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 /材料處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本局北區供應廠採購課(花蓮市富裕二街38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請至郵局劃撥新臺幣150元整(帳號00156735‧戶名: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招標文件)並持劃撥正本收據領取
開標地點
本局北區供應廠採購課開標室(花蓮市富裕二街38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局北區供應廠採購課(花蓮市富裕二街38號)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廠商資格摘要
符合行政院勞動部及衛生福利部認可辦理勞工特殊體格及健康檢查醫療機構【巡迴服務不含臺東市之醫療機構(以下簡稱臺東市區)】。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一.親自領標:持憑劃撥正本收據到下列地點購領
本局北區供應廠採購課,花蓮市富裕二街38號TEL:03-8576140
二.郵購領標:將劃撥正本收據註明招標案號、請自行貼足60元郵票及大型信封(29乘40公分以上尺寸)寫明地址、電話、收件人以掛號寄到花蓮市富裕二街38號臺灣鐵路管理局北區供應廠採購課購領。
三.上網領取:網址http://web.pcc.gov.tw政府電子採購網。
其它
1.有關採購招標疑義、異議,請洽本局北區供應廠採購課(花蓮市富裕二街38號)、電話及傳真:(03)8576140。
2.履約地點:
(A).醫療機構位址在臺東市區者採到院檢查,其餘均採巡迴醫療車檢查方式辦理。
(B).採巡迴醫療車者得在本局臺東工務段(臺東市岩灣路101巷406號)及池上工務分駐所(臺東縣池上鄉鐵花路30-3號)辦理檢查。
3.履約期限:於機關函文通知日起5日內,由本段與立約醫療機構協商受檢日期,若採巡迴醫療車者,每工作天均應派員及巡迴醫療車到達指定地點,其檢查天數之期限為20個工作天(含補檢日期)內完成,並於全部檢驗完畢後25個工作天內提出檢驗報告送達本段,經檢查符合契約約定之條件後,續辦驗收事宜。
4.本案採不含營業稅單價為開標時比價基礎。
5.本案採購金額及預算金額均為不含營業稅總價(預算單價為不含營業稅新臺幣1,400元整;預估受檢人數150名)。
6.本案第2次開標如僅有1家廠商投標,則改為議價方式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