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L0208P2195Q 已截止

花蓮電務段臺東電務分駐所(含備勤室)新建工程(委託規劃設計及監造部分)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 公告日:109/08/03 截止日:109/08/18
工程全生命週期
準用最有利標
預算金額
$ 1,055,500

押標金
免押標金
履約保證金
--
截止投標
109/08/18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
機關代碼 3.15.18
標的分類 勞務類8671-建築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工務處吳先生/材料處張小姐
聯絡電話 (02)23815226分機2166/4910
機關資料:機關代碼 3.15.18
機關資料:機關名稱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
機關資料:單位名稱 材料處
機關資料: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北平西路3號5樓
機關資料:聯絡人 工務處吳先生/材料處張小姐
機關資料:聯絡電話 (02)23815226分機2166/4910
機關資料:傳真號碼 (02)23313267
機關資料: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採購資料:標案案號 L0208P2195Q
採購資料:標案名稱 花蓮電務段臺東電務分駐所(含備勤室)新建工程(委託規劃設計及監造部分)
採購資料:標的分類 勞務類8671-建築服務
採購資料: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資料: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採購資料:辦理方式 自辦
採購資料: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採購資料: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採購資料: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採購資料:預算金額 1,055,500元
採購資料: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採購資料:後續擴充
採購資料:是否受機關補助
採購資料: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資料:招標方式 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
招標資料: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招標資料: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5
招標資料: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限制性招標
招標資料:公告日 109/08/03
招標資料:是否複數決標
招標資料:是否訂有底價
招標資料: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招標資料: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招標資料: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招標資料: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招標資料:是否屬特殊採購
招標資料: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招標資料:是否屬統包
招標資料: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招標資料: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招標資料: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招標資料: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招標資料: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招標資料: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9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 2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 5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總計 115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 材料處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0230 臺北市中正區北平西路3號5樓5075室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請至郵局劃撥新臺幣150元整(帳號00156735‧戶名: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招標文件)並持劃撥正本收據領取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領投開標:截止投標 109/08/18 14:00
領投開標:開標時間 109/08/18 15:00
領投開標:開標地點 臺北市中正區北平西路3號6樓6086室
領投開標: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領投開標: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領投開標: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地址:100230 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 (餘詳附加說明)
其他: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其他:履約地點 臺東縣台東市(原住民地區)
其他:履約期限 詳採購契約或附加說明
其他:是否刊登公報
其他: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一)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 建築師事務所或聯合建築師事務所 (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有效期限內本國建築師開業證書、建築師公會會員證、納稅證明。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附加說明 ◎【郵購領標】: 請至郵局劃撥新台幣150元整(帳號00156735‧戶名: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招標文件),將劃撥正本收據註明招標案號、內附72元郵票及大型信封(26乘34公分以上尺寸)寫明地址、電話、收件人,寄到10042臺北市中正區北平西路3號5樓5075室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材料處財物採購科(標單購買)。 ◎【本局檢舉受理單位】: 1、本局採購稽核小組(地址: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電話:02-23899436、傳真:02-23899564) 2、本局政風室(地址: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電話:02-23899554、傳真:02-23899548) ◎【投標文件收受地點】: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材料處工程勞務採購科) 1、以專人送達者:臺鐵大樓(臺北車站)西二門(警衛室) 地址:100230 台北市北平西路3號 2、以郵遞送達者:臺鐵大樓(臺北車站)東二門(總收發室) 地址:100230 台北市北平西路3號 3、以快遞送達者: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材料處工程勞務採購科) 地址:100230 台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5053室) ◎【其他】: 1、履約期限: (一)規劃、設計部分: 1.本案應於機關通知日開工,開工次日起10日曆天內提送技術服務實施計畫書報請本局審核。並於核定後,始得進行測量及鑽探作業。(開工日期:本勞務案簽約後由本局召開承攬人行車安全衛生告知事項、安全衛生協議組織協調事項及行車安全職業安全衛生告知事項時訂定之。) 2.測量、鑽探部分:技術服務實施計畫書核定後,於本局書面通知次日起40日曆天內完成,並提送成果報告書。 3.辦公室新建工程基本設計(委託規劃部分):測量、鑽探成果報告經本局審查核定後,於本局書面通知次日起30日曆天內完成。 4.辦公室新建工程細部設計(委託設計部分):基本設計成果報告經本局審查核定後,於本局書面通知次日起30日曆天完成。 5.辦公室新建工程申請建築執照:委託設計(細部設計)成果報告經本局審查核定後,於本局書面通知次日起30日曆天內,需至地方建築主管單位完成建築執照掛件。 6.招標文件製作:委託設計(細部設計)成果報告經本局審查核定後,於本局書面通知次日起30日曆天內提送機關審查。 7.本勞務案書面通知皆以機關發文日期為工期計算基準。 (二)申請建築許可部分: 1.委託設計(細部設計)成果經本局審定通知日起10日內向建築主管機關提出建築執照申請,並於取得建築執照後,經通知日起14日內向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提出自來水、電氣、電力、消防、汙水處理等審查申請。 2.於取得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審定及核發證明後,經通知日起7日內,應將相關資料函送本局及施工廠商,並由施工廠商逕向主管機關申報開工。 3.申請建築及其他許可日期間,如遇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審定要求補正或駁回重送等情事,應於收受各主管機關審查意見之通知日起7日內補正或重新再送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審查(其補正原則以2次為限,新增意見除外)。 (三)委託監造部分:立約商提供之工程監造管理勞務服務,自主體工程開工日起,至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並協助本局完成工程決算作業。 (四)各部分服務事項成果請立約商提供書面資料一式3份(含CAD、Word、Excel電子檔光碟片)送交本局審查,並依本局指定日期及地點辦理(上開成果報告分別為:測量、鑽探、規劃、基本設計、細部設計及監造成果等)。 (五)設計成果經本局審查後,立約商於接到本局審查意見書面通知次日起,應依本局審查意見15日曆天內完成修正,修正次數以2次為限,每次修正時間各為15日曆天,每逾期1日扣除契約價金1,000元整,並以該單項契約金額30%為上限後解除契約。 (六)設計成果經本局審查核可並成立預算後,立約商應將發包所需之各項圖說及施工預算書依本局格式,送交本局辦理發包,並依本局指定開標時間,派員到現場說明,並協辦工程招標、設計文件釋疑、開標及工程訂約之配合手續等事項。 (七)以上工作期限不包含本局審查時間及舉辦說明會、簡報等所需時間。 (八)本局於細部設計成果有效期限30個月內,若重新啟動主體工程發包作業,立約商應於收到本局通知次日起20日曆天內進場協助辦理發包工作,並繼續完成本契約未完成之工作至主體工程完工驗收。 (九)廠商對監造服務工作之責任以機關書面通知開始日起,至本契約全部工程驗收合格止。 (十)如涉及變更設計應以機關通知到達日起算。 (十一)本履約期限不含機關(或其他事業機關)審核及修改時間。 2、履約地點:臺東市(臺東車站周邊)。 3、履約執行單位:臺東工務段/承辦人:張天雄/聯絡電話:089-221399#218。 4、本案採購金額及預算金額皆不含營業稅。 5、109/7/14第1次修改:詳細價目表、單價分析表、採購投標須知(更新為109年5月版)及公共工程技術服務採購契約第2條、第8條及附件2~1。本次修改係屬重大變更,故109/7/30開標視為第1次開標。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fetched_at 2020-08-04T14:19:36+08:00
機關代碼 3.15.18
單位名稱 材料處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北平西路3號5樓
聯絡人 工務處吳先生/材料處張小姐
聯絡電話 (02)23815226分機2166/4910
傳真號碼 (02)23313267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5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09/08/0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90元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 20元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 5元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總計 115元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 材料處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0230 臺北市中正區北平西路3號5樓5075室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請至郵局劃撥新臺幣150元整(帳號00156735‧戶名: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招標文件)並持劃撥正本收據領取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9/08/18 14:00
開標時間 109/08/18 15:00
開標地點 臺北市中正區北平西路3號6樓6086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地址:100230 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 (餘詳附加說明)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東縣台東市(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採購契約或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 建築師事務所或聯合建築師事務所 (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有效期限內本國建築師開業證書、建築師公會會員證、納稅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郵購領標】: 請至郵局劃撥新台幣150元整(帳號00156735‧戶名: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招標文件),將劃撥正本收據註明招標案號、內附72元郵票及大型信封(26乘34公分以上尺寸)寫明地址、電話、收件人,寄到10042臺北市中正區北平西路3號5樓5075室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材料處財物採購科(標單購買)。 ◎【本局檢舉受理單位】: 1、本局採購稽核小組(地址: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電話:02-23899436、傳真:02-23899564) 2、本局政風室(地址: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電話:02-23899554、傳真:02-23899548) ◎【投標文件收受地點】: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材料處工程勞務採購科) 1、以專人送達者:臺鐵大樓(臺北車站)西二門(警衛室) 地址:100230 台北市北平西路3號 2、以郵遞送達者:臺鐵大樓(臺北車站)東二門(總收發室) 地址:100230 台北市北平西路3號 3、以快遞送達者: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材料處工程勞務採購科) 地址:100230 台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5053室) ◎【其他】: 1、履約期限: (一)規劃、設計部分: 1.本案應於機關通知日開工,開工次日起10日曆天內提送技術服務實施計畫書報請本局審核。並於核定後,始得進行測量及鑽探作業。(開工日期:本勞務案簽約後由本局召開承攬人行車安全衛生告知事項、安全衛生協議組織協調事項及行車安全職業安全衛生告知事項時訂定之。) 2.測量、鑽探部分:技術服務實施計畫書核定後,於本局書面通知次日起40日曆天內完成,並提送成果報告書。 3.辦公室新建工程基本設計(委託規劃部分):測量、鑽探成果報告經本局審查核定後,於本局書面通知次日起30日曆天內完成。 4.辦公室新建工程細部設計(委託設計部分):基本設計成果報告經本局審查核定後,於本局書面通知次日起30日曆天完成。 5.辦公室新建工程申請建築執照:委託設計(細部設計)成果報告經本局審查核定後,於本局書面通知次日起30日曆天內,需至地方建築主管單位完成建築執照掛件。 6.招標文件製作:委託設計(細部設計)成果報告經本局審查核定後,於本局書面通知次日起30日曆天內提送機關審查。 7.本勞務案書面通知皆以機關發文日期為工期計算基準。 (二)申請建築許可部分: 1.委託設計(細部設計)成果經本局審定通知日起10日內向建築主管機關提出建築執照申請,並於取得建築執照後,經通知日起14日內向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提出自來水、電氣、電力、消防、汙水處理等審查申請。 2.於取得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審定及核發證明後,經通知日起7日內,應將相關資料函送本局及施工廠商,並由施工廠商逕向主管機關申報開工。 3.申請建築及其他許可日期間,如遇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審定要求補正或駁回重送等情事,應於收受各主管機關審查意見之通知日起7日內補正或重新再送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審查(其補正原則以2次為限,新增意見除外)。 (三)委託監造部分:立約商提供之工程監造管理勞務服務,自主體工程開工日起,至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並協助本局完成工程決算作業。 (四)各部分服務事項成果請立約商提供書面資料一式3份(含CAD、Word、Excel電子檔光碟片)送交本局審查,並依本局指定日期及地點辦理(上開成果報告分別為:測量、鑽探、規劃、基本設計、細部設計及監造成果等)。 (五)設計成果經本局審查後,立約商於接到本局審查意見書面通知次日起,應依本局審查意見15日曆天內完成修正,修正次數以2次為限,每次修正時間各為15日曆天,每逾期1日扣除契約價金1,000元整,並以該單項契約金額30%為上限後解除契約。 (六)設計成果經本局審查核可並成立預算後,立約商應將發包所需之各項圖說及施工預算書依本局格式,送交本局辦理發包,並依本局指定開標時間,派員到現場說明,並協辦工程招標、設計文件釋疑、開標及工程訂約之配合手續等事項。 (七)以上工作期限不包含本局審查時間及舉辦說明會、簡報等所需時間。 (八)本局於細部設計成果有效期限30個月內,若重新啟動主體工程發包作業,立約商應於收到本局通知次日起20日曆天內進場協助辦理發包工作,並繼續完成本契約未完成之工作至主體工程完工驗收。 (九)廠商對監造服務工作之責任以機關書面通知開始日起,至本契約全部工程驗收合格止。 (十)如涉及變更設計應以機關通知到達日起算。 (十一)本履約期限不含機關(或其他事業機關)審核及修改時間。 2、履約地點:臺東市(臺東車站周邊)。 3、履約執行單位:臺東工務段/承辦人:張天雄/聯絡電話:089-221399#218。 4、本案採購金額及預算金額皆不含營業稅。 5、109/7/14第1次修改:詳細價目表、單價分析表、採購投標須知(更新為109年5月版)及公共工程技術服務採購契約第2條、第8條及附件2~1。本次修改係屬重大變更,故109/7/30開標視為第1次開標。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截標時間 109/08/18 14:00
開標日期 109/08/18 15:00
openfun_brief_type 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公告
openfun_brief_title 花蓮電務段臺東電務分駐所(含備勤室)新建工程(委託規劃設計及監造部分)
openfun_brief_category 勞務類8671-建築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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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5.18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工務處吳先生/材料處張小姐
機關資料:機關代碼
3.15.18
機關資料:機關名稱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
機關資料:單位名稱
材料處
機關資料: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北平西路3號5樓
機關資料:聯絡人
工務處吳先生/材料處張小姐
機關資料:聯絡電話
(02)23815226分機2166/4910
機關資料:傳真號碼
(02)23313267
機關資料:電子郵件信箱
採購資料:標案案號
L0208P2195Q
採購資料:標案名稱
花蓮電務段臺東電務分駐所(含備勤室)新建工程(委託規劃設計及監造部分)
採購資料:標的分類
採購資料: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資料:採購金額級距
採購資料:辦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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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採購資料: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採購資料: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採購資料:預算金額
1,055,500元
採購資料: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採購資料:後續擴充
採購資料:是否受機關補助
採購資料: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資料:招標方式
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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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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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及以後限制性招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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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08/03
招標資料:是否複數決標
招標資料:是否訂有底價
招標資料: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招標資料: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招標資料: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招標資料: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招標資料:是否屬特殊採購
招標資料: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招標資料:是否屬統包
招標資料: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招標資料: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招標資料: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招標資料: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招標資料: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招標資料: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9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
2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
5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總計
115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 材料處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0230 臺北市中正區北平西路3號5樓5075室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請至郵局劃撥新臺幣150元整(帳號00156735‧戶名: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招標文件)並持劃撥正本收據領取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領投開標:截止投標
109/08/18 14:00
領投開標:開標時間
109/08/18 15:00
領投開標:開標地點
臺北市中正區北平西路3號6樓6086室
領投開標: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領投開標: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領投開標: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地址:100230 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 (餘詳附加說明)
其他: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其他:履約地點
臺東縣台東市(原住民地區)
其他:履約期限
詳採購契約或附加說明
其他:是否刊登公報
其他: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一)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 建築師事務所或聯合建築師事務所 (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有效期限內本國建築師開業證書、建築師公會會員證、納稅證明。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附加說明
◎【郵購領標】: 請至郵局劃撥新台幣150元整(帳號00156735‧戶名: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招標文件),將劃撥正本收據註明招標案號、內附72元郵票及大型信封(26乘34公分以上尺寸)寫明地址、電話、收件人,寄到10042臺北市中正區北平西路3號5樓5075室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材料處財物採購科(標單購買)。 ◎【本局檢舉受理單位】: 1、本局採購稽核小組(地址: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電話:02-23899436、傳真:02-23899564) 2、本局政風室(地址: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電話:02-23899554、傳真:02-23899548) ◎【投標文件收受地點】: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材料處工程勞務採購科) 1、以專人送達者:臺鐵大樓(臺北車站)西二門(警衛室) 地址:100230 台北市北平西路3號 2、以郵遞送達者:臺鐵大樓(臺北車站)東二門(總收發室) 地址:100230 台北市北平西路3號 3、以快遞送達者: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材料處工程勞務採購科) 地址:100230 台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5053室) ◎【其他】: 1、履約期限: (一)規劃、設計部分: 1.本案應於機關通知日開工,開工次日起10日曆天內提送技術服務實施計畫書報請本局審核。並於核定後,始得進行測量及鑽探作業。(開工日期:本勞務案簽約後由本局召開承攬人行車安全衛生告知事項、安全衛生協議組織協調事項及行車安全職業安全衛生告知事項時訂定之。) 2.測量、鑽探部分:技術服務實施計畫書核定後,於本局書面通知次日起40日曆天內完成,並提送成果報告書。 3.辦公室新建工程基本設計(委託規劃部分):測量、鑽探成果報告經本局審查核定後,於本局書面通知次日起30日曆天內完成。 4.辦公室新建工程細部設計(委託設計部分):基本設計成果報告經本局審查核定後,於本局書面通知次日起30日曆天完成。 5.辦公室新建工程申請建築執照:委託設計(細部設計)成果報告經本局審查核定後,於本局書面通知次日起30日曆天內,需至地方建築主管單位完成建築執照掛件。 6.招標文件製作:委託設計(細部設計)成果報告經本局審查核定後,於本局書面通知次日起30日曆天內提送機關審查。 7.本勞務案書面通知皆以機關發文日期為工期計算基準。 (二)申請建築許可部分: 1.委託設計(細部設計)成果經本局審定通知日起10日內向建築主管機關提出建築執照申請,並於取得建築執照後,經通知日起14日內向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提出自來水、電氣、電力、消防、汙水處理等審查申請。 2.於取得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審定及核發證明後,經通知日起7日內,應將相關資料函送本局及施工廠商,並由施工廠商逕向主管機關申報開工。 3.申請建築及其他許可日期間,如遇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審定要求補正或駁回重送等情事,應於收受各主管機關審查意見之通知日起7日內補正或重新再送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審查(其補正原則以2次為限,新增意見除外)。 (三)委託監造部分:立約商提供之工程監造管理勞務服務,自主體工程開工日起,至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並協助本局完成工程決算作業。 (四)各部分服務事項成果請立約商提供書面資料一式3份(含CAD、Word、Excel電子檔光碟片)送交本局審查,並依本局指定日期及地點辦理(上開成果報告分別為:測量、鑽探、規劃、基本設計、細部設計及監造成果等)。 (五)設計成果經本局審查後,立約商於接到本局審查意見書面通知次日起,應依本局審查意見15日曆天內完成修正,修正次數以2次為限,每次修正時間各為15日曆天,每逾期1日扣除契約價金1,000元整,並以該單項契約金額30%為上限後解除契約。 (六)設計成果經本局審查核可並成立預算後,立約商應將發包所需之各項圖說及施工預算書依本局格式,送交本局辦理發包,並依本局指定開標時間,派員到現場說明,並協辦工程招標、設計文件釋疑、開標及工程訂約之配合手續等事項。 (七)以上工作期限不包含本局審查時間及舉辦說明會、簡報等所需時間。 (八)本局於細部設計成果有效期限30個月內,若重新啟動主體工程發包作業,立約商應於收到本局通知次日起20日曆天內進場協助辦理發包工作,並繼續完成本契約未完成之工作至主體工程完工驗收。 (九)廠商對監造服務工作之責任以機關書面通知開始日起,至本契約全部工程驗收合格止。 (十)如涉及變更設計應以機關通知到達日起算。 (十一)本履約期限不含機關(或其他事業機關)審核及修改時間。 2、履約地點:臺東市(臺東車站周邊)。 3、履約執行單位:臺東工務段/承辦人:張天雄/聯絡電話:089-221399#218。 4、本案採購金額及預算金額皆不含營業稅。 5、109/7/14第1次修改:詳細價目表、單價分析表、採購投標須知(更新為109年5月版)及公共工程技術服務採購契約第2條、第8條及附件2~1。本次修改係屬重大變更,故109/7/30開標視為第1次開標。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fetched_at
2020-08-04T14:19:36+08:00
機關代碼
3.15.18
單位名稱
材料處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北平西路3號5樓
聯絡人
工務處吳先生/材料處張小姐
聯絡電話
(02)23815226分機2166/4910
傳真號碼
(02)23313267
電子郵件信箱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5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09/08/0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90元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
20元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
5元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總計
115元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 材料處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0230 臺北市中正區北平西路3號5樓5075室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請至郵局劃撥新臺幣150元整(帳號00156735‧戶名: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招標文件)並持劃撥正本收據領取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9/08/18 14:00
開標時間
109/08/18 15:00
開標地點
臺北市中正區北平西路3號6樓6086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地址:100230 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 (餘詳附加說明)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東縣台東市(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採購契約或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 建築師事務所或聯合建築師事務所 (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有效期限內本國建築師開業證書、建築師公會會員證、納稅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郵購領標】: 請至郵局劃撥新台幣150元整(帳號00156735‧戶名: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招標文件),將劃撥正本收據註明招標案號、內附72元郵票及大型信封(26乘34公分以上尺寸)寫明地址、電話、收件人,寄到10042臺北市中正區北平西路3號5樓5075室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材料處財物採購科(標單購買)。 ◎【本局檢舉受理單位】: 1、本局採購稽核小組(地址: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電話:02-23899436、傳真:02-23899564) 2、本局政風室(地址: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電話:02-23899554、傳真:02-23899548) ◎【投標文件收受地點】: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材料處工程勞務採購科) 1、以專人送達者:臺鐵大樓(臺北車站)西二門(警衛室) 地址:100230 台北市北平西路3號 2、以郵遞送達者:臺鐵大樓(臺北車站)東二門(總收發室) 地址:100230 台北市北平西路3號 3、以快遞送達者: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材料處工程勞務採購科) 地址:100230 台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5053室) ◎【其他】: 1、履約期限: (一)規劃、設計部分: 1.本案應於機關通知日開工,開工次日起10日曆天內提送技術服務實施計畫書報請本局審核。並於核定後,始得進行測量及鑽探作業。(開工日期:本勞務案簽約後由本局召開承攬人行車安全衛生告知事項、安全衛生協議組織協調事項及行車安全職業安全衛生告知事項時訂定之。) 2.測量、鑽探部分:技術服務實施計畫書核定後,於本局書面通知次日起40日曆天內完成,並提送成果報告書。 3.辦公室新建工程基本設計(委託規劃部分):測量、鑽探成果報告經本局審查核定後,於本局書面通知次日起30日曆天內完成。 4.辦公室新建工程細部設計(委託設計部分):基本設計成果報告經本局審查核定後,於本局書面通知次日起30日曆天完成。 5.辦公室新建工程申請建築執照:委託設計(細部設計)成果報告經本局審查核定後,於本局書面通知次日起30日曆天內,需至地方建築主管單位完成建築執照掛件。 6.招標文件製作:委託設計(細部設計)成果報告經本局審查核定後,於本局書面通知次日起30日曆天內提送機關審查。 7.本勞務案書面通知皆以機關發文日期為工期計算基準。 (二)申請建築許可部分: 1.委託設計(細部設計)成果經本局審定通知日起10日內向建築主管機關提出建築執照申請,並於取得建築執照後,經通知日起14日內向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提出自來水、電氣、電力、消防、汙水處理等審查申請。 2.於取得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審定及核發證明後,經通知日起7日內,應將相關資料函送本局及施工廠商,並由施工廠商逕向主管機關申報開工。 3.申請建築及其他許可日期間,如遇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審定要求補正或駁回重送等情事,應於收受各主管機關審查意見之通知日起7日內補正或重新再送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審查(其補正原則以2次為限,新增意見除外)。 (三)委託監造部分:立約商提供之工程監造管理勞務服務,自主體工程開工日起,至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並協助本局完成工程決算作業。 (四)各部分服務事項成果請立約商提供書面資料一式3份(含CAD、Word、Excel電子檔光碟片)送交本局審查,並依本局指定日期及地點辦理(上開成果報告分別為:測量、鑽探、規劃、基本設計、細部設計及監造成果等)。 (五)設計成果經本局審查後,立約商於接到本局審查意見書面通知次日起,應依本局審查意見15日曆天內完成修正,修正次數以2次為限,每次修正時間各為15日曆天,每逾期1日扣除契約價金1,000元整,並以該單項契約金額30%為上限後解除契約。 (六)設計成果經本局審查核可並成立預算後,立約商應將發包所需之各項圖說及施工預算書依本局格式,送交本局辦理發包,並依本局指定開標時間,派員到現場說明,並協辦工程招標、設計文件釋疑、開標及工程訂約之配合手續等事項。 (七)以上工作期限不包含本局審查時間及舉辦說明會、簡報等所需時間。 (八)本局於細部設計成果有效期限30個月內,若重新啟動主體工程發包作業,立約商應於收到本局通知次日起20日曆天內進場協助辦理發包工作,並繼續完成本契約未完成之工作至主體工程完工驗收。 (九)廠商對監造服務工作之責任以機關書面通知開始日起,至本契約全部工程驗收合格止。 (十)如涉及變更設計應以機關通知到達日起算。 (十一)本履約期限不含機關(或其他事業機關)審核及修改時間。 2、履約地點:臺東市(臺東車站周邊)。 3、履約執行單位:臺東工務段/承辦人:張天雄/聯絡電話:089-221399#218。 4、本案採購金額及預算金額皆不含營業稅。 5、109/7/14第1次修改:詳細價目表、單價分析表、採購投標須知(更新為109年5月版)及公共工程技術服務採購契約第2條、第8條及附件2~1。本次修改係屬重大變更,故109/7/30開標視為第1次開標。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截標時間
109/08/18 14:00
開標日期
109/08/18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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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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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電務段臺東電務分駐所(含備勤室)新建工程(委託規劃設計及監造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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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務類8671-建築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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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採購慣性 免費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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