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本局北區供應廠採購課開標室(花蓮市富裕二街38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局北區供應廠採購課(花蓮市富裕二街38號)
廠商資格摘要
(一)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
1.工程技術顧問業(I101061)或
2.技師事務所(或聯合技師事務所)或
3.建築師事務所或聯合建築師事務所
(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1.工程技術顧問業:
a.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營業範圍含土木工程或結構工程或大地工程或應用地質或水土保持)、中華民國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之會員證及納稅證明。
b.有效期間之技師執業執照,其所載執業機構應為投標廠商(登記科別須包含土木工程或結構工程或大地工程或應用地質或水土保持)。
2.技師事務所(或聯合技師事務所):
有效期間內本國技師執業執照(登記科別須包含土木工程或結構工程或大地工程或應用地質或水土保持)、技師公會會員證及納稅證明。
3.有效期間內建築師開業證明、建築師同業公會會員證及納稅證明。
其他:附加說明
*本局採購稽核小組(地址:臺北市北平西路三號5樓、電話:02-23899436、傳真:02-23899564)
*本局政風室(地址: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電話:02-23899554、傳真:02-23899548)
受理單位:其它
:
1.有關採購招標疑義、異議,請洽本局北區供應廠採購課(花蓮市富裕二街38號)、電話及傳真:(03)8576140。
2.履約地點:宜蘭縣頭城鎮大溪火車站
3.履約期限:
(一)廠商對監照服務工作之責任以機關書面通知開始日起,至主體工程全部工程驗收合格止(約25個月)。
(二)如涉及變更設計應以機關通知到達日起算。
(三)本履約期限不含證照取得與機關審核及修改時間。
4.本案採固定服務費用(總包價法+按月、按日或按時計酬法),採購金額及預算金額均為不含營業稅但含保險費。
5.更正事項:本案採購投標須知第六十四條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增列:建築師事務所或聯合建築事務所。及延長等標期,於112年7月6日辦理第1次開標。
※特別聲明:
為配合本局花蓮站站場管理及門禁車輛管制,廠商請由花蓮站西站(原花蓮後站)出入【往售票處手扶梯旁之小階梯進入站場後向北走】,請廠商衡量所需之交通時間及步行至本課時間,以免影響其權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