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 |
|---|---|
| 機關代碼 | 3.15.18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61 - 機動車輛及機器腳踏車銷售、維修服務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鄭先生 / 高雄機廠 崔祖皓 07-7712577#57 |
| 聯絡電話 | (07)5884060 |
| 機關地址 | 813高雄市左營區站前路5號4樓 |
| 傳真號碼 | (07)5884060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3 |
| 招標狀態 |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10/12/29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11/01/06 09:30 |
| 開標時間 | 111/01/06 10:30 |
| 開標地點 | 813高雄市左營區站前路5號4樓(臺鐵新左營站聯合辦公大樓)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否 |
|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 是 |
|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 確保履約品質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813高雄市左營區站前路5號4樓(臺鐵新左營站聯合辦公大樓)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高雄機廠(潮州廠,屏東縣潮州鎮光復路461號) |
| 履約期限 | :工作日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廠商資格摘要 | 1.E901010油漆工程業 或 2.E903010防蝕、防銹工程業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營業稅繳稅證明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否 |
| 附加說明 | ※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或於開標後當場提出說明。 ※開標當場,經檢視投標廠商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為不合格標: 1.領標憑據序號重複者或提供之領標憑據非本標案者或非當次者。 2.領標憑據未檢附,開標後當場通知廠商提出說明,仍無法提出本標案領標憑據者。 1.工作期間:111年1月3日起至112年1月31日止。開工期限自決標次日起至111年12月31日止。簽約後,各輛開工日以勞務採購通知單之開工日期為準。 2.傳統客車車輛塗裝各項目施作履約期限: 2.1車頂、車架以下及車廂側鈑端鈑:履約期限4工作天 (1)車頂:清土除塵除污除銹 (2)車架以下:清土除塵除污除銹 (3)車廂側鈑端鈑:清除龜裂銹蝕、附著於鐵板之非金屬物質至鈑金可施作範圍(由鈑金施作人員認定)。 2.2車體、車架、轉向架等補土、油漆主體工程:履約期限6工作天 本廠通知施修日起6工作日內修竣。其餘工作配合本廠維修流程,得於出廠前完修交驗。 2.3因車況不佳及氣候因素(影響塗裝品質之因素),視情況酌予延長 1至2個工作天,須由監修人員認定。 2.4客車同1天調入2 輛以上時,施工時間酌予延長1至2個工作天,並由監修人員認定。 2.5客車塗裝經本廠驗收有瑕疵者,應於驗收不合格日起1工作天內限期改正複驗,廠商並不得要求任何費用。 2.6配合本廠檢修計劃,得於契約約定工作範圍內酌予延長工期,並由本廠適度調配;廠商不得要求加價或拖延。 2.7本廠得視修車進度機動調整,廠商應完全配合本廠之工期完工。如本廠認為有增加工人或加班以如期完工之目的時,廠商不得拒絕。 3.推拉式客車車輛塗裝各項目施作履約期限: 3.1車頂、車廂側鈑端鈑及車架以下:履約期限2工作天 (1)車頂、車廂側鈑端鈑:清土除塵除污 (2)車架以下:清土除塵除污除銹 3.2車體、車架、轉向架等除塵除污、油漆主體工程:履約期限3工作天 本廠通知施修日起3工作日內修竣。其餘工作配合本廠維修流程,得於出廠前完修交驗。 3.3客車同1天調入2 輛以上時,施工時間酌予延長1至2個工作天,並由監修人員認定。 3.4客車塗裝經本廠驗收有瑕疵者,應於驗收不合格日起1工作天內限期改正複驗,廠商並不得要求任何費用。 3.5配合本廠檢修計劃,得於契約約定工作範圍內酌予延長工期,並由本廠適度調配;廠商不得要求加價或拖延。 3.7本廠得視修車進度機動調整,廠商應完全配合本廠之工期完工。如本廠認為有增加工人或加班以如期完工之目的時,廠商不得拒絕。 4.若本廠噴漆工場施作空間受已逾履約期限之補土噴漆車輛佔用,進而影響後續補土、噴漆開工車輛,則後續待補土、噴漆開工車輛亦開始計算工期。 5.因第十三條(五)因素而延誤完工期限,廠商應簽報本廠監修單位並經核可後,方得准予按日扣除工期。監修單位並應於進度管制表敘明其差異原因,及檢附廠商簽報核可之文件,一併逕送工作組辦理核銷作業事宜。除上述情形外,延誤工期本廠依照契約第十三條(一)逾期違約金辦理 |
|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 : 上網領取:網址http://web.pcc.gov.tw(政府電子採購網)。 1.餘詳招標文件或電洽高雄機廠 黃昭陽 07-7712577#57 2.本案於招標公告中已公開預算金額,投標廠商「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 *本局採購稽核小組(地址: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電話:02-23899436、傳真:02-23899564) *本局政風室(地址: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電話:02-23899554、傳真:02-23899548) |
| 受理單位: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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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 歷年「勞務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