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本局北區供應廠採購課開標室(花蓮市富裕二街38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局北區供應廠採購課(花蓮市富裕二街38號)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
E601010電器承裝業或學校等學術機構
(二) 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E601010電器承裝業:
①有效期限內電器承裝業登記執照、電氣工程工業同業公會會員證及納稅證明資料。
②曾完成應用於「號誌設備」或「通訊設備」或「電力設備」或「車上設備」等軌道系統(捷運、高鐵、鐵路)相關設備之電子卡板之製造、供應或承做之文件(例:驗收合格證明文件等)。
■學校等學術機構:
①曾完成應用於「號誌設備」或「通訊設備」或「電力設備」或「車上設備」等軌道系統(捷運、高鐵、鐵路)相關設備之電子卡板之製造、供應或承做之文件(例:驗收合格證明文件等)。
②經主管機關核准設立之證明文件。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其它
1.有關採購招標疑義、異議,請洽本局北區供應廠採購課(花蓮市富裕二街38號)、電話及傳真:(03)8576140。
2.履約期限:分段(期)完成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者,各段(期)完成期限如下:
①決標後由機關通知召開協調會議,決定開工日期,並於開工日起365日曆天內完成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
②故障檢修期限:自機關書面通知日起120日曆天起,完成修復並送回機關指定地點進行測試。
3.履約地點:宜蘭縣(蘇澳鎮、南澳鄉)、花蓮縣(秀林鄉、新城鄉、花蓮市、吉安鄉、壽豐鄉、鳳林鎮、光復鄉、瑞穗鄉、玉里鎮、富里鄉)、臺東縣(池上鄉、關山鎮、鹿野鄉、台東市、卑南鄉、太麻里鄉)。
4.本案採購金額及預算金額均為不含營業稅總價。
5.本案採不含營業稅總價作為開標時比價基礎。
※特別聲明:
為配合本局花蓮站站場管理及門禁車輛管制,廠商請由花蓮站西站(原花蓮後站)出入【往售票處手扶梯旁之小階梯進入站場後向北走】,請廠商衡量所需之交通時間及步行至本課時間,以免影響其權益。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