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本局北區供應廠採購課(花蓮市富裕二街38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局北區供應廠採購課(花蓮市富裕二街38號)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為原住民廠商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
1.工程技術顧問業。(其營業範圍或執業科別為土木工程科或結構工程科)
2.技師事務所/聯合技師事務所。(執業科別為土木工程科或結構工程科)
(二) 應附具之證明文件詳採購投標須知六十四。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製造、供應或承做之文件、招標文件規定之樣品、現有或得標後之可取得履約所需設備、技術、財力、人力或場所之說明或品質管制能力文件等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其它
1.有關採購招標疑義、異議,請洽本局北區供應廠採購課(花蓮市富裕二街38號)、電話及傳真:(03)8576140。
2.施工地點:本局花蓮工務段轄區範圍:[(舞鶴鐵橋(瑞穗鄉)、光復鐵橋(光復鄉)、南平鐵橋(鳳林鎮)、新鳳林圳橋(鳳林鎮)、舞鶴鐵橋接續(箱型橋)(瑞穗鄉)、第二深林橋(鳳林鎮)、沼田溝橋(壽豐鄉)]。
3.履約期限:
(1)決標後由機關通知召開協調會議,決定開工日期,並於開工日起700日內完成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
(2)分段(期)完成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者,各段(期)完成期限如下:
(2-1)「執行計畫書」提送:依本局指定日期提送(如未指定,廠商須於開工之次日起30日曆天內提送)。
(2-2)各橋梁檢測成果報告:各橋梁檢測完成後,廠商應通知花蓮工務段,並於指定期限內提送。
(2-3)「劣化構件範圍評估報告」:本契約指定橋梁全數完成檢測後,由本局指定日期提送。
4.本案採固定服務費用,採購金額及預算金額均為不含營業稅但包含保險費。
※特別聲明:
為配合本局花蓮站站場管理及門禁車輛管制,廠商請由花蓮站西站(原花蓮後站)出入【往售票處手扶梯旁之小階梯進入站場後向北走】,請廠商衡量所需之交通時間及步行至本課時間,以免影響其權益。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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