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絡人
履約倪小姐(分機3311)/招標黃小姐(分機4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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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約倪小姐(分機3311)/招標黃小姐(分機4900)
聯絡電話
(02)23815226#3311/4900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清除處理單位甚多,為確保履約品質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地址:100230 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 (餘詳附加說明)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一)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
J101030廢棄物清除業或J101040廢棄物處理業。
(二) 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1屬境外處理者:
(1.1)甲級廢棄物清除許可證並具有許可清除廢(含)鎘電池(廢棄物代碼C-0171)。
(1.2)輸出至國外處理之許可證明文件。
(1.3)輸入國同意輸入廢(含)鎘電池證明文件。
(1.4)境外處理文件有效期限:開標日起至少200日(含)。
(1.5)納稅證明。
2屬境內處理者:
(2.1)甲級廢棄物清除許可證及甲級廢棄物處理許可證。許可證內之廢棄物種類須有廢(含)鎘電池(廢棄物代碼C-0171)。
(2.2)境內處理文件有效期限:開標日起至少150日(含)。
(2.3)納稅證明。
其他:附加說明
如下所示:
1、本局採購稽核小組(地址: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電話:02-23899436、傳真:02-23899564)
2、本局政風室(地址: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電話:02-23899554、傳真:02-23899548)
◎【投標文件收受地點】: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材料處工程勞務採購科)
1、以專人送達者:臺鐵大樓(臺北車站)西二門(警衛室)
地址:100230台北市北平西路3號
2、以郵遞送達者:臺鐵大樓(臺北車站)東二門(總收發室)
地址:100230台北市北平西路3號
3、以快遞送達者: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材料處工程勞務採購科)
地址:100230台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5053室)
◎【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請求釋疑期限】:
本案如有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廠商就當次變更內容請求釋疑之期限為自更正公告刊登日起算至更正公告後剩餘等標期之四分之一之日止。
1、履約期限:應於機關通知日之次日起 7 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200日內完成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
2、履約地點:全台各地 (詳契約附件7)
3、履約執行單位/電話:機務處/倪小姐02-23815226#3311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