或非當次者。 (2)領標憑據未檢附。 4.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改制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繼受條款補充說明 一、本購案契約自113年1月1日起,由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概括承受。 二、本購案契約於113年1月1日後簽訂者,逕以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名義訂約。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2/11/16 09:3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5.18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李先生/高雄機廠林琬純08-7894719#657
聯絡電話
(07)5884060
機關代碼
3.15.18
單位名稱
南區供應廠採購課
機關地址
813高雄市左營區站前路5號4樓
聯絡人
李先生/高雄機廠林琬純08-7894719#657
聯絡電話
(07)5884060
傳真號碼
(07)5884060
電子郵件信箱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2/11/0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11/16 09:30
開標時間
112/11/16 10:30
開標地點
本局南區供應廠採購課開標室 地址:高雄市左營區站前路5號之4(臺鐵新左營站聯合辦公大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履約品質,保證廠商履行保固責任。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局南區供應廠採購課 地址:高雄市左營區站前路5號之4(臺鐵新左營站聯合辦公大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機廠(即潮州機廠,屏東縣潮州鎮光春里光復路461號)
履約期限
1.本案工作期間:113年1月2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 2.開工日期:各輛(批)之開工日期為本廠勞務採購通知單所填具之開工日期。 3.客車車輛電氣設備除塵、除鏽、清潔及油潤:2工作日/輛,改正期限為驗收不合格日次工作日。 4.單元式軔缸除鏽、分解及清洗:2工作日/輛,改正期限為驗收不合格日次工作日。 5.油壓避震器除鏽、分解、清洗、組裝、注油及測試:5工作日/批。 6.滾軸承除鏽、分解、清洗及組立工作完工期限:5工作日/批。 7.改正期間所衍生各項費用由廠商負責。 8.廠商因天災或事變等不可抗力或不可歸責於契約當事人之事由,致未能依時履約者,應簽報本廠監修單位核准,方得准予按日扣除工期,監修單位於進度管制表敘明差異原因並檢附廠商簽報核准文件,送本廠工作組辦理核銷作業。除上開情事,應依本契約第十三條(一)逾期違約金辦理。 9.除休假日外,每日工作時間以本廠上班時間為原則。 (1)為配合修車進度,本廠得要求廠商配合加班或增加人力,廠商不得拒絕。 (2)如廠商有加班情事,應事先以書面向本廠監修人員(單位)提出加班申請,經核准後,以書面通知本廠總務室辦理門禁管制事宜,加班費用應由廠商自行負擔。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 以下擇一即可 1.CB01010機械設備製造業 2.CD01020軌道車輛及其零件製造業 3.CD01030汽車及其零件製造業 4.CD01040機車及其零件製造業 5.E601020電器安裝業 6.E603010電纜安裝工程業 7.E603050自動控制設備工程業 8.E604010機械安裝業 (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繳稅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
上網領取:網址http://web.pcc.gov.tw(政府電子採購網)。
其他
1.餘詳招標文件 2.本案於招標公告中已公開預算金額,投標廠商「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 3.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或於開標後當場提出說明。開標當場,經檢視投標廠商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為不合格標: (1)領標憑據序號重複者或提供之領標憑據非本標案或非當次者。 (2)領標憑據未檢附。 4.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改制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繼受條款補充說明 一、本購案契約自113年1月1日起,由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概括承受。 二、本購案契約於113年1月1日後簽訂者,逕以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名義訂約。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2/11/16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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