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L0211C2025Y 已截止

彰化站內維修專用通道(委託規劃設計監造)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 公告日:111/06/30 截止日:111/07/13
工程全生命週期
準用最有利標
預算金額
$ 4,572,960

押標金
免押標金
履約保證金
--
截止投標
111/07/13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
機關代碼 3.15.18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3 - 綜合工程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游小姐/主辦:臺中工務段
聯絡電話 (04)22294197
機關代碼 3.15.18
單位名稱 中區供應廠採購課
機關地址 401臺中市東區復興路4段233巷11號
聯絡人 游小姐/主辦:臺中工務段
聯絡電話 (04)22294197
傳真號碼 (04)22294197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1/06/3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7/13 10:00
開標時間 111/07/13 10:30
開標地點 中區供應廠採購課開標室 臺中市復興路4段233巷11號(臺中新站行李房旁)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中區供應廠採購課 臺中市復興路4段233巷11號(臺中新站行李房旁)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彰化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其他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工程技術顧問公司。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 一、採購檢舉單位及電話、傳真: 1、 本局採購稽核小組(地址: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電話:02-23899436、傳真:02-23899564) 2、 本局政風室(地址: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電話:02-23899554、傳真:02-23899548) 二、本購案併提供電子招標文件於
政府電子採購網 網址:http://web.pcc.gov.tw/pishtml/pisindex.html 三、履約地點:彰化縣彰化市彰化火車站 四、履約期限: (1)工作期限:150日曆天(30日+30日+30日+60日=150日,不包含各階段審查所用時間)。 (2)廠商應依本契約第八條第一項規定期限提送「服務實施計畫」,內容應明訂各項工作之工作預定進度表,經機關審定後,各項工作依該進度表管控,為該預定進度表不得逾本條所定之期限。 (3)委託調查成果及報告:30日曆天 廠商應於「服務實施計畫」核定後經本局通知(或本局通知指定起算日)起30核准路線封鎖日內提送委託調查成果及報告1式5份。 (4)基本設計報告:30日曆天 自「委託調查成果及報告」核定後經本局通知(或本局通知指定起算日)起30日曆天內提送「基本設計」1式15份,並依本局指定日期辦理審查,並配合簡報說明。簡報後依各單位意見修正完稿提送本局審查,本局經審查後得准予核定基本設計報告。 (5)細部設計報告:60日曆天 廠商應自「基本設計報告」核定後經本局通知(或本局通知指定起算日)起60日曆天內提送「細部設計報告」1式15份,並依本局指定日期辦理審查,並配合簡報說明。簡報後依各單位意見修正完稿提送本局審查,本局經審查後得准予核定細部設計報告。 (6)上述細部設計成果經本局審定及成立預算後,立約商應依本局指定時間內將發包內所需招標資料文件送交本局辦理發包,並協辦工程招標、開標及工程訂約之配合手續與解釋設計疑義等。 (7)委託監造部份: a.須於工程標案公告前檢送本案監造計畫供本局審查核定。 b.以本局書面通知開始日起,至完成本契約全部委託監造服務事項及完成驗收止。 (8)每階段審查退還修正依機關通知期限為準。如無通知則以修正2次,修正天數以20日曆天為限。 (9)前述機關通知方式得為書面、會議決議、電話通知、電子郵件傳送與通訊應用(包含簡訊、軟體等)皆屬之。 五、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或於開標後當場提出說明。開標當場,經檢視投標廠商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且開標後當場通知廠商提出說明,仍無法提出者,為不合格標: 1.領標憑據序號重複者或提供之領標憑據非本標案或非當次者。 2.領標憑據未檢附。 ※如有勞務施作相關問題請洽臺中工務段李尚達君;電話:(04)23373114。 ※本案詳細價目表及單價分析表階層調整,非屬重大改變。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7/13 10: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5.18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游小姐/主辦:臺中工務段
聯絡電話
(04)22294197
機關代碼
3.15.18
單位名稱
中區供應廠採購課
機關地址
401臺中市東區復興路4段233巷11號
聯絡人
游小姐/主辦:臺中工務段
聯絡電話
(04)22294197
傳真號碼
(04)22294197
電子郵件信箱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1/06/3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7/13 10:00
開標時間
111/07/13 10:30
開標地點
中區供應廠採購課開標室 臺中市復興路4段233巷11號(臺中新站行李房旁)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中區供應廠採購課 臺中市復興路4段233巷11號(臺中新站行李房旁)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彰化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其他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工程技術顧問公司。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
一、採購檢舉單位及電話、傳真: 1、 本局採購稽核小組(地址: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電話:02-23899436、傳真:02-23899564) 2、 本局政風室(地址: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電話:02-23899554、傳真:02-23899548) 二、本購案併提供電子招標文件於
政府電子採購網
網址:http://web.pcc.gov.tw/pishtml/pisindex.html 三、履約地點:彰化縣彰化市彰化火車站 四、履約期限: (1)工作期限:150日曆天(30日+30日+30日+60日=150日,不包含各階段審查所用時間)。 (2)廠商應依本契約第八條第一項規定期限提送「服務實施計畫」,內容應明訂各項工作之工作預定進度表,經機關審定後,各項工作依該進度表管控,為該預定進度表不得逾本條所定之期限。 (3)委託調查成果及報告:30日曆天 廠商應於「服務實施計畫」核定後經本局通知(或本局通知指定起算日)起30核准路線封鎖日內提送委託調查成果及報告1式5份。 (4)基本設計報告:30日曆天 自「委託調查成果及報告」核定後經本局通知(或本局通知指定起算日)起30日曆天內提送「基本設計」1式15份,並依本局指定日期辦理審查,並配合簡報說明。簡報後依各單位意見修正完稿提送本局審查,本局經審查後得准予核定基本設計報告。 (5)細部設計報告:60日曆天 廠商應自「基本設計報告」核定後經本局通知(或本局通知指定起算日)起60日曆天內提送「細部設計報告」1式15份,並依本局指定日期辦理審查,並配合簡報說明。簡報後依各單位意見修正完稿提送本局審查,本局經審查後得准予核定細部設計報告。 (6)上述細部設計成果經本局審定及成立預算後,立約商應依本局指定時間內將發包內所需招標資料文件送交本局辦理發包,並協辦工程招標、開標及工程訂約之配合手續與解釋設計疑義等。 (7)委託監造部份: a.須於工程標案公告前檢送本案監造計畫供本局審查核定。 b.以本局書面通知開始日起,至完成本契約全部委託監造服務事項及完成驗收止。 (8)每階段審查退還修正依機關通知期限為準。如無通知則以修正2次,修正天數以20日曆天為限。 (9)前述機關通知方式得為書面、會議決議、電話通知、電子郵件傳送與通訊應用(包含簡訊、軟體等)皆屬之。 五、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或於開標後當場提出說明。開標當場,經檢視投標廠商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且開標後當場通知廠商提出說明,仍無法提出者,為不合格標: 1.領標憑據序號重複者或提供之領標憑據非本標案或非當次者。 2.領標憑據未檢附。 ※如有勞務施作相關問題請洽臺中工務段李尚達君;電話:(04)23373114。 ※本案詳細價目表及單價分析表階層調整,非屬重大改變。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7/13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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